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0100-2020-00265
  • 备注/文号: 明政办函〔2020〕14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6-3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三明市农村新型住宅小区集中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明政办函〔2020〕14号
来源:市政府办 时间:2020-07-13 17:0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新型住宅小区集中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明委办发〔20203号),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农村新型住宅小区集中建设试点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三明市农村新型住宅小区集中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林俊德   市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组 长:林建星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  组  长:王  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王  冬   市住建局局长

             王小坚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许修星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谢  桦   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

             陈昌荣   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及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负责推动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新型住宅小区集中建设试点工作的部署,研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各成员单位认真对照《三明市自然资源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农村新型住宅小区集中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自然资发〔20204号),主动入位,明确职责任务,密切协助配合,共同推进。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做好规划编制管理、用地报批、旧宅复垦及增减挂钩指标交易、不动产登记等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做好工程质量安全、风貌管控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做好村民建房资格审查、建房申请、宅基地分配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谢桦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随工作变动而相应调整。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三明市自然资源局代章。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本地区农村新型住宅小区集中建设试点工作。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3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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