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0300-2021-00307
  • 备注/文号: 明政文〔2021〕15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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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印发三明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政文〔2021〕155号
来源:市政府办 时间:2021-12-30 11:4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11223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关于进一步推进

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21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以“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为目标,在建设“数字气象”示范区、“清新福建”生态气象典范区、两岸气象融合发展先行区中试点示范,建设更高水平的气象现代化,到2025年,实现暴雨预警准确率92%以上,气象灾害监测率90%以上,灾害性天气预警平均提前量超过50分钟,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93分以上,为建设“一区六城”,谱写三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的气象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筑牢第一道防线

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压实分级负责的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修订气象灾害分灾种专项应急预案,应用《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保障规范》(GB/T36742-2018),建立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制度。完善以数值预报释用为基础的预报预测业务体系,提高“小局地、短历时、强降水”天气监测预警的准确率、命中率和提前量。深化市县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完善“12379”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健全多部门协调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机制,构建县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运行保障体系,推进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建立气象灾害高风险区域、高敏感行业、高危人群的停工停课停业预警机制,实现预警信息“发得出、传得快、收得到、用得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气象局、应急局、教育局、通信管理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防范化解气象灾害风险

研究揭示与水利、农业、林业、交通、电力等行业息息相关的暴雨、台风、干旱、高温、低温、冰雹、大风、雪灾、雷电等9大类灾害风险新变化及其规律性,完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推进防洪防台、污染防控、综合交通、城市治理、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文旅康养等联合预警与应急联动,研制森林火险、交通管理等风险指标体系,构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与控制平台。指导督促永安北部工业新城、明溪经济开发区等功能区加快推进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估评审事项,实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重点领域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科学制定城市生命线系统气象灾害设防标准,提升传统产业、新兴产业、优势产业等工业布局的合理性。推进气象防灾减灾示范县和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文旅局、地震局、消防救援支队

(三)补齐灾害监测短板

实施国家气象观测站标准化、智能化建设,推进国家地面天气站实现六要素全覆盖,升级、新建150套以上区域自动气象站。实施三明(峨嵋峰)雷达大修及双偏振技术升级,在探测盲区、灾害多发区等新建新一代天气雷达、X波段雷达、风廓线雷达、测云雷达、微波辐射计、大气廓线集成系统等立体化、广覆盖、智能化气象观测系统。在西北部山区、恶劣天气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等部署雨雪冰冻观测、实景监控和智能测风仪等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在峨嵋峰、金铙山、龙栖山等旅游地部署雨雾凇、云海等特色景观实景监测系统。在现代种业、高优粮食、精致园艺、现代烟草等种植基地、示范基地布设30套以上智能气象观测服务系统。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高速交警支队

(四)释放三明生态气候资源效益

持续争创全域“中国天然氧吧”“清新福建•气候福地”等气候品牌标志,突出“气象红利”和“氧吧经济”,推动文旅康养产业发展。与省上联合研究生态气象技术,充分挖掘绿色生态、负氧离子等资源,开展旅游特色气候资源评价,研发文旅康养产业服务系统,带动高山景观、花期预报等特色旅游气象服务发展。开展健康气象为民服务示范区建设,全方位提升三明宜居、宜游、宜养的公信力和知名度。推进风能、太阳能资源精细化气候评估和预测。建设“星、地、空”温室气体观测网,应用温室气体及碳中和监测评估成果,结合臭氧污染气象条件分析,提升典型生态系统碳汇和温室气体等监测评估能力,协助制定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助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文旅局

(五)提升乡村振兴气象服务能力

实施农村气象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工程,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资源区划,围绕种业、茶叶、莲子等特色优势产业,认证一批“气候好产品”。建设三明(建宁、泰宁)水稻制种气象试验基地,实施建宁水稻制种气象服务提升改造项目,建立水稻制种气象服务平台,开展新品种设施化试制基地田间气象试验。大力推进福建省乡村振兴尤溪(汤川)气象服务示范点建设,联合开展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推进农业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有效推广政策性气象指数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发商业性气象指数保险,巩固乡村脱贫攻坚成果。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三明银保监

(六)高质量发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人工影响天气基础性、公益性定位,优化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作业流程和应急预案,加快人工影响天气火箭弹存储库房建设,规范人工影响天气火箭弹运输的各个环节,使“规范化、 标准化、 快速化”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作业体系更加完善。开展精细到乡镇的干旱、冰雹等灾害风险区划,实现人工增雨和防雹服务作战图、周年服务表、年度工作计划县级全覆盖,更新新型地面火箭发射系统,升级人工影响天气精细化作业指挥决策系统,全面改造发射控制器安全加密装置,推进装备自动化、作业标准化、监管信息化。力争省级人工防雹科学试验基地落户三明,在冰雹灾害多发地建设部署观测试验阵地和应急演练阵地。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应急局

(七)加固城市气象安全底板

强化国土空间开发和生态安全战略等气候影响评估。积极落实国、省、市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要求,在城市规划中融入城市气候因素,建立健全通风廊道构建和小区气候舒适度评价指标体系,总结推广三元、永安、大田的城市气象安全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从城市规划、生态环境、气候角度提升城市宜居环境,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八)强化“数字气象”供给服务

将智慧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在气象服务中的应用,丰富民生气象服务供给,强化“知天气”APP推广应用,发展气象数据可视化表现技术,丰富“数字三明”民生热点气象服务产品,推动数字气象在公共服务、政务服务、城市运行管理等领域应用,融入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数字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健康三明建设,联合卫健委、医疗机构研发健康气象指数,发布疫情防控信息、普及防御知识。大力推进“互联网+”气象科普,争创省级气象科普教育基地,推进1+N气象科普基地建设。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数政中心、财政局、公安局、卫健委、交通运输

(九)加大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协同发展力度

通过省市共建、行业协作、校企合作等方式,加强气象核心业务技术攻坚,联合攻关城市通风廊道、大气环境污染等生态气候安全技术,联合研发水稻制种、烤烟“日灼”等农业气象应用推广技术,着力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评估等实用技术实现突破。加气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鼓励支持气象人才申报省、市高层次人才及实用型人才,入选后按规定给予经费补助子女入学等政策支持。将气象纳入各级政府创新团队、专家库选拔专业领域。支持气象部门与地方干部之间相互交流。积极参与闽西南气象协发展,加强革命老区苏区气象现代化建设。积极探索海峡两岸气象融合发展新路径,将气象灾害防御、人才共培等纳入台胞台企第一家园建设。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人社局

(十)加强气象法治保障

推进落实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地方性法规,加强气象行业监管,推进防雷安全等气象领域执法检查纳入各地联合检查或行政协助范围。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推进“一区六城”建设的重要举措,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气象事业发展规划与地方战略定位、应急管理、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有机衔接,同时,要加强对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督促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争取政策支持。气象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省气象等有关部委、厅局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上的支持,协助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创建“中国天然氧吧”“清新福建•气候福地”等气候品牌标志。

(三)落实资金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加快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衔接各项改革,确保气象部门人才队伍稳定、业务水平提升。切实加大气象事业发展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气象领域可持续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依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气象现代化项目建设与建成后运行维持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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