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1-1200-2023-00365
  • 备注/文号: 明政办〔2023〕2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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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23〕25号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时间:2023-12-13 17:1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三明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

建设实施方案

目 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总体目标

(四)指标体系

(五)实施范围和时限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引领,构建固废管理新格局

1.坚持高位推动,建立协同推进机制

2.完善制度建设,实行定期考核评估

3.强化交流合作,打造“无废城市”亮点

4.打通信息壁垒,提升无废管理效能

(二)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推进固废贮存处置趋零增长

1.以减污降碳为目标,促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2.以健全制度为核心,全面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3.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强化绿色制造体系、循环园区建设

4.以大宗工业固废为重点,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利用

(三)加快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

1.坚持绿色引领,促进农业固废源头减量

2.坚持分类施策,建立农业固废回收体系

3.坚持示范带动,推动农业固废高效利用

4.坚持低碳发展,培育农业经济循环模式

(四)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1.倡导“无废理念”,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2.加强源头分类,构建全过程精准分类收运体系

3.强化多源统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4.推进能力建设,优化生活源固体废物终端处置体系

5.加强过程管控,推进废塑料污染治理

6.引导绿色转型,推动快递包装源头减量

(五)发展绿色节能建筑,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1.政策引导,积极开展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2.统筹协作,稳步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3.压实责任,不断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

(六)强化危废全生命周期监管,提升全天候风险防控能力

1.源头预防,降低环境隐患风险

2.重点突破,提升危废收集处置利用能力

3.数字赋能,提升危废智慧监管水平

4.多措并举,筑牢末端风险防控底线

(七)创新工作模式,探索“山城”固体废物治理新路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大资金支持

(三)强化技术支撑

(四)抓好宣传引导

(五)加强评估考核

附件1 指标体系

附件2 固废清单

附件3 任务清单

附件4 重点项目清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画好山水画”重要嘱托,以建设“无废城市”为契机,通过统筹城市发展与固废管理,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进固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进城市绿色发展转型,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推动三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将固体废物治理与城市建设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全面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要抓手,统筹考虑、系统谋划,形成党政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问题导向,分类施策。以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总目标,按照优先分类源头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全过程无害化原则,结合三明实际,对标对表,补齐能力短板,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创新驱动,示范引领。以探索“无废集团”、“无废矿山”、“无废农业”、“无废社区”为引领,强化科技创新,通过示范带动行业、区域固废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提升完善。

(三)总体目标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为重点,通过绿色生活方式及生产方式的改变,完善城市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到2025年,建设成固废源头减量更精准、收贮更规范、资源化水平更高、利用处置能力更强、监管更智慧、制度更健全的“无废三明”。

(四)指标体系

从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置、保障能力、群众获得感等5个方面,共设置47个指标(见附件1),其中24个为国家必选指标(标记★)、17个为国家可选指标、6个为三明市特色指标(标记▲)。

(五)实施范围和时限

实施范围:三明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2个市辖区(三元区、沙县区)、1个县级市(永安市)和8个县(明溪、清流、宁化、建宁、泰宁、将乐、尤溪、大田)。

实施期限:基准年为2022年,建设时间范围为2023年至2025年,2025年后持续推进“无废城市”相关建设。

二、主要任务(一)强化顶层设计引领,构建固废管理新格局1.坚持高位推动,建立协同推进机制

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组建市长任组长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无废办”),建立局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着力形成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部门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统筹制定部门责任清单,梳理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监管盲区,明确“无废城市”建设过程各部门职责边界,强化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完善多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和重点任务会商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市无废办负责)鼓励支持三钢、金东矿业等重点企业以及三明学院等高校、科研机构根据自身发展和应用需求,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市生态环境局、科技局、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制度建设,实行定期考核评估

健全污染防治内生机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结合三明市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各类固体废物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健全固体废物监管机制。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实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依法依规将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制定三明市“无废城市”建设考核细则,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全市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绩效考核等考核体系。建立“无废城市”建设评估机制,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及时总结任务、项目和指标体系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果。(市无废办、效能办、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交流合作,打造“无废城市”亮点

深化闽西南生态环保合作。探索三明市与厦门市、泉州市、漳州市、龙岩市等4市的区域处理处置能力共建共享、联动交叉执法等环保合作机制,实现危险废物转移信息互通。探索区域危险废物全流程追溯,加强跨区域转移风险管控。(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方位建设“无废城市细胞”。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无废”理念,持续营造“无废城市”建设良好氛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主管领域的“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方案,建立完善“无废城市细胞”创建的标准、指南和评价体系,有序推进无废公园、无废校园、无废小区、无废菜场、无废乡村、无废工地、无废景区等“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让“无废”理念深入人心,力争到2025年建成200个“无废城市细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通信息壁垒,提升无废管理效能

推动完善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建设。集成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空间定位等技术,实现对固体废物全过程信息的准确采集、高速传输、无缝链接和可靠存储,为固体废物智能化分析和信息化监管提供数据基础。推进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再生资源等全品类固体废物信息数据集成,逐步实现各领域的固体废物数据纳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统一管理;推进固体废物“三化”水平、物质流向、产处平衡、建设成效、无废指数等辅助分析,支撑“无废城市”建设和日常管理决策。(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推固废贮存处置趋零增长1.以减污降碳为目标,促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积极开展碳达峰行动,支持泰宁、建宁等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峰,在泰宁探索碳中和实现路径。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和建筑等重点领域,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开展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制定碳达峰目标和达峰行动方案。加强重点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开展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管理。重点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加快推进废钢回收、拆解、加工、分类、配送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废钢加工配送体系建设。推动钢铁、化工、水泥等行业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鼓励三钢等龙头企业开展碳排放减排示范工程,支持企业探索深度减污降碳路径,打造一批“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引导产业升级转型,促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围绕三明“433”产业体系,重点在钢铁与装备制造、氟新材料、纺织、建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和创新,开展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提档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从源头减少碳排放,促进减污降碳。研究建立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目标为导向的产业准入及退出清单制度。严格落实产业规划布局,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发展,加快落后产能依法依规退出,严格产能置换,控制新增过剩产业。强化钢铁、建材、化工、有色金属、纺织、造纸等行业耦合发展,推动产业循环链接,实施钢化联产、林浆纸一体化、林板一体化发展策略。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再生资源原料替代比例,重点加强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重点品种对原生资源替代。(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清洁生产改造,发展降碳技术。依法实施“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技术研究和推广,鼓励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谋划一批生态环境科技重大项目。研发末端碳捕集、利用、封存技术,推动钢铁、水泥、煤电、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低碳减排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工程,开展水泥、钢铁、火电等烟气超低排放与碳减排协同技术创新。(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工信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以健全制度为核心,全面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申报信息系统,探索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申报制度,建立主要类别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信息化管理,明确申报口径、申报标准和申报方法,提高申报及时性和准确性。(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构建工业固资源利用体系。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全面推进工业固体废物企业间、行业间、区域性、社会性废物循环利用,构建区域性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体系。鼓励多产业协同利用,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与上游煤电、钢铁、有色、化工等产业协同发展,与下游建筑、建材、市政、交通、环境治理等产品应用领域深度融合。(市发改委、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强化绿色制造体系、循环园区建设

做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绿色产业指导目录,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建设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加快产业园区绿色化改造,促进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引导钢铁与装备制造、新材料、高端纺织、新型建材等行业企业加快绿色化改造升级,加快打造一批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对照绿色制造体系创建标准,建立绿色制造体系培育后备项目库,滚动储备一批绿色制造体系创建项目。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推动上下游企业融入绿色供应链建设,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制度体系。鼓励三钢闽光、金东矿业等重点企业探索“无废工厂”建设,到2025年,争取建成2座“无废工厂”。(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形成循环经济闭环产业链。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加快推动尤溪城南工业集中区、永安尼葛园等园区实施园区循环化绿色改造、标准化建设。细化制定循环化绿色改造实施方案,到2025年,争取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以大宗工业固废为重点,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利用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大力推动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高值化利用,打通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通道,利用市场化运作,进一步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加快三元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尾矿、粉煤灰、冶炼废渣、煤矸石等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或替代建材生产原料,有序减少矿山固体废物固废存量。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矿山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治理。因矿制宜,鼓励金东矿业等企业采用尾砂胶结井下充填采矿技术。推动铅锌尾矿等有价金属组分高效分离提取,探索综合利用尾矿制备水泥活性混合材料、公路路基材料等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技术,提升尾矿资源化利用率。推动利用矿业固体废物治理采空区、塌陷区,减少矿业固体废物产生和贮存处置量。开展大田、尤溪、将乐等关闭矿山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分类整治,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场整治,有效降低矿山固体废物贮存量。排查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开展存在环境风险尾矿库综合整治,加快推动尾矿库闭库。到2025年,完成闭库或综合整治的尾矿库数量占比高于56.2%。(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大宗固废利用的关键技术研发。通过水泥旋窑协同处置固废技术,推进水泥行业原料、燃料低碳化替代。以熟料生产环节减排为重点,深入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推广高效节能减排水泥生产工艺技术。推动高固废掺量的低碳水泥生产技术,引导水泥企业利用氟石膏、矿渣、电石渣、钢渣等非碳酸盐工业固体废物生产水泥。鼓励研发推广新品种低碳水泥,实现水泥品种多元化、高端化。鼓励利用钢渣、尾矿等工业固体废物开发新型绿色建材产品,重点引进新型墙材生产、机制砂、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等项目,推进大田红狮水泥、永安万年水泥等固废处理项目建设。到2025年,完成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关键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及成果转化2项。(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1.坚持绿色引领,促进农业固废源头减量

