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00-0300-2022-00011
- 备注/文号: 明政文〔2022〕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1-07
-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2022年1月
目 录
一、编制背景…………………………………………………………4
二、总体要求…………………………………………………………6
(一)指导思想………………………………………………………6
(二)基本原则………………………………………………………6
(三)主要目标………………………………………………………7
三、主要任务…………………………………………………………9
(一)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9
(二)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15
(三)增强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20
(四)推进残疾人教育融合发展……………………………………23
(五)优化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26
四、支持条件…………………………………………………………32
(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32
(二)建立稳定增长的多元投入机制………………………………32
(四)推动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33
(五)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33
(六)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能力…………………………………34
(七)发挥残疾人组织桥梁纽带作用………………………………35
(八)加强残疾人工作交流…………………………………………36
五、实施机制…………………………………………………………36
三明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依据《福建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和《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背景
“十三五”期间,全市残疾人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目标,不断推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科学发展。全市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实现脱贫;惠残政策不断完善,残疾人低保、保险、救助、护理补贴、生活困难补助等社会保障政策落实落
|
||||
序号 |
主要指标 |
目标值 |
完成 情况 |
评价 |
1 |
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
>6.5% |
8.22% |
达到目标 |
2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
98% |
100% |
达到目标 |
3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
98% |
100% |
达到目标 |
4 |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
95.05% |
达到目标 |
5 |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 |
100% |
达到目标 |
6 |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 |
100% |
100% |
达到目标 |
7 |
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率 |
100% |
100% |
达到目标 |
8 |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80% |
99.96% |
达到目标 |
9 |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率 |
80% |
100% |
达到目标 |
10 |
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
95% |
99.5% |
达到目标 |
目前,我市残疾人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残疾人致贫返贫的风险较高,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仍有差距;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不高;康复服务、托养照料、教育文体等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就业还不够充分,权益保障制度还不健全,残疾人事业发展总体上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还较弱。
残疾人事业发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不断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老区苏区的发展更加重视,我市迎来加快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决不能让残疾人掉队,要继续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提高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水平,奋力开创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福建、三明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弱有所扶,积极顺应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残疾人民生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推动新时期三明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稳定保障,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生活得到明显改善。
——多形式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均等化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残疾人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无障碍的社会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
——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优化,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
专栏2“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
|||||||||
类别 |
序号 |
指标 名称 |
单位 |
|
|
|
|
|
属性 |
收入和就业 |
1 |
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速 |
% |
6.5 |
6.5 |
6.5 |
6.5 |
6.5 |
预期性 |
2 |
残疾人人均收入年均增速 |
% |
|
|
|
|
|
预期性 |
|
3 |
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
|
1200 |
1200 |
1200 |
1200 |
1200 |
预期性 |
|
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 |
4 |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预期性 |
5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
6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
7 |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
|
|
|
|
预期性 |
|
8 |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 |
|
|
|
|
|
预期性 |
|
9 |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
% |
|
|
|
|
|
预期性 |
|
10 |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 |
|
|
|
|
|
约束性 |
|
11 |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
% |
|
|
|
|
|
约束性 |
|
12 |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 |
|
270 |
270 |
270 |
270 |
270 |
