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水口库区废弃物集中整治的通知》(闽环保水〔2023〕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三明市水口库区废弃物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郭海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功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冬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施明光 市水利局局长
李光明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邓朝祥 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曹朝文 市水利局副局长
张世芳 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
伍海燕 尤溪县政府副县长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冬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工作部署要求,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统筹推进水口库区废弃物集中整治。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尤溪县及市直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库区水域的水污染防治及相关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库区周边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市水利局:负责督促指导库区保洁工作,督促指导依法查处向库区水域范围内倾倒渣土、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等行为。指导清理各类垃圾,包括泡沫浮球、水葫芦及漂浮筒(罐)等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指导库区水域无序养殖渔排整治工作,指导开展渔业养殖弃置废旧渔排、吊笼、毛竹等清理整治。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督促指导,做好农药、化肥等投入品及其包装物的管理。
尤溪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库区废弃物清理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成立县级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立即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以行政管辖区域为边界,建立县乡村三级库区水域垃圾治理包干负责制,每周对岸线和库区水面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库区水面无漂浮杂物和垃圾,岸线可视范围内无积存垃圾、无水葫芦。同时,确定一名联络员,每周四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报送整治进展情况,并于2月27日前报送集中整治完成情况。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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