加强畜禽养殖源头防控。完善节水节料工艺在养殖过程中的应用,深入推广干清粪、雨污分流、固液分离、微生物发酵等技术模式应用,推进污染物源头减量。加快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依托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引领,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大型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工程项目6个,特色畜禽产业提升工程项目5个;创建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场(基地)40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巩固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以化肥农药使用总量减量总原则,示范推动粪肥、秸秆粉碎、绿肥翻压等有机肥源还田措施,提高有机肥养分施用比例,减少化肥用量。改进施肥方式,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化肥投入定额制试点建设。创新服务新模式,引导地方加大投入,培育扶持一批专业化服务组织,推进肥料统配统施社会化服务。持续提升绿色防控能力,降低农药使用量,建立健全病虫害监测网点,推广应用智能监测工具,提升监测预警水平,提升专业化防治水平。到2025年,化肥、农药使用量相比2020年减少10%。(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2.坚持分类施策,建立农业固废回收体系

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落实严格的农膜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强制性地膜《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标准,严把厚度低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生产、销售关。鼓励一膜多用、行间覆盖等措施,推动农用薄膜用量零增长。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可降解地膜。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项目,积极推广应用环境友好型全生物降解地膜。推行划片回收,推动用膜大县建立农膜回收试点。加大废旧农膜回收企业和回收网点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到2025年,全市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市农业农村局、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建立农药使用者、经营者和总回收站组成的三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生产者、经营者、购买者责任延伸制度。在使用场所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农药经营者在其经营场所设置二级回收站。通过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逐步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激励机制。到2025年,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统筹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合理制定补助标准,完善保险联动机制。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养殖场加强无害化配套设施建设,制定及时、就近无害化处理预案。鼓励采用化制、焚烧等可实现资源利用的无害化处理方式处理病死畜禽,进一步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保障食品安全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到2025年,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基本完善,全市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维持100%。(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3.坚持示范带动,推动农业固废高效利用

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统筹兼顾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要求,科学确定液体粪污治理路径,示范带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动液体粪污贮存发酵、固体粪污堆肥、资源化利用设施“三提升”,提升畜禽粪肥还田效率,降低还田成本,调动中小规模养殖场及散户积极性。培育壮大多种类型的畜禽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发挥对接种养主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到2025年,完成2个整县推进项目,2个提升工程项目,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7%,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推广秸秆“五化”资源化高值利用。加强秸秆收贮利用,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制砖、秸秆发电等,消化利用各类秸秆,建设“秸秆全产业链高值化利用试点”。因地制宜推广“五化”技术,促进秸秆肥料化,改造提升秸秆机械化还田装备,推广秸秆腐熟剂使用,推进秸秆粉碎还田。促进秸秆饲料化,鼓励养殖场和饲料企业利用秸秆发展优质饲料,推行秸秆通过青(黄)贮、压块、膨化等方式加工成牲畜饲料,提高秸秆饲料转化效率。促进秸秆基料化,建设秸秆基料化应用基地,重点栽培羊肚菌、大球盖菇、竹荪、毛木耳、黑木耳、榆黄蘑等食用菌品种,积极发展利用秸秆用于育苗、花木、草坪等生产基质,拓展秸秆基料化利用途径。持续推进秸秆原料化、燃料化利用,强化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4.坚持低碳发展,培育农业经济循环模式

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坚持集聚建园、融合强园、绿色兴园、创新活园,高质量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通过科技集成、主体集合、产业集群,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促进产业格局由分散向集中、发展方式由粗放向集约、产业链条由单一向复合转变,发挥要素集聚和融合平台作用。鼓励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入园创业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将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成为新型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孵化区。突出串珠成线、连块成带、集群成链,推动实现从“特产”向“产业”转变,空间布局由“平面分布”向“集群发展”转变,主体关系由“同质竞争”向“合作共赢”转变,培育品种品质优良、规模体量较大、融合程度较深的区域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到2025年,全市建成3个以上重点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5个以上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重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推进农业产业集聚提升。坚持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模式,改造提升现有龙头企业、引进大型龙头企业,加快畜牧业与现代产业要素重组配置;坚持农林牧结合、产加销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推进良种繁育、规模养殖、粮改饲、屠宰加工、冷链流通全产业链协同升级,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产业化水平大幅提升,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色农业示范社和规模化家庭农场示范场做大做强。到2025年,全市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60家以上,全市规模畜禽养殖场达到470家,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

深挖农业产品特色品牌。强化品牌建设,提高畜产品安全水平。积极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环保、安全型畜产品,大力发展畜禽名牌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以河龙贡米、乐子鸡蛋、大金湖有机鱼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为突破口,以畜禽养殖业的投入品监管为重点,严格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大力推广绿色产品标准化健康养殖技术和精深加工技术。积极组织龙头企业注册畜产品商标,认证有机产品、绿色食品、全国名特优新畜产品和地理标志畜产品,创建名、优、特畜产品品牌。(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

(四)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1.倡导无废理念,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加大无废城市宣传教育力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内容、纳入公务员网络学习课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和公益宣传活动,在车站、机场、高铁、公交、楼宇电梯、公园、景区等加大垃圾分类常态化宣传力度。推动将垃圾分类知识有机融入中小学相关学科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学生实践活动等。适时分批组织开展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专(兼)职人员,以及督导员、志愿者、社区居民、收集人员等的培训。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在街道社区设置宣教馆、宣教中心、科普体验馆等宣传阵地。(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党校,市教育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城管局,三明机场公司、交运集团,南昌铁路局永安车务段按职责分工负责)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以沙县小吃餐饮业为重点,倡导全社会开展“光盘行动”,推动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推行采用视频会议、电子桌牌、无纸化办公等绿色办公方式,积极组织文明单位、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市委文明办、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教育局、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推动全民绿色消费,积极培育绿色消费市场,建立绿色消费激励和回馈机制,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市政府办、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商务局、国资委、城管局、妇联,相关街道、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源头分类,构建全过程精准分类收运体系

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质效。持续完善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有序更新配备标识统一规范、质量合格的收集容器。合理布局居住、单位、公共等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因地制宜推进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工作。在居住区或公共机构建设一定数量的有害垃圾暂存点,确保辖区内产生的有害垃圾有暂存之处。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提升生活垃圾清运量中厨余(含餐厨)垃圾分类收运比例。鼓励业主、业主委员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的要求纳入物业服务合同、清扫保洁服务合同。持续扩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2023年底,除市区(含沙县区)、泰宁县全覆盖外,其余县(市)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40%;2025年底前,市区城市建成区、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市城管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司法局、发改委、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按照“五个有”要求:有县乡工作机制、有宣传发动、有有机垃圾处理设备或设施、有资金保障、有减量化成效,有序推动乡镇全域落实分类机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不断扩大分类覆盖面。鼓励乡村振兴示范带及周边村庄通过引进第三方、采取积分制逐步推行垃圾分类,逐步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每年新增100个以上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覆盖行政村达50%以上。(市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城乡垃圾收转运系统。持续健全“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垃圾统筹收运处理体系。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运输体系,实行分收分运。配备满足“四分类”需求的专用收运车辆,升级改造老旧收运设施,淘汰不合格运输车辆,推进城乡垃圾应收尽收。加强对有害垃圾集中贮存点的监督指导,对属于危险废物的有害垃圾要严格按危废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运输、利用、处置。结合三明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立统一标准的垃圾分类智慧管理平台(包括餐厨垃圾子系统),探索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建立管理台账,将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纳入信息化管理。到2025年,市区全面建成、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市城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多源统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完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推动垃圾分类网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规划建设一批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以三元区为重点建立城乡回收站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逐步完善以村级回收网点为基础、县域或乡镇分拣中心为支撑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一体化发展。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商场、超市、便利店、快递收发点等设立便民回收点,采取以旧换新、押金返还、现金兑换、积分奖励等方式开展可回收物回收。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到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市城管局、住建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利用水平。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资源循环利用市场主体,打造资源循环利用全产业链。鼓励回收行业龙头企业以联营、加盟等方式,加强回收市场的整合,促进回收行业组织化、专业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对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家具、装修垃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分类处置,能粉碎利用、拆解回收的,尽量进行资源化利用。建立涵盖全市的废旧纺织品回收体系,支持企业和居民小区合理布局旧衣物回收点。到2025年,建成废旧纺织品规范收集设施、分拣中心,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率达到25%。规范各医疗机构内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回收工作,完善医疗废弃物回收系统。在回收和利用环节,出台政策措施,确保市内至少有1家回收和利用企业或1家回收利用一体化企业,确保辖区内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和利用全覆盖,提高医院和医疗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市商务局、卫健委、工信局、城管局、住建局、发改委、供销社、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能力建设,优化生活源固体废物终端处置体系

补齐厨余垃圾处理短板科学预估本地厨余垃圾产生量,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结合实际加快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基本实现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处理能力两个“全覆盖”。鼓励食堂、餐饮区、农贸市场等厨余垃圾产生量大的单位建立不同规模的处理站,实现厨余垃圾源头处理,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农村)配置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推动农村生活垃圾中易腐烂垃圾基本实现就地就近消纳,推进易腐烂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协同资源化处理利用。稳步推进厨余垃圾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市城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市投资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着力解决好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业、林业生产应用中的“梗阻”问题。(市城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提升和规范化运营。推动城乡生活垃圾“零填埋”工作。采用区域联建、外运周边县(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置等模式,推进永安、宁化、尤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配套飞灰、炉渣处置设施。交通不便或运输距离较长的村庄,因地制宜建设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处理设施,推进生活垃圾就地就近处理。布局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电子垃圾收集与处理厂等为内容的垃圾产业园,完善垃圾处理设备研发、生产和处理上下游产业链。既有卫生填埋场转为残渣飞灰填埋、应急处理。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恶臭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有害垃圾利用、处置单位落实规范化管理要求,加强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到2025年,力争实现全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100%,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市城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投资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市政污泥处理能力。进一步明确市政污泥处理技术路线与处置要求,建立完善市政污泥综合利用协同机制和污泥处置单位应急调控机制。限制未经脱水处理达标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场填埋,逐步减少污泥填埋量,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鼓励采用厌氧消化、好氧发酵等方式处理污泥,经无害化处理满足相关标准后,用于土地改良、植树造林、园林绿化和农业利用。推广污泥深度脱水+建材化利用、生物质利用+焚烧等工艺,在土地资源紧缺区域鼓励采用“生物质利用+焚烧”处置模式,将垃圾焚烧发电厂、燃煤电厂、水泥窑等协同处置方式作为污泥处置的补充,推广将生活污泥焚烧灰渣作为建材原料加以利用。到2025年,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9%。委托专业化公司,城乡统筹开展农村市政污泥处置。(市城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过程管控,推进废塑料污染治理

