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根据《三明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动员会要求,制定本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人员组成
召 集 人:肖华鑫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夏寿南 市政府办副主任
章新华 市河长办主任、水利局局长
成 员:赵 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处级组织员
洪华堂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三明日报社社长
黄志强 市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
李剑平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功华 市政府办副主任、效能办副主任
肖世龙 市发改委副主任
林道兴 市经信委副主任
黄祖谋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 平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农发办主任
谢 军 市国土局副局长
张德乾 市环保局副局长
廖文福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陈华洲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曾荣儿 市农业局副局长
黄 敏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朝阳 市水利局副局长
联 络 员:苏建章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科长
林 婧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副主任科员
林广伦 市法院生态庭副庭长
李碧胜 市检察院生态环境检查处处长
张 扬 市政府办效能综合科科员
谢 斌 市发改委生态科科长
卓开烺 市经信委能源科科员
邓光龙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陈联合 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王立志 市国土局矿管科科长
周毅津 市环保局生态科科长
阮辰兴 市住建局村建站科员
雷 辉 市交通运输局科长
张占春 市农业局畜牧站副站长
李金祥 市林业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刘 敏 市水利局水电工作站科长
市河长办为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业务。
二、工作职责
(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研究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工作,协调调度各专项攻坚行动工作进展;
(二)对各专项目攻坚行动牵头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各专项目攻坚行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进行收集研判,并协调解决;
(三)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
(四)研究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的事项等。
三、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会议由召集人或授权副召集人召集,市河长办具体承办。
(二)会议内容为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会商重大事项,部署落实阶段性重点工作和推进措施,协调各成员单位合力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相关部门执行并报市委、市政府。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有关落实情况及时报市河长办,市河长办负责督办落实。
(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协调解决涉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有关问题。重大工作、重要事项及时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建立双周报告机制,各牵头单位从10月25日起每15天向联席会议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市河长办及时汇总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同时抄送各成员单位。
(五)市河长办根据联席会议的部署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通报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三明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