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1200-2006-00005
  • 备注/文号: 明政办〔2006〕6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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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2006年度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的通知
明政办〔2006〕61号
来源:政务公开办 时间:2006-09-21 00:00

明政办〔2006〕61号

关于2006年度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制定的《2006年度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六月九日

2006年度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

三明市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一、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力争沙溪省控监测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达80%以上,金溪、尤溪省控监测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达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功能要求。

  具体目标:宁化县要确保本辖区内沙0(宁化肖家) 断面水质100%达标,永安市要确保本辖区内文1(永安洪田)、沙4(安砂水库坝后)、沙5(桃源洞上游)、沙6(永安贡川桥)断面水质100%达标,三元区要确保本辖区内沙7(莘口)断面水质100%达标,梅列区要确保本辖区内沙8 (翁墩渡口)、沙9(班竹溪渡口)两个断面水质达标率达80%以上,沙县要确保本辖区内沙10(沙县渡头)、沙11(沙县高砂)、东支1(沙县东溪口)、沙12(水汾桥)四个断面水质达标率达60%以上。

  二、重点任务

  根据《2006年度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2006年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投资2.35亿元,重点推进五大工程41个项目(附件1)。

  (一)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落实畜禽养殖业禁建区要求,2006年6月底前流域各县(市、区)要完成辖区禁建区内养殖场搬迁、治理。治理禁建区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006年底前流域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实施辖区禁建区外养殖场限期治理计划,并于2007年底前完成流域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计划投入约2627万元,重点实施沙县畔溪、洛溪流域及三明市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等2项工程。

  (二)推进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落实省政府有关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政策,鼓励各种经济成分采取BOT、TOT等形式,积极参与污水、垃圾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制定实施《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沿岸乡镇垃圾整治规划》。计划投入7640万元,重点实施沙县污水处理厂和三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预处理等2个项目。

  (三)推进重点水源保护工程。各地要严格执行各城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依法完成当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一、二级保护区的整治。要组织开展辖区内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并于2007年底前完成。计划投入506万元,重点实施三明东牙溪水源地保护等5个水源保护项目。

  (四)推进清洁生产促进工程。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大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2006年上半年,各地要落实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指导督促有关企业于2007年上半年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结合推行清洁生产,在年内制定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方案,分年度实施,从源头治理和控制污染。加快推进三明市清洁生产试点城市工作,加大清洁生产工作力度,对成效显著的企业要予以资金扶持和奖励。全年计划投入5152万元,重点实施23项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项目。

  (五)推进生态功能保障工程。针对当前生态破坏的突出问题,以保障流域生态功能为目标,重点推进梯级电站清理整顿、河道畅通、水土流失治理、矿山整顿、生态林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恢复生态功能,维护生态平衡,发挥生态优势。计划投入7611万元,重点实施建宁金科矿业整治等9个项目,并在年内完成青山挂白整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部门职能分工,实行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地要强化对2005年未完成项目和2006年度整治项目的督促检查。要把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和县(市、区)出界断面水质达标情况作为当地政府环保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通报。

  (二)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坚持“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明确投资主体,督促企业业主筹措治理资金,实施治理项目。市里将根据省里要求设立流域整治专项资金,扶持重点项目实施,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根据要求设立专项资金,并加强整治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效益。同时,市直各部门要调整支出结构,安排相应资金,支持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并将整治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征求并报备市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避免同一整治项目重复安排资金。

  (三)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环保部门要依照统一法规、统一规划,负责对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管,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本部门环境保护职责,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各地制定的相关政策要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扰环保正常执法活动。要落实环保行政责任追究制,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政策造成重大决策失误,或干扰执法、执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监察部门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特别要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排污情况、工业企业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和按证排污情况作为2006年查处的重点。

  (四)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地要建立信息沟通和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对流域内发生的污染事故,有关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处置。要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努力提高公众环保意识,鼓励公众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监督。对公众举报而避免了重大环境污染损失的,由所在地政府给予第一举报人50至2000元的奖励。同时,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环保社会监督员制度,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相关附件:

  2006年度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表

  主题词: 水利 流域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6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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