促进塑料用品源头减量。推动塑料制品和替代品产业化、绿色化。加强对禁止生产、销售部分塑料制品的监督检查,规范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以及以医疗废物为原料的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市发改委、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部分塑料制品禁止、限制使用规定,加强零售餐饮、集贸市场、宾馆酒店、邮政快递等领域禁限塑的监督管理,推广可重复利用、再利用或者可降解的产品。2025年底前,市区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市商务局、文旅局、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收运利用。结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加大废塑料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促进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向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集聚。强化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的能源化利用,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申请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示范规范条件,培育一批行业骨干企业。加强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市发改委、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城管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聚焦江河、水库等区域,完善“水上环卫”制度,开展江河水库塑料垃圾专项清理,实现金溪、尤溪、沙溪等重点水域露天塑料垃圾明显减量。结合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江河沿线、坑塘沟渠等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治理。(市城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引导绿色转型,推动快递包装源头减量

推动快递行业落实国家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完善快递绿色收寄管理,积极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或减量包装。推广使用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纸箱、免胶纸箱。鼓励在同城生鲜配送、连锁商超散货物流中推广应用可循环、可折叠、可复用包装产品,减少一次性塑料泡沫箱等的使用。推进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防范商品生产、销售、交付等各环节过度包装,减少电商快件二次包装。督促指导电商企业加强上下游协同,设计并应用满足快递物流配送需求的电商商品包装,推广电商快件原装直发。开展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推动快递绿色包装产品认证。推动企业开展绿色包装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寄递企业在其营业场所、处理场所设置包装物回收设施设备,规范对快递包装废弃物清运处置,将绿色快递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提升快递包装的再次利用率。(市邮政管理局、发改委、商务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发展绿色节能建筑,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1.政策引导,积极开展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加强建筑能耗管理,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落实《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加大绿色建材采购比例、强化绿色建材市场推广力度,促进绿色建材在项目主体结构、围护墙、内隔墙、门窗、防水材料等方面的应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试点,围绕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筑工地等不同类型项目,进行碳排放测算和减污降碳工作,推动城乡建设领域各类建设项目绿色低碳发展。(市住建局负责)

稳步提高绿色建筑占比。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加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两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到2025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市住建局负责)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持续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广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在设计施工全过程的应用,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落地,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修模式,促进整体厨卫、轻质隔墙等材料、产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的应用。落实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全面提升建设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全市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到2025年,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5%。(市住建局负责)

强化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主体责任,推动建设单位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预算。探索房屋建筑全装修交付模式,减少施工过程建筑垃圾产生。(市住建局负责)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不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逐步开展旧村庄整治、旧厂房改造,杜绝大拆大建,从源头上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市住建局负责)

2.统筹协作,稳步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提高资源化利用能力。推动建筑垃圾消纳与资源化利用一体化设施体系建设,结合道路景观改造、废弃矿区土地整理和矿山生态修复等回填消纳渣土、淤泥等建筑垃圾。在城区推广移动式资源化利用模式,实现拆除类建筑垃圾就地消纳利用。系统推进资源化项目建设,增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到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3%。(市城管局负责)

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名录。出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申报认定的办法,制定合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名录,并定期公开公示。加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质量管控,促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市城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政策引导、部门助力、市场扶持,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应用。推动在土方平衡、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大量利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在各类市政、道路、水务、水利等政府投资公共工程中,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发挥财税引导带动作用,通过财政补贴、落实税收优惠、退税、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企业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市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压实责任,不断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

加快利用设施建设。探索区域“收集、转运、资源化利用”一体化处置模式,加快编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专项规划》,构建以市级建筑垃圾消纳与资源化利用基地为主、各县(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和各类中小微民营企业为辅的资源化利用体系。做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等衔接,按照资源就近利用原则,合理布局,确保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建设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积极鼓励引导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经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争取培育一批龙头企业,为行业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市城管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工信局、国资委按职责分工)

建设建筑垃圾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建筑垃圾轨迹点等进行智能化管理,打造建筑垃圾管理行政审批、路线申报、过程监管、行政执法、考核评价的统一管理,实现建筑垃圾监管全面感知、智能监测、自动报警、一车一档、统计分析、区域车辆查询和失信禁入。实现通过车载视频设备,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针对建筑运输违规运输、违规驾驶等行为进行视频监控。通过视频监控结果匹配车载定位信息,实现轨迹异常车辆智能预警,有效避免卫星定位人为屏蔽和乱倒卸行为,实现建筑垃圾全过程闭环实时监控管理。(市城管局负责)

(六)强化危废全生命周期监管,提升全天候风险防控能力1.源头预防,降低环境隐患风险

严格利用处置项目环境准入。持续探索“环评+固废”横向协调机制和危废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联动机制,严格利用处置类项目准入审查,重点审查建设内容、规模与环境规划的符合性、与本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需求的匹配性,以及工艺的先进性、污染防治措施的全面性、次生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方式的可行性、环境应急措施的有效性、运输风险的可控性等方面内容。鼓励大型企业集团跨区域统筹布局和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源头减量降碳。“十四五”期间,所有年产生危险废物量100吨以上的工业企业完成至少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工业园区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化改造,建设生态工业园区,促进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源头循环利用和按规定标准、用途降级使用,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鼓励钢铁、化工新材料、医药等危险废物重点产生行业企业探索技术创新,加大危险废物自行资源化利用率。到2025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低于0.005吨/年。对已批复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和年产危险废物100吨以上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复核,淘汰落后产能,依法关闭污染重、危险废物治理难度大的企业。鼓励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危险废物焚烧灰渣等危险废物的企业开展源头减量、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探索推进“热解解毒+梯级水洗”技术,提升垃圾焚烧“飞灰”危废资源化、高值化利用,减少飞灰、焚烧灰渣填埋率。到2025年,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不超过20000吨/年。(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城管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清单化管理。定期开展产废单位动态摸排,结合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排污许可、监督性监测和日常执法检查等工作,梳理形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以及配套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清单,定期动态更新本辖区危险废物相关单位清单。依法依规将产废单位纳入省固废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管理,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要求。督促指导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落实危险废物鉴别主体责任,按规定主动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市生态环境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重点突破,提升危废收集处置利用能力

完善小微零散产废企业(单位)危废专业化、集中化收集贮存转运体系建设以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实验室废物等为重点,摸底全市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小于10吨的汽修维修行业、高校、科研院所和检测机构、工业企业等分布情况,制定三明市小微企业(单位)危险废物收集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小微企业、科研机构、学校集中区域开展危废收集转运和预处理服务试点。探索研究小微企业(单位)收集运输豁免工作,制定集中收运方案,破解小微企业(单位)等危险废物收集难、贮存不规范的难题。持续推进废铅酸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建设工作,试行推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引导铅蓄电池等生产经营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和渠道回收其产品使用产生的危险废物。(市生态环境局、教育局、城管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扩展资源化利用及处置渠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体系,科学合理使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物,鼓励支持企业参与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市场和技术投入危险废物资源化加工利用领域,逐步建立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市场,推进危险废物回收利用,拓宽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渠道。明确危险废物利用项目管理要求,在现有的处置设施及处置能力基础上,科学评估处置需求。积极谋划与省内其他地市之间的区域合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危险废物协同处置。到2025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8%。(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规范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强化地方政府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责任,推动医疗废物集中收运体系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完善偏远地区基层医疗机构收运体系建设,确保“应收尽收”。实施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促进规范处置,建立医疗废物“统一化包装、可溯源运输、智能化存储”全流程体系,完善医疗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机制。(市卫健委、生态环境局、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数赋能,提升危废智慧监管水平

持续推进固废智慧监管应用。强化技术人员管理技术培训,提升技术人员和监管队伍信息化应用水平,探索固废环境大数据关联分析和融合应用,重点针对危险废物产生“物料平衡”和利用处置全过程,综合应用“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数据,对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去向和贮存、运输、处置等加强智能化分析提示,建立预警预报机制,及时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苗头。强化省固废平台与省亲清服务平台、环评、执法、信用评价、信访、监测和督察等多平台数据开展关联分析,以及以企业为中心的多平台数据汇聚融合应用,提升智能化环境监管水平。通过省固废系统建立问题台账,下发电子工单,派发整改任务,发送提示函,实施问题整改销号,做到“有图有真相”,实现闭环管理、智慧化管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推进信息化细胞工程建设。鼓励、支持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在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等安装视频监控,建设危险废物ERP、电子台账等业务系统,采用电子标签、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轨迹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实现对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推动运用视频监控、智能称重、电子标签等物联网手段,实现对100吨以上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所有持证经营单位危险废物全过程智能化可追溯管理。鼓励和推进园区(企业)自建平台数据与省级平台互通共享,实现信息化监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4.多措并举,筑牢末端风险防控底线

加强部门联动监管加强生态环境、发改、公安、工信、住建、卫健、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实行联合惩戒,形成监管合力。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持续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公安局、住建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重点企业排查整治。持续深化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含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排查整治,建立重点企业排查清单,会同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持续深化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废弃危化品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整治,深入分析各环节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坚持问题导向,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坚决把环境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检查中发现的固废暂存、标识、台账和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分别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问题企业整改到位。(市生态环境局、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日常监管。按年度制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不断优化完善危险废物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建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提升危险废物的监管能力。坚持“一季一督查、一季一重点”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确保2025年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达到98%,经营单位合格率达到100%。全面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联单管理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制度。落实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要求,重点引导支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纳入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名单企业投保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特别是上一年度危险废物产生量或当年度预计量在10吨及以上的企业和从事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到2025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保持100%。(市生态环境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三明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创新工作模式,探索

