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0300-2023-00004
  • 备注/文号: 明政办〔2023〕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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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23〕1号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时间:2023-01-10 16:5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单位:

根据市第届人大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现将《2023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按期完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6

 

2023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一、着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

(一)全力抓项目扩投资

1.开展重大项目竞赛活动,狠抓项目全生命周期考核管理,通过扩大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推动更多重大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见效。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优化投资结构,突出谋划和推进特色产业项目,坚持招大引强与增资扩产并重,积极与战略投资者、上市公司深度合作,做实矿产资源“两集中一拓展”,推进300个市级增资扩产重点项目建设,努力把产业链、价值链高端环节留在三明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突出谋划和实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攻坚实施大田至安溪高速、岩前至胡坊高速、沙县至南平高速、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等重大项目,加大5G网络、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新基建投资力度,深化推进潮南高速三明段、尤溪吉木至西城高速、永安抽水蓄能电站、三明核电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突出谋划和推进重大公共服务项目,包括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民生补短板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工信局、教育局、文旅局、水利局、体育局、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全力活市场旺消费

4.优先恢复和扩大消费,持续开展“乐购三明”促消费活动,加快恢复住宿餐饮、商超购物等传统消费,扩大家居家电、汽车等大宗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实施文旅消费提升年活动,深化推进旅游资源整合,加快打造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推出更多具有体验感、参与感的周边游、中短途旅游产品,拓展商务旅游、休闲康养、研学培训等业态,提高旅游人均消费。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牵头,市林业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积极发展服务消费,优化医疗健康、养老育幼服务供给,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提高社区物业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卫健委、民政局、城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做实国家文旅消费、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创新消费场景,培育发展露营经济、夜间经济、赛事经济等新型消费,支持百货商场、商业街、批发市场改造提升,营造良好消费氛围。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体育局、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全力优环境提信心

8.聚焦惠企政策精准落地,完善“即申即享”“免申即享”、帮办代办等服务机制,强化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及时出台“补丁版”“加强版”政策,让政策跑在问题发生之前、跑在企业需求之前。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聚焦企业发展难点痛点,完善领导干部挂钩帮扶企业制度,持续开展“我为企业解难题”活动,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好用地、用工、融资等具体困难。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人社局、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审批流程再造,提升e三明”全流程网上办事平台,推进“不见面审批”“秒批秒办”和“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聚焦民营经济发展,弘扬“晋江经验”,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让企业家以恒心办恒业、一门心思谋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工商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一)稳住一产优势,在“接二连三”上下功夫。

12.扛起全省“米袋子”“菜篮子”责任,抓好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严守239万亩耕地保护红线,提升中国稻种基地建设水平,建设高标准农田20万亩,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95万吨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商务局、粮储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抓好蛋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保持生猪存栏122万头以上。积极支持更多“新农人”返乡创业,大力推广适用丘陵山区的高效专用农机,促进市农科院科研成果就地转化,提升农业生产智慧化、机械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农科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打造明茶、明果、明蔬等三明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做大农特产品直播电商,突破农产品冷链物流短板,全面对接上海等大市场,让好产品找到好销路、卖出好价钱。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做好“农业+”文章,加快先正达中国水稻种子供应链创新中心、温氏畜禽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预制菜产业,力争新培育省级以上龙头企业15家;鼓励发展各具特色的农家乐、农事体验等业态,促进农业就地增值、农民就近增收。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优化二产结构,在转型升级上下功夫。

16.实施传统优势产业技改赋能工程,加快钢铁与装备制造、新型建材、高端纺织等产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力争全市传统产业技改面90%以上,增强核心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实施新兴产业补链扩量工程,推进“新材料·三明”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培育引进“链主”企业,推动新兴产业向高端产业和产业链高端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实施龙头企业培优扶强工程,对全市23家重点成长型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精准扶持,培育更多三明“金娃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实施建筑业升级提质工程,加大力度支持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

责任单位: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三产提速,在扩量进位上下功夫。

20.做优存量,市本级财政继续安排不少于4000万元,重点支持餐饮、零售、旅游、交通运输等服务业领域特殊困难企业渡难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商务局、文旅局、交通运输局

