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湿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切实做好我市湿地保护工作,根据《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9号)和省上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建立三明市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湿地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方针;
(二)研究讨论湿地保护管理的重点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湿地保护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推动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开展湿地保护集中整治行动,形成工作合力;
(四)督促指导各地扎实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工作;
(五)着力推进湿地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湿地保护意识;
(六)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在湿地保护管理和修复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夏寿南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小彦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肖世龙 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 平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农发办主任
谢 军 市国土局副局长
张德乾 市环保局副局长
廖文福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陈华洲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曾荣儿 市农业局副局长
庞闽志 市林业局副调研员
蒋永波 市水利局副调研员
罗振青 市旅发委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分管领导兼任。成员单位人员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文。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印章,如工作需要,由市林业局代章。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确有需要可邀请非成员单位及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参会。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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