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等四部门关于<闽江流域(三明市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2020年)>的批复》(闽自然资文﹝2019﹞105号)精神,《闽江流域(三明市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年—2020年)》已获得省直有关部门批复同意。经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闽江流域(三明市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
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年—2020年)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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