探索“无废集团”建设,推进三钢集团减污降碳。开展三钢闽光“无废集团”建设,巩固提升国家级绿色工厂,加快实施产能置换三明本部高炉工程、焦炉升级改造等项目,优化原料、燃料结构,提高余热余能自发电率,应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技术,强化源头减量、减排降碳。支持三钢闽光做大做强固体废物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平台,推动向绿色制造、智能制造、服务制造转型。深入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力争2024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建设区域型废钢加工配送中心,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重点推动钢渣、含铁尘泥和水渣的综合利用。(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探索“无废矿山”建设,推进尾矿废渣源头减量。推动矿山企业引进先进生产技术与设备,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矿山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快矿山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构建多元化的矿产资源供应体系,以金东矿业、宁化行洛坑钨矿有限公司为重点,推动“无废矿山”建设。(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废弃矿点监管,推进实施废弃矿渣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推动将部分厂矿旧址、遗址列为工业遗产。完善矿产资源集约开发机制,持续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加快建设绿色矿山。(市自然资源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探索“无废农业”,建立农业循环经济新示范。开展“无废农业”建设,强化“科学养殖、生态循环”理念。利用丰富的丘岭山地资源,以资源循环利用为原则,大力发展“干清粪—猪—沼—果(菜)”循环生态种养。采用“标准规模化养殖场+种植基地”模式构建养殖场和沼气池能源资源循环链,将秸秆、蔬菜废弃物代替木料栽培食用菌和畜禽养殖食料,畜禽粪便堆肥后用作粮油、蔬菜、水果等种植业肥料,探索实现农业生产由“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线性经济向“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产品”的循环经济转变。到2025年底前,建设1-2个“无废农业”示范基地。(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探索“无废社区”建设,推进垃圾分类创新管理模式。依托三元垃圾分类“六化四定一平台”管理模式实施先进经验,持续深入推进其他县(区、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多渠道宣传教育工作,推进落实定时定点分类收运生活垃圾的工作制度机制,推动提升分类处置能力,完善优化智慧管理云平台,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整项工作有效实施。到2025年底前,市区城市建成区全面建成、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市城管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三明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工作计划、梳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落实工作措施,日常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建立局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沟通各项工作进展,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落细落实重点任务。各县(市、区)要成立对应的“无废城市”领导小组,指定同级人民政府联络人,落实“区县协创”工作模式。建立定期调度、推进、报告、评估制度,统筹推进各项任务,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在每年12月底前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无废城市”年度工作总结。

(二)加大资金支持

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加大“无废城市”建设资金投入,确保与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市县两级有关部门要积极对接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统筹运用相关政策,落实“无废资金”建设资金保障,综合运用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无废城市”建设,探索实施EOD模式等途径,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落实环境保护税免征等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完善“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任务资金管理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强化技术支撑

组建“无废城市”专家库,召集各类固体废物的政策管理、研究开发、技术应用等领域专家,全面衔接国家和省级技术帮扶组,全程参与“无废城市”建设。整合各部门有关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数字化资源,充分利用生态云平台,拓展应用广度和深度,提升固体废物管理决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设立“无废城市”市级科技专项,加大科技研发支持力度。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和完善人才培养和引进制度,构建固废人才引进、培育、发展机制。深化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各项科技创新平台,重点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科技成果研发、验证、转化和落地。

(四)抓好宣传引导

广泛开展全面立体的“无废城市”宣传教育,培育“无废”理念,召开动员会,宣传“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建设理念。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培训方案,拍摄“无废城市”主题宣传片,充分利用报、台、网、端、微全媒体平台做好宣传报道,倡导“无废”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提高市民参与感、获得感,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五)加强评估考核

把“无废城市”建设与城市建设管理、固体废物管理有机结合,开展全流程跟踪评估,及时总结建设成效及经验模式。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全市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绩效考核等考核体系,按时序、高质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适时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自评估和第三方成效评估。强化激励约束,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部门或个人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拖沓、弄虚作假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惩戒。

附件1                                     

 

指标体系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单位

2022年

现状值

2025年

目标值

责任单位

1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工业源头

减量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吨/万元

0.63

0.60

市生态环境局

2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

吨/万元

0.0058

0.005

市生态环境局

3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工业企业占比★

%

100

100

市生态环境局

4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

数量

31

40

市工信局

5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绿色园区建设的工业园区数量

9

12

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各园区管理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6

绿色矿山建成数量▲

12

13

市自然资源局

7

无废矿山建成数量▲

0

2

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

工信局

8

无废工厂建设数量▲

0

5

市生态环境局、

工信局

9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农业源头

减量

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

推广面积占比

%

35.96(2021年数据)

36

市农业农村局

10

省级以上畜禽养殖

标准化示范场▲

20

40

市农业农村局

11

生活领域

源头减量

生活垃圾清运量★

万吨/年

70.92

76.3

市城管局、住建局

12

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三元区、泰宁县、沙县区:100%,其余8个县(市):20%

100

市城管局

13

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

覆盖率

%

32.0

50

市住建局

14

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

%

96

99

市邮政管理局

15

建筑业

源头减量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

99.49

100

市住建局

16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

4.57

35

市住建局

17

固体废物资源化

利用

工业固体

废物资源化

利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

利用率★

%

72.60

75

市生态环境局

18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

75.4

78

市生态环境局

19

固体废物资源化

利用

农业固体

废物资源化

利用

秸秆综合利用率★

%

93.36

90

市农业农村局

20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95.89

97

市农业农村局

21

农膜回收率★

%

83.15

85

市农业农村局

22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

72.88

80

市农业农村局

23

农药使用量下降幅度▲

%

2.55

2

市农业农村局

24

化学肥料使用量下降幅度

%

2

2

市农业农村局

25

生活领域

固体废物

资源化利用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33.05

35

市城管局、住建局、商务局

26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

回收率★

%

-

全市域医疗卫生机构:

≥90

市卫健委、市商务局

27

建筑垃圾

资源化利用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11.43

23

市城管局

28

固体废物处置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贮存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

%

9.9

15

市生态环境局

29

完成闭库或综合整治的

尾矿库数量占比

%

39.3

56.2

市应急局、

生态环境局

30

固体废物处置

危险废物

处置

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

吨/年

1429

≤20000

市生态环境局、

城管局

31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

覆盖率★

%

100

100

市生态环境局、

卫健委

32

生活领域

固体废物

处置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

30.2

100

市城管局

33

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100

≥99

市城管局

34

农业固体

废物处置

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

%

100

100

市农业农村局

35

保障能力

制度体系

建设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有关规划

制定★

-

制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

“无废城市”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

36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

持续完善协作机制

“无废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7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绩效考核情况

/

-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绩效考核等考核

市效能办、

生态环境局

38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包括但不限于机关、学校、饭店、宾馆、A级旅游景区、商场、市场、社区(村)、企事业单位)

-

200

“无废城市”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

39

保障能力

市场体系

建设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

总额★

亿元

-

84.4

“无废城市”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

40

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

占比

%

62.5

90

市生态环境局

41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

-

100

市生态环境局

42

技术体系

建设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关键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及成果

转化

-

2

“无废城市”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

43

监管体系

建设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监管

情况★

/

已拥有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

平台

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

“无废城市”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

44

监管体系

建设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

合格率★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

-

98

市生态环境局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

-

100

市生态环境局

45

保障能力

监管体系

建设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

立案率★

%

100

100

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

46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

100

100

市生态环境局

47

群众

获得感

群众获得感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

85

“无废城市”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

备注:

指标19:秸秆综合利用率由于受农业活动影响较大且收集存在较大难度,指标增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根据已有规划要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因此综合现状和管理需求设置该指标2025年考核目标值。

指标26: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2022年现状仅统计了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产生量和回收量,分别为525吨和525吨,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为100%;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由不同再生资源利用公司进行收运回收,数据未有统计。

附件2

固废清单

表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022年)

废物名称

废物代码

单位

产生量

类别中产生量占比

综合利用量

(含存量

综合利用率

处置量

(含存量

贮存量

冶炼废渣

SW01

万吨

232.78

32.11%

235.17

98.76%

2.85

0.11

粉煤灰

SW02

万吨

32.93

4.54%

23.65

71.79%

9.26

0.031

炉  渣

SW03

万吨

49.60

6.84%

33.61

67.65%

16.04

0.048

煤矸石

SW04

万吨

35.89

4.95%

45.57

99.53%

0.19

0.028

尾  矿

SW05

万吨

266.89

36.82%

111.83

41.82%

5.00

151.08

脱硫石膏

SW06

万吨

32.96

4.55%

26.51

80.43%

0

6.45

污  泥

SW07

万吨

8.05

1.11%

5.78

71.77%

2.27

0.0024

其他废物

SW99

万吨

65.76

9.07%

59.87

83.63%

11.74

0.014

合计

 

万吨

724.85

1.00

541.98

72.60%

47.34

157.76

表2 农业固体废物(2022年)

废物名称

单位

产生量

回收利用量

回收利用率

综合

利用量

综合利用率

处置量

贮存量

秸秆

万吨

108.90

/

/

82.86

93.36%

/

/

畜禽粪污

万吨

544.3

/

/

521.93

95.89%

/

/

废旧农膜

6634.91

5516.98

83.15%

/

/

/

/

农药包装废弃物

361.40

263.40

(回收量)

72.88%

(回收率)

/

/

245

/

合计

万吨

653.899

0.578

 

604.79

 

0.0245

 

表3 生活源固体废弃物(2022年)

