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机制,保障住房公积金运作安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住建部等9部委《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制度的意见》(建房改〔2002〕149号)和《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林俊德等25位同志为第四届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5年。委员名单如下:
主 任 委 员:林俊德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委员:王 冬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曹榕庆 市住建局局长
周梅华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陈兴万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委 员:叶清松 市人大财经工委主任
吴联派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主任
罗发淦 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陈鸿富 人行三明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王瑞峰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
王其富 三钢集团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
李 煜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主任
张凤玺 永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聂建兴 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 姜 清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光成 宁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华伟 建宁县委常委、副县长
饶秀健 泰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冯崇平 将乐县委常委、副县长
施剑峰 沙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林翠玲 尤溪县委常委、副县长
陈剑生 大田县委常委、副县长
程 文 梅列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罗著炳 三元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黄永毅 永安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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