21.做大增量,力争全年新增限上商贸企业130家、规上服务业企业80家以上,完成“主辅分离”企业20家以上;加快永安韵达电商产业园、闽光云商网络货运物流平台建设,力争新培育物流规上企业3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做强变量,加快市时空大数据云服务平台、中国移动(福建沙县)大数据中心和政务云、产业云、信创云、医疗云、国资云“五朵云”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数字经济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倍增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国资委、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投资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激活金融活水,积极创新投融资方式,支持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做大产业基金,力争新增各类贷款18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牵头,市财政局、国资委,投资集团,人行三明市中心支行、三明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着力打造创新型城市

(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24.聚焦产业链打造创新链,支持6+1”创新平台提档升级,推动市内龙头企业深化与天津大学、厦门大学、上海农科院等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力争在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种业等领域合力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难题,形成一批关键技术成果。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实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行动,在全市遴选500家具备潜力的科技型企业,实行分类施策和靶向服务,力争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00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20家。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争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18%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加快培引创新人才

26.深入实施“麒麟山人才培育计划”“明籍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吸引更多大中专毕业生回明留明就业。坚持用平台引才聚才,善于柔性引才,深化“院士专家三明行”等活动,建立“一产业一院士一团队”产业人才发展模式,加快建成一批飞地孵化器、人才驿站。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市科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7.完善人才精准服务对接机制,解决好人才医疗保健、子女就学、家属就业等后顾之忧,推动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营造暖心引才留人的发展环境,力争引进或培养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2000人以上,精准选认省、市级科技特派员500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科技局,团市委牵头,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卫健委、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着力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积极构建新时代健康保障体系

28.实施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深化与中山一院、广安门医院合作共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闽西北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抓住沪明对口合作、省级优质医疗资源对口帮扶机遇,加快实施“千县工程”,稳步提升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和重点学科水平,扎实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进一步构建有序就医和诊疗格局,市域外转诊率控制在6%以内。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9.完善医防融合体制机制,推进“两师两中心”健康管理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全市“三医一张网”,继续打好慢性病一体化管理攻坚战,实现疾病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早管理。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0.深化药价保系统集成改革,扩容扩围三明采购联盟,推进常态化集中带量采购,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扩大三明普惠医联保覆盖面。实施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争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牵头,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一体推进林业发展、林农增收、林区繁荣

31.加快建设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创新,完善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林业经营管理机制,推动林业经营权向林场、林企集中,促进规模经营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2.探索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林权、林票交易机制,支持开展林业碳汇团体标准制定,做大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模。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牵头,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市投资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3.提升林业产业化水平,加快建设永安国家级竹制品产业示范园区、尤溪竹木加工集中区等特色园区,积极推进以竹代木、以竹代塑,大力发展森林康养、林下经济,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发展。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34.突出机制建设,稳步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探索开展校长职级聘任制改革,完善教育质量多元评价机制。突出优质均衡,推进多园(校)划片和三元区城区小学积分入学等改革,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提升计划,探索总校内教师跨层级、跨区域流动机制。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5.突出服务经济,开展职普融通班试点,在全市建设6-8个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基地,支持三明学院建设一流应用型大学和创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突出合作发展,加强与上海、厦门等地教育合作,推进华东师大与生态新城开展基础教育合作办学。

责任单位:教育局牵头,市人社局,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三明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6.突出补齐短板,抓好薄弱校、农村校整合提升,新建中小学、幼儿园项目30个,办好特殊教育、老年教育,支持发展全民终身学习。

责任单位:教育局牵头,市委老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着力提高开放合作水平

)做深做实区域合作

37.深化沪明对口合作,落实《上海市与三明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和年度重点工作,在红色文化传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加快实施一批示范性项目,集中力量推进共建新沪明合作示范产业园、打造上海“后花园”、优质农产品进入上海市场等重点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果,融入上海产业链建设,努力实现“援市促省”,打造新时代对口合作典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文旅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8.用好用足中央和省级单位对口支援政策,滚动更新对口支援项目库,推进“援县促市”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泰宁县人民政府