约束性 |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1.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易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纳入易返贫致贫监测范围,并给予有效帮扶。将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村残疾人增收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持续解决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困难。依法保障农村残疾人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鼓励农村残疾人家庭以租赁、入股、转让、共建等形式,增加财产性收入。在深化集体林权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帮助残疾人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鼓励残疾人参与乡村振兴建设,扶持农村残疾人参与富民产业,建立健全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机制。支持农村“双创”基地、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扶持残疾人就业。继续实施“扶持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村残疾人建立多种形式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等多种形式带动残疾人家庭共同发展。
专栏3 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项目 |
资金类 |
|
|
|
|
|
|
服务类 |
|
|
|
|
|
(二)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专栏4 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重点项目 |
补贴类 |
|
|
|
|
|
|
|
|
奖励类 |
|
|
专栏5 残疾人就业服务重点项目 |
|
|
|
|
|
|
|
(三)增强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
专栏6 残疾人健康和康复服务重点项目 |
|
|
|
|
|
|
(四)推进残疾人教育融合发展
专栏7 残疾人教育重点项目 |
|
|
|
|
|
|
(五)优化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专栏8 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重点项目 |
|
|
|
|
|
|
|
专栏9 无障碍服务重点项目 |
1.城市道路无障碍。完善主次干道、步行街、江滨步道、城市景观带周边道路的无障碍设施,重点对人行道、盲道、人行过街设施等进行改造提升。 |
|
|
|
|
|
|
|
|
|
|
|
四、支持条件
(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切实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全面领导,为残疾人事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完善和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落实好各级残联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汇报残疾人工作制度。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履职尽责,形成统一协同高效的治理效能。
(二)建立稳定增长的多元投入机制。继续加大对残疾人民生保障和残疾人事业投入力度,各级财政
(三)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
(四)推动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促进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等领域科学技术在残疾人服务中的应用,推进智能化辅助器具、康复设备、盲文数字出版、无障碍等领域产品推广应用。加强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等从业人员和无障碍监督员的职业技能评价和职称评定。探索推动高校及职业学校开设辅助器具工程、康复技术、职业康复、残疾人服务管理等专业或学科。建立多领域、跨学科残疾人社会工作队伍,推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组织、医院等单位机构配备就业、护理、教育、托养服务、康复及医疗社工,建立一批职业指导、康复咨询、辅助器具适配等残疾人服务专业队伍。
(五)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
(六)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能力。将残疾人公共服务纳入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村(居)委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实施县域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建设县、乡、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县(市、区)明确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开展残疾人需求评估,加强服务资源统筹。推动“残疾人爱心助残驿站”建设,乡镇(街道)普遍建立“残疾人之家”等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集中照护、日间照料、社区康复、辅助性就业等服务。将残疾人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村(居)委会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加强走访探视,协助政府做好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安全提示、辅助性就业、社会工作等服务,对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推行上门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便利化服务,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加强基层残疾人联络员队伍建设,落实并逐步提高残疾人联络员待遇。乡镇(街道)残疾人联络员工资参照乡镇(街道)同类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纳入乡镇(街道)同类人员管理;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的补贴比照相关人员的标准执行,随着当地经济增长水平相应提高,有条件的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的待遇可参照村(社区)同类人员待遇执行。
(七)发挥残疾人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各级残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优良传统,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团结引领广大残疾人群众听党话、跟党走。保障残疾人参政议政权益,支持更多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并提供履职便利。巩固和深化残联改革,进一步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提倡村(社区)残协主席由村(社区)“两委”担任,增强工作活力。支持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推动条件成熟的协会开展法人社团登记,支持和指导符合条件的协会积极承接政府向社会购买的助残服务项目,充分发挥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监督作用。鼓励专业化助残组织和助残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支持残疾人专门协会及助残社会组织开展服务残疾人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工作,鼓励和支持残疾人组织参加国际国内各项文体活动、创新创业、技术技能竞赛等事务。加强残联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力度,通过专兼挂等多种方式增强工作力量,重视残疾人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践行好干部标准,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八)加强残疾人工作交流。积极参与“海峡论坛·两岸残障人士交流嘉年华”活动,发展与台湾残障组织的交流合作,为促进闽台残障事业融合发展作贡献。主动对接老区苏区政策,加强政策研究,积极策划生成项目,争取更多涉残政策、项目、资金落地三明。
专栏10 基础设施、信息化和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重点项目 |
|
|
|
|
|
|
五、实施机制
实施好本规划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和全社会的义务。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依据本规划制定当地“十四五”残疾人事业保障和发展规划,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期末总结评估,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先进典型予以奖励,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各县(市、区)要将“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考核。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