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1-1200-2018-00925
  • 备注/文号: 明政〔2018〕2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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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区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明政〔2018〕23号
来源: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9-01-16 14:54
梅列区、三元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三明市区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81229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区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三年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福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7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水源水质。2020年底前,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比例均达到100%,Ⅱ类水比例进一步提高。湖泊、水库型水源不出现水华事件。

(二)饮用水水质。2020年底前,市级饮用水综合合格率达97%以上,出厂水浑浊度在0.5NTU以下的合格率在97%以上,管网水浑浊度在0.5NTU以下的合格率在85%以上,色度在10度以下的合格率在97%以上,出厂水二氧化氯控制在0.10.4mg/L范围内,确保饮用水水质优于国家标准。

二、主要任务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

1.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三元区政府及各级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水源保护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加大水源地日常监管,预防和制止污染水源的行为。加大水源地内源污染和外源污染治理力度,结合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组织实施薯沙溪、东牙溪流域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及市人民政府水库水源保护管理机构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安排组织开展东牙溪水库、薯沙溪水库等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等,推进水源保护区设施规范化建设,完善饮用水源护区规范立标定界,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隔离设施。开展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和水源地污染排查,建立整治台账,制定整治方案和监管措施。引导饮用水源保护区居民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废旧电池等有毒有害化学废旧品,探索制定合适的有毒有害化学废旧品回收奖励、激励机制。2019年底前,完成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开展水源地周边环境风险全面评估,编制风险源名录。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人民政府水库水源保护管理机构、三元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卫委、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公安局参与

2.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依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明政办〔201452号),由应急处置指挥部,及其下设指挥部办公室、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组、环境污染处置组承担相应的职责,并牵头落实主体责任,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物资储备等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演练,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加强水源地藻类水华风险防控,针对东牙溪、薯沙溪水源地编制蓝藻水华防控方案。发生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污染事件时,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向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和供水单位。水利部门密切关注水库水位,当东牙溪水库水位低于警戒水位(305米)时停止发电,合理调配东牙溪、薯沙溪水库水资源。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梅列、三元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市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参与。

3.完善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指导完善薯沙溪水库应急水源、相关环保设施建设,对应急水源输水管道定期巡查、维护。在保证水量、水质及水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提升水资源调配和防御水旱灾害能力。

责任单位:三元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福建恒源供水公司参与。

4.加强自备水源管理。水利部门要开展自备水源排查,区级水利部门要建立台账,依法关停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对确需保留且水质满足标准要求的,按取水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取水许可证。市、区水利部门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得批准新建地下水自备水源,逐步取消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源,取水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延续,可将原地下水源调整为应急水源。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牵头,梅列、三元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加强移动风险源管控。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及移动风险源管控区域,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合理设立危险化学品运输禁行区域和公告牌,设置危化品车辆禁行交通标志,严格通行审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管控,确保东牙溪水库水源安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梅列、三元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参与

(二)城市供水厂提升改造

1.开展城市供水厂排查。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供水企业开展供水厂各个生产环节工艺技术调查,对照水质目标要求需要整改的,要逐厂制定整改方案、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福建恒源供水公司

2.推进供水厂提升改造。2019年投资300万元对市区下洋水厂加药加氯间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更换原有投加设备,增设PLC控制系统引至厂区中控室,实现远程控制并更换一组滤池配水配气系统。对规模大、改造内容复杂、涉及征地的水厂,要在2018年底前制定整改方案,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新建、改造水厂应采用技术先进、抗冲击负荷能力强的工艺。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福建恒源供水公司

(三)市政供水管网改造

1.全面排查市政供水管网。结合“城市双修”中地下管线普查项目,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组织供水企业积极配合开展供水管网排查,全面摸清管径、管材、标高、使用年限等信息,在20196月底前建立管网电子信息档案。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福建恒源供水公司

2.加快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根据管网排查情况,开展老旧破损和混凝土管、灰口铸铁管、镀锌管等已明令淘汰管材的管网改造,结合道路建设、旧区改造、河道治理、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等,制定分年度老旧供水管网改造计划和资金方案,市级2018年完成管网改造10公里,计划2019年底前完成管网改造11公里,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任务。加大老旧管网改造,加大查漏力度,到2020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福建恒源供水公司

(四)二次供水管理

1.开展二次供水设施排查。梅列、三元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卫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开展二次供水设施排查,摸清数量、材质、管理单位、加压模式等情况,福建恒源供水公司要给予技术指导,明确调查要求,编制调查表格。2018年底前建立档案,并汇总到卫、供水主管部门。市卫健委负责公共场所、医院、学校、企事业等单位二次供水设施摸排建档,市住建局督促指导供水企业负责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摸排建档。

责任单位:梅列、三元区人民政府,市卫委、住建局、福建恒源供水公司

2.全面开展二次供水水箱(池)清洗消毒。梅列、三元区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开展二次供水水箱(池)清洗消毒专项行动,督促二次供水设施产权人建立委托专业队伍每季度清洗消毒机制,清洗消毒队伍要按照相关规范开展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及时公布清洗消毒情况并建立工作台账,二次供水设施产权人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水。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依照《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加快推动城市住宅供水设施移交供水企业统一维护管理,对一时无法移交的,鼓励有条件的先行由供水企业统一负责水箱(池)清洗消毒,清洗消毒费用由财政、发改部门制定购买服务或纳入水价方案。二次供水设施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是二次供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对二次供水设施的使用安全负责,做好日常巡查、维护和定期清洗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卫委按职责分工牵头,梅列、三元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市发改委、财政局参与