39.深化京闽(三明)科技合作,依托三明中关村科技园,强化科技成果孵化、人才引进,新招引科技型企业5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市商务局,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

40.深化新时代山海协作,加强与厦门、泉州产业合作,推进厦明火炬新材料产业园、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加快壮大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持续扩大对外开放

41.建设跨境电商服务中心,用好全国首创的“单一窗口”出口信保平台,发挥陆地港作用,支持优势产能产品开拓新兴市场,新培育进出口超亿元企业10家以上,提升自营出口比重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2.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海丝核心区、自贸试验区,用好侨资侨智,密切与港澳地区、国际友城沟通联系,深化明台交流合作,继续办好林博会,推进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拓展对外交流交往空间。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台港澳办市商务局牵头市林业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着力做强做优中心城市

(一)优化中心城市发展布局

43.构建“一核两翼多组团”的空间格局,加快三永快速通道、三沙生态旅游公路等项目实施,抓好洋溪、莘口、岩前、贡川等市区周边组团建设,增强三地集聚辐射和同城化效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牵头,三元区、沙县区、永安市人民政府

44.全力支持生态新城加快发展,高标准建设生态新城学校,做好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院区启用工作,加快推进人才房、商业中心等配套项目建设,促进产业、人口向生态新城集聚,打造区域发展新增长极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卫健委,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牵头,沙县区人民政府

(二)增强中心城市经济质效

45.加快市区园区整合提升,深化“亩均论英雄”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推进园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完善“一区多园”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资源统筹、招商联动机制,推进新引进的工业项目向吉口、小蕉、金沙园等特色工业区集中,促进优势产业集聚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牵头,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明高新区管委会

46.实施城市商业提升行动,推进东新六路、万达金街、沙县小吃文化城等特色商圈建设,加大物流、人流、资金流招徕力度,助推城市商业转型提级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三元区、沙县区人民政府

(三)提升中心城市生活品质

47.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新改造老旧小区3.85万户、老旧燃气管道200公里,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质增效,系统实施市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全力争创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城市更新试点城市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8.突出山水融城特色,加强城市风貌管控,加快麒麟山、东江滨公园整体提升改造,开展空中缆线整治、交通堵点畅通等专项攻坚行动,建设完善城市游憩廊道、休闲步道、骑行慢道,合理布局口袋公园、社区公园、街头游园,让群众推窗见绿、出门进园。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发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9.加强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管理,完善“网格+网络+示范”管理模式,扎实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牵头,市委文明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着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激发县域发展活力

50.实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支持明溪新材料和新医药,清流氟新材料、新型建材和花卉,宁化矿产加工、硅材料和现代烟草,建宁现代种业和乳业,泰宁文旅康养和水资源开发,将乐轻合金和文旅康养,尤溪高端纺织、绿色林业和文旅康养,大田机械铸造和美人茶等特色主导产业持续壮大,因地制宜打造制造强县、农业强县、文旅强县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林业局、水利局、烟草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1.探索县域合作发展新模式,加快推动“飞地经济”和共建园区发展。加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完成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提档升级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2.用好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试点政策,建设一批中心镇和特色小镇。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53.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实施省级“百镇千村”试点示范和市级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提升工程,建设绿盈乡村、森林村庄,打造美丽乡村示范样板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4.完善乡村生活基础设施,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9个,新改建农村公路200公里、生命防护工程50公里,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公路”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5.提升乡村风貌,保护传统村落和特色民居,活化利用山区浓厚的传统文化积淀,形成人文之美、生态之美交融交汇的美好图景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文旅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着力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56.深化“蓝天工程”,持续抓好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燃煤锅炉整治,强化城市扬尘、餐饮油烟管控,力争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9.2%以上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住建局、城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7.深化“碧水工程”,扎实推进全国河长制管理标准化试点,实施23条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大力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8.深化“净土工程”,强化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推动垃圾分类提效扩面,加快永安、宁化、尤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9.全面落实“林长制”,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0万亩,完成植树造林15万亩、森林抚育50万亩。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牵头市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大力推进绿色转型