废物来源

废物名称

单位

产生量

回收利用量

回收

利用率

资源化

利用量

资源化

利用率

无害化

处置量

无害化

处置率

生活垃圾

其他垃圾

万吨

63.71

(清运量)

0

0%

0

0%

63.71

100%

厨余(含餐厨)垃圾*

万吨

7.21

(清运

处置量)

/

/

5.77~6.13

80~85%

1.08~1.44

15~20%

有害垃圾

万吨

-

 

0%

       

可回收物

万吨

24.24

(分选

收集量)

24.10

99.43%

/

/

0.14

0.57%

城镇污水污泥

城镇污水污泥

(干重)

14976

/

/

3030

20.23%

11946

79.77%

园林垃圾

园林垃圾

420(市区)

/

/

420

100%

/

/

医疗

废弃物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

525

(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

机构)

525

100%

/

/

/

/

*备注:分选收运的厨余垃圾还含部分难以生物降解垃圾,该部分垃圾按15-20%比例预估。

表4 建筑垃圾(2022年)

废物名称

单位

产生量

类别中产生量占比

资源化

利用量

资源化利用率

其他方式处理量包括回填、

复垦、矿山修复等

工程渣土

万方

473.6

92.31%

48.589

10.25%

425.011

工程泥浆

万方

0

0

0

0

0

工程垃圾

万方

12.01

2.34%

3.63

30.22%

8.38

装修垃圾

万方

19.1922

3.74%

3

15.63%

16.1922

拆除垃圾

万方

8.27

1.61%

3.43

41.48%

4.84

合计

万方

513.0722

100.00%

58.649

-

454.4232

5 危险废物(2022年)

危废类别

危废代码

单位

产生量

类别中占比

综合利用量

综合率用率

处置量

贮存量

医疗废物

HW01

2820

4.06%

0.0

0.0%

2820

0

医药废物

HW02

188.3

0.27%

0.0

0.0%

194.5

0.9

废药物、药品

HW03

8.0

0.01%

0.0

0.0%

12.6

0.0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

HW06

1368.1

1.97%

305.0

22.1%

1077.3

5.0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

废物

HW08

2024.6

2.91%

1534.3

80.1%

381.4

47.7

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HW09

32.2

0.05%

0.0

0.0%

29.4

5.3

多氯(溴)联苯类废物

HW10

0.1

0.00%

0.0

0.0%

0.0

0.5

精(蒸)馏残渣

HW11

3092.7

4.45%

195.3

6.3%

2914.0

83.9

染料、涂料废物

HW12

63.6

0.09%

0.0

0.0%

54.6

14.4

有机树脂类废物

HW13

239.2

0.34%

0.3

0.1%

257.2

14.5

感光材料废物

HW16

0.2

0.00%

0.0

0.0%

0.3

0.0

表面处理废物

HW17

1679.0

2.42%

153.1

9.1%

1528.3

33.8

焚烧处置残渣

HW18

3366.9

4.84%

0.0

0.0%

2605.1

794.4

含铬废物

HW21

164.8

0.24%

0.0

0.0%

166.3

9.6

含锌废物

HW23

45732.3

65.80%

45880.5

100.0%

0.0

219.5

含砷废物

HW24

8.2

0.01%

0.0

0.0%

6.4

2.2

含汞废物

HW29

0.1

0.00%

0.0

0.0%

0.0

0.3

含铅废物

HW31

2025.9

2.91%

2025.86

99.9%

0

4.2

废酸

HW34

983.2

1.41%

971.9

98.6%

13.7

1.4

废碱

HW35

0.3

0.00%

0.0

0.0%

0.3

0.0

石棉废物

HW36

79.9

0.11%

0.0

0.0%

79.1

0.0

有机磷化合物废物

HW37

15.9

0.02%

0.0

0.0%

15.9

0.0

含醚废物

HW40

1139.3

1.64%

0.0

0.0%

1138.6

0.0

含有机卤化物废物

HW45

2475.1

3.56%

0.0

0.0%

2516.2

29.5

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

废物

HW48

1178.8

1.70%

1055.6

93.5%

73.2

97.5

其他废物

HW49

793.0

1.14%

39.5

5.9%

631.3

160.3

废催化剂

HW50

20.6

0.03%

17.6

92.1%

1.5

3.8

合计

 

69500.3

100%

52178.96

 

16517.2

1528.7

附件3

                                                    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一)体制机制建设 (A)

A-1

建立“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成立三明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方案,建立部门责任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研究细化分阶段、分年度、分区域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局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023年

市无废办 

A-2

制定《三明市“无废城市”建设考核细则》

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全市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绩效考核等考核体系,建立“无废城市”建设评估机制。

2024年

市无废办、效能办、

生态环境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A-3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跟踪评估及

相关制度体系

设计

梳理总结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先进经验与不足,深入了解各地建设的任务措施、问题种类和解决办法;分领域跟踪评估三明市“无废城市”建设情况,阶段性总结任务、进度和指标目标成效;及时对“无废城市”建设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编制相应阶段性评估报告。

2025年

市无废办、效能办、生态环境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A-4

促进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

科技水平

鼓励支持三钢、金东矿业等重点企业以及科研机构根据自身发展和应用需求,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

持续推进

市生态环境局、科技局、工信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A-5

“无废城市细胞”建设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主管领域的“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方案,建立完善“无废城市细胞”创建的标准、指南和评价体系,推进200个“无废城市细胞”建设。

2025年

“无废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工业固体废物领域 (GY)

GY-1

积极开展各地

碳达峰行动

积极开展碳达峰行动,支持泰宁、建宁等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峰,在泰宁探索碳中和实现路径。

2025年

市发改委

GY-2

重点行业制定达峰目标和达峰

行动方案

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和建筑等重点领域,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协同控制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制定达峰目标和达峰行动方案。加强重点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开展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管理。

2025年

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GY-3

推动重点行业、

企业碳达峰

重点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加快推进废钢回收、拆解、加工、分类、配送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废钢加工配送体系建设。推动钢铁、化工、水泥等行业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鼓励三钢等龙头企业开展碳排放减排示范工程,支持企业进一步探索深度减污降碳路径,打造一批“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

2025年

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GY-4

产业布局绿色

转型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围绕三明“433”产业体系,在钢铁与装备制造、氟新材料、纺织、建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和创新,开展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提档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从源头减少碳排放,促进减污降碳。

2025年

市发改委、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GY-5

严格行业准入严控新增过剩产业

研究建立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目标为导向的产业准入及退出清单制度。全面落实产业规划布局,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发展,加快落后产能依法依规退出,严格产能置换,控制新增过剩产业。

2025年

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GY-6

产业耦合与循环

经济

强化钢铁、建材、化工、有色金属、纺织、造纸等行业耦合发展,推动产业循环链接,实施钢化联产、林浆纸一体化、林板一体化发展策略。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再生资源原料替代比例,重点加强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重点品种对原生资源替代。

持续推进

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

负责

GY-7

实施清洁生产

依法实施“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

2025年

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工信局、科技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

GY-8

降碳减排技术推广引进与研发

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技术研究和推广,鼓励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谋划一批生态环境科技重大项目。研发末端碳捕集、利用、封存技术,推动钢铁、水泥、煤电、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低碳减排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工程,开展水泥、钢铁、火电等烟气超低排放与碳减排协同技术创新。

持续推进

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

GY-9

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申报信息系统,探索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申报制度,建立主要类别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信息化管理,明确申报口径、申报标准和申报方法,提高申报及时性和准确性。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GY-10

构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体系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全面推进工业固体废物企业间、行业间、区域性、社会性废物循环利用,构建区域性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体系。鼓励多产业协同利用,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与上游煤电、钢铁、有色、化工等产业协同发展,与下游建筑、建材、市政、交通、环境治理等产品应用领域深度融合。

2025年

市发改委、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GY-11

绿色产业发展

组织实施绿色产业指导目录,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建设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加快产业园区绿色化改造,促进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

持续推进

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GY-12

绿色制造体系

建设

引导钢铁与装备制造、新材料、高端纺织、新型建材等行业企业加快绿色化改造升级,加快打造一批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建立绿色制造体系培育后备项目库,滚动储备一批绿色制造体系创建项目,对照绿色制造体系创建标准。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推动上下游企业融入绿色供应链建设,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制度体系。

持续推进

市工信局

GY-13

无废工厂建设

鼓励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建设无废工厂。

持续推进

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GY-14

推进园区循环化

改造

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形成循环经济闭环产业链。建设一批省级和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加快推动尤溪城南工业集中区、永安尼葛园等园区实施园区循环化绿色改造、标准化建设。细化制定循环化绿色改造实施方案,到2025年,争取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2025年

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GY-15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回收

和利用

大力推动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高值化利用,打通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通道,利用市场化运作,进一步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加快三元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尾矿、粉煤灰、冶炼废渣、煤矸石等工业固废资源利用或替代建材生产原料,有序减少矿山固体废物固废存量。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

持续推进

市发改委会、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GY-16

推动矿山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与治理

因矿制宜,鼓励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采用尾砂胶结井下充填采矿技术。推动铅锌尾矿等有价金属组分高效分离提取,探索综合利用尾矿制备水泥活性混合材料、公路路基材料等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技术,提升尾矿资源化利用率。推动利用矿业固体废物治理采空区、塌陷区,减少矿业固体废物产生和贮存处置量。

持续推进

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GY-17

历史遗留固体

废物排查整治

开展大田、尤溪、将乐等关闭矿山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分类整治,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场整治,有效降低矿山固体废物贮存量。

持续推进

市生态环境局

GY-18

推进尾矿库闭库

排查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推动尾矿库闭库项目。到2025年,完成闭库或综合整治的尾矿库数量占比高于56.2%。

