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0100-2005-00003
  • 备注/文号: 明政文〔2004〕70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0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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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明政文〔2004〕70号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02 时间:2005-09-17 00:00

明政文〔2004〕70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根据全国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的通知》(闽政[2002]23号)和《福建省2004年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是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解决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全国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认真执行《福建省政务公开暂行办法》(省政府70号令)和《福建省2004年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要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不断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二、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以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小组各负其责、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根据形势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建立或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4个责任小组:一是建立或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日常工作协调管理。二是建立或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和政务公开质量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三是建立或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审议小组,负责对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间、地点、形式、过程等进行审查核准。四是建立或调整充实政务公开评议小组,负责对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通过不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建设,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部署、有监督、有落实、有人抓、抓出成效。

  三、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度,明确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二是建立健全预审制度,对公开内容进行事前预审。三是建立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对公开的各项措施及效果进行评议。四是建立政务公开反馈制度。各级各部门要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开设热线电话,广泛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的问题,纠正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偏差,通过政务通报会、新闻媒体以及在三明市政府网站、三明市政务公开栏设立“点题公开”、“回音壁”、“落实与反馈”栏目等形式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反馈。五是建立政务公开的备案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及时将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报送市效能办备案。同时,各级各部门都要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档案,每期公开的内容都应统一归档,保存备查。

  四、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各级政府机关、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政府机关委托的组织,除涉及国家机密外都必须依法实行政务公开。与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事业服务单位,也要推进公开办事制度。今年先在省、市确定的“水、电、气、话、公交”等公共服务单位全面推行公开办事制度,明年将在所有公共事业服务单位全面推行公开办事制度。

  五、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应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务党委和政府的全局工作,把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的有关事项,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予以监督的有关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公开的其他政务事项,凡不属于保密范围的,也都应当公开。公开内容根据不同性质和要求,分为向社会公开内容和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公开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包括:

  1、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

  2、部门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

  3、部门单位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

  4、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要有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金额等)。

  5、执法罚没款执收情况(要有处罚对象、处罚依据、处罚金额、处罚时间等)。

  6、涉及公众利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要有资金分配项目、分配对象、分配依据、分配金额等,对于需要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分配方案,可在作出决定前公开即事前公开)。

  7、大宗物品政府采购情况(要有采购物品名称、品牌、单价、总额等)。

  8、基建、装修项目招投标情况(要有招标项目、标的、中标单位、中标时间等)。

  9、本单位、本部门国有资产变更情况(要有变更项目、金额、变更时间、变更原因)。

  10、接待费开支情况。

  11、本单位本部门重大人事调整、评先评优及职称评聘情况。

  12、救灾款捐赠、使用情况(救灾款及物质来源、捐赠对象、数额、发放使用具体情况)。

  13、为民办实事情况(时间、项目、效益评估)。

  14、本单位、本部门社会关注的其他事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为重点)。

  15、部门单位的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条件(标准)、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罚款)标准、服务承诺、办事结果、监督制约办法等事项。

  16、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兴办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17、公务员考试录用、军队转业干部及退伍军人安置、各类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等人事事项。

  18、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执行事项。

  1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的政务事项。

  20、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公开的内容应包括:

  1、领导人廉洁自律有关情况

  (1)相对固定乘坐的小汽车的维修、油耗等情况。

  (2)移动电话、住宅电话等通讯工具话费报支情况。

  (3)礼品礼金登记上交情况。

  (4)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购置、出售、出租住房情况。

  (5)因公出国(境)的任务、时间、路线和费用等情况。

  (6)配偶及子女工作单位、职务变动情况。

  (7)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因私出国(境)的活动及经费来源等情况。

  (8)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

  (9)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10)子女与外国人员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出国(境)定居、自费留学情况。

  2、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有关情况

  (1)购置自行采购的各种办公用品,易耗品。

  (2)接待费、修缮费、差旅费、加班补贴、奖金。

  (3)公务车辆保险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停车费。

  (4)办公电话等通讯费用。

  (5)租赁公物、设施等收支情况。

  (6)代收代缴各项资金收支情况。

  (7)项目安排的专项经费及上级下拨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8)救灾赈灾、扶贫助困捐资使用情况。

  (9)按规定可不经招投标的建筑装修工程费用情况。

  (10)工作人员参加函授、自学考试等费用报支情况。

  (11)审计结果。

  3、干部职工任免、晋级、交流、奖惩、职称评聘等有关情况。

  4、本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政务公开前,政府部门应当将公开的具体内容报本级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备案,下一级政府应当将公开的具体内容报上一级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备案。

  六、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载体:

  1、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载体选择要以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 可采取下列形式和载体:

  (一)通过政府公报公示。

  (二)设立固定政务公开栏。县级政府固定公开栏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部门单位(视工作场所)固定公开栏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左右。

  (三)发布公益广告。

  (四)实行政务通报。

  (五)举行政务听证会。

  (六)建立电子政务信息网络。

  (七)公共场所设置电子显示屏。

  (八)新闻媒体公布。

  (九)实行政务公开的其它有效形式和载体。

  2、政务公开的形式应当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做到经常性事项定期公开,阶段性事项适时公开,临时性事项随时公开,连续性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连续公开。对事关全局的重要事项、公众普遍关注的有关事项,要实行决策前公开和实施过程的动态公开,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政务公开的形式要注意对内公开与对外公开相结合,以对外公开为主;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以事前公开为主;一次性公开与多次公开相结合,以一次性公开为主;固定公开与灵活公开相结合,以固定公开为主;文字公开与口头公开相结合,以文字公开为主;党内公开与党外公开相结合,以党外公开为主。

  七、建立市级政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县级政府联系点:沙县政府、永安市政府;行政单位联系点:市规划局、移民局;群团单位联系点:市总工会;事业单位联系点:市城监支队、防疫站;企业单位联系点:三明电业局、市煤气公司。

  1、建立市级政务公开工作联系点,主要是直接了解基层政务公开情况,直接倾听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市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

  2、各联系点要带头落实政务公开五项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组织领导体系,同时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新形式,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载体,创造性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3、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与联系点之间将建立经常的、稳定的工作联系。各联系点要把政务公开的工作安排、措施办法以及情况、问题等,及时报送或通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要经常到基层联系点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发现具有普遍性的问题,研究提出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有指导意义的对策措施。

  4、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直接向联系点提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进展情况等。还要通过召开基层联系点座谈会等形式,请各联系点介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包括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反映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意见,共同探讨如何按照群众要求更好地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八、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力度。各级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应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政协及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各级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要加强对本级人民政府的部门及其所属派出机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市直各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社会各界人士每半年开展一次政务公开评议活动;认真处理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投诉,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各项举报和投诉机制,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对政务公开做得好的部门和单位,要总结经验,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要求推行政务公开,或公开内容失实、失真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相关附件:

  三明市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及三明市级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三明市级政务公开审议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三明市级政务公开评议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三明市×××政务公开情况登记表

  主题词: 政务 公开 规范 意见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6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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