三明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机制,保障住房公积金运作安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住建部等9部委《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制度的意见》(建房改〔2002〕149号)和《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经研究,决定聘任廖金辉等25位同志为第五届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5年。委员名单如下:
主 任 委 员:廖金辉(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委员:罗松彬(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争(市住建局局长)
周梅华(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委 员:周永东(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主任)
杨绍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
郭毅强(市公安局副局长)
郑仁武(市司法局副局长)
罗发淦(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杨开吉(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廖善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吴 芳(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宏波(人行三明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严克樟(工行三明分行行长助理)
张 建(建行三明分行副行长)
林 斌(永安市政府副市长)
姜祖斌(清流县政府副县长)
詹冬华(大田县委常委、副县长)
羊 倩(市人大财经工委二级主任科员)
黄 鹭(市教育工会副主席)
董 懿(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邹运光(市卫健委规划信息与财务科负责人)
肖景联(市国资委机关工会主席)
曾祥来(三钢集团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
部副部长)
陈俐妃(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三明分公
司负责人)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任期内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需调整委员人选的,由所在单位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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