持续推进

市应急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GY-19

推进水泥行业

协同处置固废

通过水泥旋窑协同处置固废技术,推进水泥行业原料、燃料低碳化替代。以熟料生产环节减排为重点,深入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推广高效节能减排水泥生产工艺技术。推动高固废掺量的低碳水泥生产技术,引导水泥企业利用氟石膏、矿渣、电石渣、钢渣等非碳酸盐工业固体废物生产水泥。鼓励研发推广新品种低碳水泥,实现水泥品种多元化、高端化。

2025年

市发改会、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GY-20

开发固废新型

绿色建材产品

鼓励利用钢渣、尾矿等工业固体废物开发新型绿色建材产品,重点引进新型墙材生产、机制砂、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等项目,推进大田红狮水泥、永安万年水泥等固废处理项目建设。到2025年,完成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关键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及成果转化2项。

2025年

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

GY-21

探索“无废集团”建设,推进

三钢集团减污

降碳

开展三钢闽光“无废集团”建设,巩固提升国家级绿色工厂,加快实施产能置换三明本部高炉工程、焦炉升级改造等项目,优化原料、燃料结构,提高余热余能自发电率,应用氢基竖炉直接还原炼铁、富氢熔融还原炼铁、高炉富氢冶炼等先进适用节能低碳技术,强化源头减量、减排降碳。鼓励三钢闽光争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固体废物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平台,推动向绿色制造、智能制造、服务制造转型。

2025年

市发改委、工信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

GY-22

探索“无废集团”建设,推进三钢集团减排、废物利用

深入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力争2024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建设区域型废钢加工配送中心,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重点推动钢渣、含铁尘泥和水渣的综合利用。

2025年

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GY-23

推动“无废

矿山”建设

推动矿山企业引进先进生产技术与设备,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矿山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快矿山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构建多元化的矿产资源供应体系,以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化行洛坑钨矿有限公司为重点,推动“无废矿山”建设。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工信局按职责分工

GY-24

构建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

加强废弃矿点监管,推进实施废弃矿渣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推动将部分厂矿旧址、遗址列为工业遗产。

2025年

市自然资源局、工信局、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GY-25

建设绿色矿山

完善矿产资源集约开发机制,持续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加快建设绿色矿山。

2025年

市自然资源局

)农业固体废物领域 (NY)

NY-1

加强畜禽养殖

源头防控

完善节水节料工艺在养殖过程中的应用,深入推广干清粪、雨污分流、固液分离、微生物发酵等技术模式应用,推进污染物源头减量。

2025年

市农业农村局

加快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依托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引领,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2025年,新建改扩建大型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工程项目6个,特色畜禽产业提升工程项目5个;创建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场(基地)40个。

NY-2

巩固化肥农药

减量增效

改进施肥方式,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化肥投入定额制试点建设。创新服务模式,引导地方加大投入,培育扶持一批专业化服务组织,推进肥料统配统施社会化服务。持续提升绿色防控能力,降低农药使用量,建立健全病虫害监测网点,推广应用智能监测工具。

2025年

市农业农村局

NY-3

加强废旧农膜

回收利用

鼓励一膜多用、行间覆盖等措施,推动农用薄膜用量零增长。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可降解地膜。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项目,积极推广应用环境友好型全生物降解地膜。

2025年

市农业农村局、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行划片回收,推动用膜大县建立农膜回收试点。加大废旧农膜回收企业和回收网点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到2025年,全市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

NY-4

建立农药包装

废弃物回收体系

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建立农药使用者、经营者和总回收站组成的三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

2025年

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

负责

在使用场所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农药经营者在其经营场所设置二级回收站。通过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逐步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激励机制。到2025年,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

NY-5

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

机制

统筹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合理制定补助标准,完善保险联动机制。

2025年

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养殖场加强无害化配套设施建设,制定及时、就近无害化处理预案。

鼓励采用化制、焚烧等可实现资源利用的无害化处理方式处理病死畜禽,进一步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

NY-6

提升畜禽粪污

资源化利用能力

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统筹兼顾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要求,科学确定液体粪污治理路径,示范带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2025年

市农业农村局

培育壮大多种类型的畜禽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发挥对接种养主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到2025年,完成2个整县推进项目,2个提升工程项目,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7%,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NY-7

推广秸秆“五化”资源化高值利用

加强秸秆收贮利用,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制砖、秸秆发电等,消化利用各类秸秆,建设“秸秆全产业链高值化利用试点”。因地制宜推广“五化”技术。

2025年

市农业农村局

NY-8

推进农业绿色

低碳发展

坚持集聚建园、融合强园、绿色兴园、创新活园,高质量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2025年

市农业农村局

鼓励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入园创业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将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成为新型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孵化区。到2025年,全市建成3个以上重点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5个以上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重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NY-9

推进农业产业

集聚提升

坚持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模式,改造提升现有龙头企业、引进大型龙头企业,加快畜牧业与现代产业要素重组配置;坚持农林牧结合、产加销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推进良种繁育、规模养殖、粮改饲、屠宰加工、冷链流通全产业链协同升级。

2025年

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色农业示范社和规模化家庭农场示范场做大做强。到2025年,全市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60家以上,全市规模畜禽养殖场达到470家,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NY-10

深挖农业产品

特色品牌

积极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环保、安全型畜产品,大力发展畜禽名牌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以河龙贡米、乐子鸡蛋、大金湖有机鱼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为突破口,以畜禽养殖业的投入品监管为重点,严格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大力推广绿色产品标准化健康养殖技术和精深加工技术。

2025年

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组织龙头企业注册畜产品商标,认证有机产品、绿色食品、全国名特优新畜产品和地理标志畜产品,创建名、优、特畜产品品牌。

)生活垃圾领域(SH)

SH-1

加大“无废城市”宣传教育力度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内容、纳入公务员网络学习课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和公益宣传活动,在车站、机场、高铁、公交、楼宇电梯、公园、景区等加大垃圾分类常态化宣传力度。

持续推进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住建局、城管局、文旅局、交通运输局、党校,三明机场公司、交运集团、南昌铁路局永安车务段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将垃圾分类知识有机融入中小学相关学科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学生实践活动等。

持续推进

市教育局、城管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

适时分批组织开展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专(兼)职人员,以及督导员、志愿者、社区居民、收集人员等的培训。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在街道社区设置宣教馆、宣教中心、科普体验馆等宣传阵地。

持续推进

市委组织部、文明办,市城管局、住建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SH-2

倡导绿色低碳

生活方式

以沙县小吃餐饮业为重点,倡导全社会开展“光盘行动”,推动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推行采用视频会议、电子桌牌、无纸化办公等绿色办公方式,积极组织文明单位、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持续推进

市委文明办、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教育局、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推动全民绿色消费,积极培育绿色消费市场,建立绿色消费激励和回馈机制,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

持续推进

市政府办、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国资委

按职责分工负责

SH-3

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质效

持续完善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有序更新配备标识统一规范、质量合格的收集容器。合理布局居住、单位、公共等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因地制宜推进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工作。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提升生活垃圾清运量中厨余(含餐厨)垃圾分类收运比例。鼓励业主、业主委员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的要求纳入物业服务合同、清扫保洁服务合同。持续扩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2023年底,除市区(含沙县)、泰宁县全覆盖外,其余县(市)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40%;2025年底前,市区城市建成区、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持续推进

市城管局、商务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

在居住区或公共机构建设一定数量的有害垃圾暂存点,确保辖区内产生的有害垃圾有暂存之处。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SH-4

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

按照“五个有”要求:有县乡工作机制、有宣传发动、有有机垃圾处理设备或设施、有资金保障、有减量化成效,有序推动乡镇全域落实分类机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不断扩大分类覆盖面。鼓励乡村振兴示范带及周边村庄通过引进第三方、采取积分制逐步推行垃圾分类,逐步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每年新增100个以上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覆盖行政村达50%以上。

2025年

市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供销社

按职责分工负责

SH-5

健全城乡垃圾回收转运系统

持续健全“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垃圾统筹收运处理体系。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运输体系,实行分收分运。配备满足“四分类”需求的专用收运车辆,升级改造老旧收运设施,淘汰不合格运输车辆,推进城乡垃圾应收尽收。厨余(含餐厨)垃圾要求24小时内及时清运并密闭运输至厨余(含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到2025年,市区全面建成、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

2025年

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加强对有害垃圾集中贮存点的监督指导,对属于危险废物的有害垃圾严格按危废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运输、利用、处置。

持续推进

市城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结合三明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立统一标准的垃圾分类智慧管理平台(包括餐厨垃圾子系统),探索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建立管理台账,将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纳入信息化管理。

2025年

市城管局

SH-6

完善城乡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推动垃圾分类网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规划建设一批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以三元区为重点建立城乡回收站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逐步完善以村级回收网点为基础、县域或乡镇分拣中心为支撑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一体化发展。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商场、超市、便利店、快递收发点等设立便民回收点,采取以旧换新、押金返还、现金兑换、积分奖励等方式开展可回收物回收。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到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

2025年

市城管局、住建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

供销社按职责

分工负责

SH-7

提升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利用水平

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资源循环利用市场主体,打造资源循环利用全产业链。鼓励回收行业龙头企业以联营、加盟等方式,加强回收市场的整合,促进回收行业组织化、专业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2025年

市发改委、商务局、工信局、供销社按职责

分工负责

对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家具、装修垃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分类处置,能粉碎利用、拆解回收的,尽量进行资源化利用。建立涵盖全市的废旧纺织品回收体系,支持企业和居民小区合理布局旧衣物回收点。到2025年,建成废旧纺织品规范收集设施、分拣中心,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率达到25%。

2025年

市商务局、城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

规范各医疗机构内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回收工作,完善医疗废弃物回收系统。在回收和利用环节,出台政策措施,确保市内至少有1家回收和利用企业或1家回收利用一体化企业,确保辖区内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和利用全覆盖,提高医院和医疗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