3.推进老旧小区供水设施及管道改造。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组织供水企业、物业业主单位开展老旧小区供水设施及管道改造调查摸底,摸清需要改造的小区、户数,制定分年度改造计划和经费方案,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燃气、雨污水管道改造等同步推进,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财政局、卫健委福建恒源供水公司参与

4.推进供水设施统一建设、统一维护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在保障房、安置房以及新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推进供水设施统一建设、统一维护管理试点。新建住宅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统一建设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供水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供水设施建设合同,收费标准按照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建设单位或产权人自行建设的,其设计方案应当征求供水单位意见,采用符合标准的产品、材料和设备,强化工程质量监管,竣工后经供水单位验收合格,方可接入公共供水管网系统。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梅列、三元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市发改委福建恒源供水公司参与

(五)城市供水信息化

1.强化水源地水质在线检测。生态环境、水利部门要完善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2019年底前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面实现水质自动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依托省水环境统一监测平台实现互联共享。

责任单位:梅列、三元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2.建立供水水质在线监测。配合建立省级供水管理信息系统,2019年底前按省上要求完成出厂水、管网水在线监测和生产过程的视频监控。实行供水全过程监督管理,实现生态环境、水利、住建等部门从水源到供水全过程的监测数据共享。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数字办、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福建恒源供水公司参与

3.加快管网信息化建设。2020年底前,按照省里统一标准,供水企业建立并推进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实现水量、水压、水质的实时采集、处理和分析,保障城市供水安全,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在2018年组织管网普查的基础上,完善管网电子信息,计划20196月底前完成。加快物联网技术应用,融合各类相关数字化信息,推进城市智慧水务建设,提高供水安全保障和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数字办、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福建恒源供水公司参与

(六)从水源到二次供水全过程监督

生态环境、水利部门加强水源水质监测,确保东牙溪水库的供水水源一旬一测。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督促供水企业每年开展两次出厂水、管网水全分析检测,没有全分析检测能力的水厂要委托专业机构检测。卫健部门要对集中供水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每年制定全市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方案,抽查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相关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每季度向社会相应公开水源水质状况、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住建局、卫委、福建恒源供水公司

(七)推广优质管材设备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可建立供水产品、材料、设备推荐名录库,定期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供应商和施工单位考评和黑名单制度,保证供水设施材料设备质量和施工质量安全可靠。推广优质管材,DN75以上的管道材质优先选用钢管、球墨铸铁管等管材;DN75及以下的管道优先选用不锈钢管。逐步推广与直饮水标准相适应的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薄壁不锈钢管等优质管材。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作为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任务来抓,作为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的重大问题来抓。市、区人民政府是提升市区城市供水水质工作的责任主体,实行市长、区长负责制。把提升城市供水水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20193月底前梅列、三元区人民政府要根据《三明市区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三年行动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报市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备案。建立由住建、卫健、水利、生态环境、发改、财政等部门参与的城市供水水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统筹、督促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水源保护、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资金投入、二次供水管理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明确部门职责。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和联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保护和取用地下水的监督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城市供水水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卫部门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城市供水水价监督管理。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控。财政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供水管理工作。

(三)建立合理水价调控机制。按照《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要求,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分类定价、促进节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供水价格,建立并实施供水终端价格与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联动机制。要完善供水价格调整机制,当水价调整周期超过5年或价格主管部门成本监审的供水定价成本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20%时,应启动水价调整机制,以促进供水企业生产经营和安全保障的良性循环。新建城市住宅供水设施和已建城市住宅供水设施经供水企业查验合格的,由供水企业负责统一运行、维护和管理,各地要同步将住宅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的费用计入供水企业运营成本,通过供水价格统一核算。发改部门要每年开展水价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落实水价调控机制。

(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提升城市供水水质工作的投入、对水源地生态补偿金的投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通过政府补助、社会捐资、一事一议等方式筹措资金,鼓励有条件的项目把供水设施和管网更新改造、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等捆绑打包吸引社会资金,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提升城市供水水质资金。

(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移动端、网络等多种传播方式,广泛开展提升城市供水水质安全宣传。各街道、社区组织干部、督导员、志愿者进家入户开展宣传,各社区、物业小区开展供水水质基础知识、政策法规的宣传。通过广泛持续宣传,确保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三年行动家喻户晓。

(六)建立考核督查机制饮用水水源水、出厂水、龙头水水质合格率要纳入食品安全考核内容。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评估,强力推进供水水质提升各项工作。梅列、三元区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每半年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由市住建局汇总后报告市政府。市住建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部门每年联合开展供水水质提升工作专项督查。

 

    附件:三明市区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三年行动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三明市区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三年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一、组成人员

   长:林俊德  市政府副市长

长:林大茂  市住建局局长

             市政府办副主任

   员:肖世龙  市发改委副主任

      黄祖谋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义丰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德乾  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华洲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蒋永波  市水利局副调研员

      曾荣儿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卢叶文  卫健委副主任

          市林业局副局长

      黄慧兰  市数字办副主任

杨善言  梅列区政府副区长

黄丽鸿  三元区政府副区长

邹金水  福建恒源供水公司总经理

成员单位人员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协调城市节水评价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林大茂局长,常务副主任由市住建局赵德胜调研员担任,副主任由市住建局城建科科长、市供排水节水站站长担任。

二、建立工作制度

(一)建立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每季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会议,通报、分析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水质提升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项目。

(二)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沟通协调上级有关政策、部署信息,对遇到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三)建立督促检查制度。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议定事项,强化项目各环节的衔接,每半年汇总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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