60.深化“生态+”创新实践,大力发展水美经济、绿色能源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稳妥做好“双碳”工作,开展工业企业、园区绿色低碳升级改造,严把项目准入生态关、安全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水利局、工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1.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推动政府储备排污权、畜禽养殖排污权交易,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2.推进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绿色信贷增速保持20%以上

责任单位:市金融管理局牵头,三明银保监分局、人行三明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3.积极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机关、绿色学校,扩大碳汇应用场景,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

)拓宽群众增收渠道

64.实施“六大群体”增收计划,完善“提低、扩中、调高”收入分配格局,大力发展沙县小吃、乡村旅游、特色种养等富民产业,为广大农民和城市低收入者创造更多增收渠道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5.完善第三次分配制度,鼓励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6.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做好退役军人、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服务,力争城镇新增就业1.05万人

责任单位:教育局、人社局退役军人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7.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建设,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

68.扩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深入实施“夜三明”百姓大舞台、“周周有戏看”文化惠民活动,办好省第十届“三月三”畲族文化节。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民宗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9.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支持宁化长征出发地革命旧址群、永安少共国际师马洪旧址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牵头,宁化县、永安市人民政府

70.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促进闽学文化、抗战文化等特色文化创新发展,推进泰宁、三明分别创建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牵头,市城管局、住建局,泰宁县人民政府

71.加强文艺创造和文化产业发展,支持泰宁影视基地建设。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牵头,泰宁县人民政府

72.有序做好万寿岩遗址考古发掘和保护利用工作,稳步推进

“创5A、申世遗”。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牵头,三元区人民政府

73.推动智慧体育公园、多功能运动场等全民健身设施建设,

办好第八届市运会,启动第十八届省运会、第十二届省老健会筹备工作。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

74.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落实社保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2.8%以上

责任单位:人社局、医保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5.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6.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棚改新开工459套、建成1700套,探索长租房市场建设

责任单位: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7.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增加城乡养老设施有效供给,新增各类养老床位1000张以上,建设长者食堂35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8.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推进托幼机构建设。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发展好社会福利、红十字会和残疾人事业。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教育局、民政局,市关工委、红十字会、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着力统筹发展和安全

(一)维护公共安全

79.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因时因势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突出保健康、防重症,确保平稳转段、错峰渡过疫情,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0.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城镇燃气、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提高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加强防汛防台风、地灾预警、森林防火、防震减灾等应急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林业局、消防救援支队、森林消防支队、气象局、地震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1.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2.加快推进“平安家园·智能天网”和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构建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城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83.完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和处置机制,突出抓好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财政局、人行三明市中心支行、三明银保监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4.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帮助群众守住血汗钱、养老钱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5.坚持“房住不炒”,探索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模式,做好保交楼、保安全、保稳定各项工作,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责任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86.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拓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天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移风易俗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弘扬文明新风。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7.突出夯实基层基础,深化“六无”村(社区)建设,完成“明心通”公共服务平台试点建设,实现市域“一网统管”。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牵头,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8.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治理信访突出问题,更好发挥12345政务热线作用,用心用情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牵头,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

89.认真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0.深化双拥共建,促进军民融合、军地融合发展,推动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国家安全、人民防空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再上新水平

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局、工信局、人防办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建设效能政府

91.聚焦“三提三效”、聚力真抓实干,激发全社会干事创业活力,让干部敢为、基层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突出“快”,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脚底板工作法,完善重点工作闭环落实机制,加强跟踪考核、督查问效,雷厉风行抓落实、促发展,提升政府执行能力和工作效率。突出“优”,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敢于突破一批堵点难点问题,善于做成一些特色亮点工作,创造性推进工作落实。突出“实”,坚持“求名更要求实、要面子更要里子”,用好用足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系列政策,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建设法治政府

92.持续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深化府院联动互动,推进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建设,提升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能力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牵头,市法院、检察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3.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实行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防止重复执法和执法扰企扰民;全面实施柔性执法机制,对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提高执法温度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文旅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建设廉洁政府

94.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用政府自身的“紧日子”,换来群众生活的“好日子”。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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