2025年

市卫健委、商务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

SH-8

补齐厨余垃圾

处理能力

科学预估本地厨余垃圾产生量,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结合实际加快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基本实现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处理能力两个“全覆盖”。鼓励食堂、餐饮区、农贸市场等厨余垃圾产生量大的单位建立不同规模的处理站,实现厨余垃圾源头处理,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农村)配置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推动农村生活垃圾中易腐烂垃圾基本实现就地就近消纳,推进易腐烂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协同资源化处理利用。稳步推进厨余垃圾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

2025年

市城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市投资集团按职责

分工负责

着力解决好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业、林业生产应用中的“梗阻”问题。

持续推进

市城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

SH-9

推进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提升和规范化运营

推动城乡生活垃圾“零填埋”工作。采用区域联建、外运周边县(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置等模式,推进永安、宁化、尤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配套飞灰、炉渣处置设施。交通不便或运输距离较长的村庄,因地制宜建设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处理设施,推进生活垃圾就地就近处理。布局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电子垃圾收集与处理厂等为内容的垃圾产业园,完善垃圾处理设备研发、生产和处理上下游产业链。既有卫生填埋场转为残渣飞灰填埋、应急处理。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恶臭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有害垃圾利用、处置单位落实规范化管理要求,加强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到2025年,力争实现全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100%,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

2025年

市城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投资集团

按职责分工负责

SH-10

提升市政污泥

处理能力

进一步明确市政污泥处理技术路线与处置要求,建立完善市政污泥综合利用协同机制污泥处置单位应急调控机制。限制未经脱水处理达标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场填埋,逐步减少污泥填埋量,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鼓励采用厌氧消化、好氧发酵等方式处理污泥,经无害化处理满足相关标准后,用于土地改良、荒地造林、苗木抚育、园林绿化和农业利用。推广污泥深度脱水+建材化利用、生物质利用+焚烧等工艺,在土地资源紧缺区域鼓励采用“生物质利用+焚烧”处置模式,将垃圾焚烧发电厂、燃煤电厂、水泥窑等协同处置方式作为污泥处置的补充,推广将生活污泥焚烧灰渣作为建材原料加以利用。到2025年,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9%。委托专业化公司,城乡统筹开展农村市政污泥处置。

2025年

市城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SH-11

促进塑料用品

源头减量

推动塑料制品和替代品产业化、绿色化。规范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以及以医疗废物为原料的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

持续推进

市发改委、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部分塑料制品禁止、限制使用规定,加强零售餐饮、集贸市场、宾馆酒店、邮政快递等领域禁限塑的监督管理,推广可重复利用、再利用或者可降解的产品。2025年底前市区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2025年

市商务局、文旅局、邮政管理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SH-12

加强塑料废弃物

规范收运利用

结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加大废塑料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促进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向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集聚。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申请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示范规范条件,培育一批行业骨干企业。强化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的能源化利用,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加强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

持续推进

市发改委、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住建局、城管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SH-13

开展塑料垃圾

专项清理

聚焦江河、水库等区域,完善“水岸共治”制度,开展江河水库塑料垃圾专项清理,实现金溪、尤溪、沙溪等重点水域露天塑料垃圾明显减量。结合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江河沿线、坑塘沟渠等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治理。

持续推进

市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SH-14

引导绿色转型,推动快递包装

源头减量

推动快递行业落实国家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完善快递绿色收寄管理,积极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或减量包装。推广使用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纸箱、免胶纸箱。鼓励在同城生鲜配送、连锁商超散货物流中推广应用可循环、可折叠、可复用包装产品,减少一次性塑料泡沫箱等的使用。推进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防范商品生产、销售、交付等各环节过度包装,减少电商快件二次包装。督促指导电商企业加强上下游协同,设计并应用满足快递物流配送需求的电商商品包装,推广电商快件原装直发。开展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推动快递绿色包装产品认证。推动企业开展绿色包装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寄递企业在其营业场所、处理场所设置包装物回收设施设备,规范对快递包装废弃物清运处置,将绿色快递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提升快递包装的再次利用率。

持续推进

市邮政管理局、发改委、商务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建筑垃圾领域

JZ-1

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

加强建筑能耗管理,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落实《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强化绿色建材采购及市场推广工作。

持续推进

市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工信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试点,进行碳排放测算和减碳降碳工作,推动城乡建设领域各类建设项目绿色低碳发展。

持续推进

市住建局

JZ-2

稳步提高绿色

建筑占比

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加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两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到2025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

持续推进

市住建局

JZ-3

大力发展装配式

建筑

持续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广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在设计施工全过程的应用,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落地,完善装配式全产业链。落实装配式建筑在新建筑中的比例,全面提升建设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全市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到2025年,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5%。

持续推进

市住建局

JZ-4

强化建筑垃圾

源头减量

探索房屋建筑全装修交付模式,减少施工过程建筑垃圾产生。

持续推进

市住建局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旧村庄整治、旧厂房改造,杜绝大拆大建,从源头上垃圾减量。

JZ-5

提高资源化

利用能力

推动建筑垃圾消纳与资源化利用一体化设施体系建设,结合道路景观改造、废弃矿区土地整理和矿山生态修复等回填消纳渣土、淤泥等建筑垃圾。

持续推进

市城管局

在城区推广移动式资源化利用模式,实现拆除类建筑垃圾就地利用。

系统推进资源化项目建设,增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到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3%。

JZ-6

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

名录

出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申报认定的办法,制定合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名录,并定期公开公示。

2025年

市城管局、住建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质量管控,促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

JZ-7

加大政策扶持

力度

通过政策引导、部门助力、市场扶持,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应用。

持续推进

市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税务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推动在土方平衡、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大量利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

在各类市政、道路、水务、水利等政府投资公共工程中,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发挥财税引导带动作用,通过财政补贴、落实税收优惠、退税、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企业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JZ-8

加快利用设施

建设

探索区域“收集、转运、资源化利用”一体化处置模式,科学编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专项规划》,加快构建以市级建筑垃圾消纳与资源化利用基地为主、各县(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和各类中小微民营企业为辅的资源化利用体系。

持续推进

市城管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工信局、国资委按职责分工

负责

积极鼓励引导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经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争取培育一批龙头企业,为行业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JZ-9

建设建筑垃圾综合服务监管平台

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建筑垃圾轨迹点、资源化处置场等进行智能化管理,打造建筑垃圾管理行政审批、路线申报、过程监管、行政执法、考核评价的统一管理,实现建筑垃圾监管全面感知、智能监测、自动报警、一车一档、移动执法、全民共治统计分析、区域车辆查询和失信禁入。

持续推进

市城管局

)危险废物领域(HW)

HW-1

严格利用处置

项目环境准入

持续探索“环评+固废”横向协调机制和危废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联动机制,严格建设项目准入,依法严格审批危废处置利用项目。

持续推进

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HW-2

实施清单化管理

定期开展产废单位动态摸排,依法依规将产废单位纳入信息系统管理。

持续推进

市生态环境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HW-3

推动源头减量

降碳

所有年产生危险废物量100吨以上的工业企业完成至少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HW-4

推进工业园区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化改造。

持续推进

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工信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HW-5

依法依规对已批复的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重点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复核,淘汰落后产能。

持续推进

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HW-6

鼓励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危险废物焚烧灰渣等危险废物的源头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减少飞灰、焚烧灰渣填埋率。

持续推进

市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HW-7

完善小微零散危废专业化、集中化收集贮存转运

体系建设

制定三明市小微企业(单位)危险废物收集方案,开展小微企业(单位)收集试点,持续推进废铅酸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建设工作。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教育局、城管局、商务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

HW-8

扩展资源化利用及处置渠道

健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体系,鼓励企业参与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建设,推进危废协同处置。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HW-9

规范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

完善医疗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机制,推动医疗废物集中收运体系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完善偏远地区基层医疗机构收运体系建设。

持续推进

市卫健委、生态环境局、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HW-10

持续推进固废

智慧监管应用

依托信息平台,强化固废环境大数据关联分析和融合应用。

持续推进

市生态环境局

HW-11

推进信息化细胞工程建设

推进信息化系统和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

持续推进

市生态环境局

HW-12

开展排查整治

深化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含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排查整治。

持续推进

市生态环境局、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HW-13

完善监管制度

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确保2025年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达到98%,经营单位合格率达到100%。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

HW-14

推进危废经营单位污染责任险制度,到2025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保持100%。

2025年

市生态环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4

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

类型

项目

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

期限

投资估算(万元)

牵头

单位

责任

部门

实施

主体

GY-工业固废领域

GY-1

绿色发展类

项目

三钢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

三钢计划建设符合环保规范要求的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计划设计填埋量130万吨。

2021-

2026年

8000

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

三元区

人民政府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GY-2

综合利用项目

三明市城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项目(二期工程)

拟建设汽车拆解1条、主破碎的处理线2条。年加工处理废钢50万吨,年处理报废车辆10000辆。

2021-

2025年

12000

市商务局、

工信局

三元区人民政府、小蕉工业园管委会

国投闽光(三明)城市资源有限公司

GY-3

综合利用项目

福建三明海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染土壤及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置项目

新增一条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生产线,年处理量10万吨。

2021-

2025年

8000

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

清流县

人民政府

福建三明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

GY-4

综合利用项目

泰宁县朱口工业园废弃物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工业园区工业固废综合循环利用。

2021-

2025年

8000

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

泰宁县

人民政府

朱口工业园区管委会

GY-5

综合利用项目

宁化鑫丰尾砂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新建尾砂综合利用生产新型建材。

2021-

2025年

5000

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

宁化县

人民政府

宁化县鑫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GY-6

绿色矿山类

项目

伍家坊石灰岩矿绿色矿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进行生态恢复治理、整体绿化及基础设施配置。

