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8〕66号)和《福建省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关于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减负办〔2018〕2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清理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有关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三明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程鹏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罗松彬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王立文 市工信局局长
邓永辉 市财政局局长
吴成城 市人社局局长
林大茂 市住建局局长
吴擢祥 市国资委主任
曹祥聪 市发改委副主任
谢丽华 市工信局副调研员
郑长秋 市财政局副局长
胡建明 市人社局副调研员
郑礼群 市住建局副局长
周永东 市审计局副局长
林廷株 市国资委副调研员
郑文理 市金融监管局局长
陈鸿富 人行三明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孔桂兰 三明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职责及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负责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部署,研究协调我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市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国资委分别按照国家、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要求,认真对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转发市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18〕94号),负责牵头组织清欠工作;市审计局负责对有关清欠工作开展审计;人行三明市中心支行、三明银保监分局、市金融监管局等部门负责引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向地方平台公司提供融资支持。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副调研员谢丽华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随工作变动而相应调整。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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