2021-

2025年

5000

市自然

资源局

清流县

人民政府

福建三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GY-7

综合利用项目

安砂建福二期生产线和新岩水泥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

开发新型绿色建材产品。

2021-

2025年

5000

市工信局

永安市

人民政府

福建安砂建福水泥有限公司

GY-8

综合利用项目

金东矿业充填处理尾矿综合利用项目

新建全尾砂充填综合利用生产线一条。

2021-

2023年

5000

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

尤溪县

人民政府

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GY-9

综合利用项目

大田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工业废弃物水泥窑协同项目

新增一条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生产线,年处理量10万吨。

2021-

2025年

5000

市工信局

大田县

人民政府

大田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GY-10

综合利用项目

三明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年处理4.6万吨工业废弃物水泥窑协同项目

新增一条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生产线,年处理量4.6万吨。

2021-

2025年

5000

市工信局

三元区

人民政府

三明金牛水泥有限公司

GY-11

综合利用项目

将乐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工业废弃物水泥窑协同项目

新增一条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生产线,年处理量10万吨。

2021-

2025年

5000

市工信局

将乐县

人民政府

将乐金牛水泥有限公司

GY-12

固废治理项目

大田县前坪乡回民铁矿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

清挖处置涉镉等重金属废渣约2.1万m³,清淤下游河道约2km,开展坡面整治和污染阻隔,实施生态修复面积约37064㎡。

2022-

2024年

4622.08

市生态环境局

大田县

人民政府

前坪乡人民政府

GY-13

固废治理项目

尤溪县梅仙镇坪寨区域尾矿库及耕地周边历史

遗留固体废物综合整治项目

1、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区域整治工程;2、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筛分、预处理及清运工程;3、环境跟踪监测及配套设施建设。

2022-

2024年

1687.98

市生态

环境局

尤溪县

人民政府

梅仙镇人民政府

GY-14

固废治理项目

福建省大田县乡镇企业开发公司龙山崎铅锌铜矿山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

包括历史遗撒堆场矿渣清挖,堆场边坡修整以及生态恢复工程;修建拦档坝,场地平整后进行防渗阻隔,并实施生态恢复;排查所有矿硐的矿井涌水,引入沉淀池与雨水淋溶水一并处理。

2022-

2024年

2600

市生态

环境局

大田县

人民政府

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GY-15

综合利用项目

盛博尾矿渣再利用生产线建设

项目

建设萤石尾矿渣再生利用生产线1条,年产烘干萤石矿砂3万吨。

2023年

1270

市生态

环境局

将乐县

人民政府

将乐县盛博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GY-16

综合利用项目

富远再生铝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占地面积328亩,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厂房6座共60000平方米,购置90型+50型熔炼炉3套,建成连轧连铸生产线3条,建设燃气站13000平方米及配电房等附属设二期建设厂房6座共60000平方米,购置90型+50型熔炼炉3套,建成连轧连铸生产线3条。

2021-

2027年

150000

市生态

环境局

将乐县人民政府、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

福建富远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NY-农业垃圾领域

NY-1

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

温豪粪污处理中心有机肥厂二期

一期:技改、五台制粒机、一台包装机、七条皮带机

二期:占地40亩、增加两个发酵槽及发酵设备、环保设施、生产线两条,年处理畜禽粪污20万吨、生产商品有机肥10万吨、增加高品质微生物菌肥。

2022-

2025年

3000

市农业

农村局

将乐县

人民政府

温豪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NY-2

农业环保工程

将乐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对全县病死畜禽收集集中处理,防止病死畜禽污染环境。日可处理病死畜禽约 4 吨收集焚烧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 3153 ㎡,建筑占地面积 1250 ㎡,购置无害化处理设备、消杀设施和20个收集点及收集运输车辆等。

2023-

2024年

1260

市市场

监管局

将乐县

人民政府

江苏梵坤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

SH-生活垃圾领域

SH-1

制度建设类

项目

开展各类“无废城市细胞”创建指南编制

以机关、学校、饭店、宾馆、A级旅游景区、社区等为重点,开展生活领域各类“无废城市细胞”创建指南编制。

2023年

600

市无废办

市政府办、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商务局、文游局

市政府办、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商务局、市文旅局

SH-2

生活垃圾分类质效工程

三明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含沙县区)

在三明市城区(含沙县区)100%全覆盖开展垃圾分类,按生活垃圾四分类法进行分类并建成垃圾分类宣传体系、居民前端投放体系、分类中端收转运和后端处置体系。

2021-

2030年

8000

市城管局

三元区、沙县区人民政府

三元区、沙县区人民

政府

SH-3

生活垃圾分类质效

工程

永安市生活垃圾分类质效提升

城市垃圾分类建设、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淮南垃圾分类提升、大湖镇生活垃圾治理、贡川镇智能生活垃圾分类。

2021-

2025年

16170

市城管局

永安市

人民政府

永安市人民政府

SH-4

生活垃圾分类质效工程

大田县生活垃圾转运 站及大件垃圾处理厂

建设大田县生活垃圾转运站及大件垃圾处理厂 1 座。

2021-

2025年

6000

市城管局

大田县人民政府

大田县人民政府

SH-5

生活源固体废物处置工程

城乡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

新建一座日中转能力150吨的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并配套垃圾运输车辆。

2023-

2024年

2000

市城管局

将乐县住建局、将乐县城发集团县环卫中心

将乐县城发集团

SH-6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程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完成 878个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完成 997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2021年各县(市、区)推动1个乡镇全域落实分类机制,通过沤肥返田、配置“湿垃圾”终端处置设施等。

2021-

2030年

150700

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

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SH-7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程

人居环境

整治工程

主要包括永安市开展村镇人居环境设施改造提升:镇村新建改造公厕,垃圾转运车购置、转运站改造提升,生活垃圾治理;三元区徐碧片区城区人居环境整治:进行雨污水改造,线路、管网、消防、绿化景观和活动场所建设等,在全街道进行垃圾分类,新建垃圾分类屋(亭)140座,智能垃圾分类设备40套;建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房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行动。

2021-

2025年

26529

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相关县(市、区)人民

政府

SH-8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工程

资源循环利用设施建设

包括三明市资源循环利用中心、大田县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基地、三元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宁化鑫丰尾砂综合利用、宁化建筑垃圾回收及再利用等项目。

2021-

2025年

100000

市城管局、商务局

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相关县(市、区)人民

政府

SH-9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工程

沙县区循环资源综合体项目

项目用地面积200亩,其中消纳库容建筑垃圾消纳场 1 座;垃圾压缩站1 座,采用垂直式压缩工艺;大件生活垃圾分拣处理中心1个;建筑垃圾处理厂1座,垃圾分类终端处理1座。配套建设污水预处理厂1座,以及厂区配套道路及雨污水管网建设。

2021-

2025年

31991

市城管局

沙县区

人民政府

沙县区

人民政府

SH-10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工程

将乐中科金属铜铝废料和碎屑等废弃资源综合

利用项目

总建筑面积约12.8万平方米。一期建成综合楼一栋,联合厂房4栋,物流仓库1栋,废旧铜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线3 条,预计建成年产再生铜15 万吨;二期建设废旧铝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线4条,预计建成年产再生铝20万吨。

2021-

2025年

45000

市商务局

将乐县

人民政府

将乐县

人民政府

SH11

生活源固体废物处理工程

城乡生活垃圾处置提升工程

实施将乐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一体化及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提升改造项目、将乐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扩建工程、泰宁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提升工程等项目。开展永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尤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宁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永安市餐厨垃圾处理厂(永安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等项目。

2021-

2030年

180700

市城管局

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相关县(市、区)人民

政府

SH-12

生活源固体废物处理工程

永安市乡镇垃圾生物处理设施

永安市西洋镇集镇餐余垃圾、竹果蔬有机物垃圾综合处理项目,曹远综合垃圾生物处 理站。

2021-

2025年

10500

市城管局

永安市人民政府

永安市人民政府

SH-13

生活源固体废物处理工程

将乐县餐厨垃圾处理厂扩容改造

对原有1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设备进行技改,并新增一套日处理10吨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和运输车辆,扩容后日处理能力达到20吨。

2023-

2025年

500

市城管局

将乐县住建局、将乐县城发集团县环卫中心

将乐县城发集团

SH-14

生活源固体废物处理工程

将乐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扩建工程

将乐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扩建工程新增用地102亩,竣工后新增库容77万方。

2021-

2023年

4500

市城管局

将乐县县住建局

将乐县环卫中心

SH-15

生活源固体废物处理工程

宁化县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

新建日处理量 60 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包括餐厨废弃物接收及预处理系统、虫体养殖系统、好氧发酵系统、除臭系统、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办公楼、生活配套设施等。

2021-

2025年

5000

市城管局

宁化县人民政府

宁化县人民政府

SH-16

生活源固体废物处理工程

明溪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工程

明溪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整治,垃圾堆体整形、封场覆盖系统、雨水导排及导气工程、污水导排工程、封场绿化工程等。

2021-

2025年

2000

市城管局

明溪县

住建局

明溪县

住建局

SH-17

生活源固体废物处理工程

明溪县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

新建1座150t/d生活垃圾转运站(含大件垃圾处理)。

2021-

2025年

2500

市城管局

明溪县

住建局

明溪县

住建局

SH-18

生活源固体废物处理工程

泰宁县餐厨垃圾处理厂扩容改造

泰宁县餐厨垃圾处理厂扩容改造,扩容20 吨日处理能力

2022-

2023年

6300

市城管局

泰宁县

人民政府

相关建设

单位

SH-19

生活垃圾分类质效工程

三明市生活垃圾分类亭(屋)提升改造

新建垃圾分类亭(屋)1017座,并配套相应收运车辆。

2023-

2025年

2034

市城管局

各县(市、区)人民

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

政府

JZ-建筑垃圾领域

JZ-1

建筑垃圾利用处置

工程

三明市三元区大宗固废处置及再生资源利用

1. 三元区建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处置项目:年处理建筑垃圾50万吨;

2.三元区可回收物利用中心建设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50吨,可分拣回收再生资源45吨/日。

2021-

2023年

8000

市发改委、城管局

三元区

人民政府

三明市三元区城发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

合计

       

844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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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