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0300-2018-00149
  • 备注/文号: 明政办〔2018〕2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4-0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人民政府2018年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
明政办〔2018〕25号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时间:2018-04-16 10:3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明市人民政府2018年规章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三明市人民政府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按照立法计划要求和序时进度安排,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完成年度立法任务。

为做好立法工作的沟通协调,请立法项目责任单位明确立法联络人,并将联络人和联络方式于413日前反馈市政府办公室立法科。联系人:郭文明,联系电话:8236316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8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人民政府2018年规章立法计划

 

一、制定项目

《三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进度安排:责任单位组织起草,于20188月向市政府报送草案送审稿,市法制办审查修改后形成规章草案,10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预备项目

1.《三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进度安排:责任单位组织调研、起草,于201811月提交规章起草情况报告)

2.《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城管局,进度安排:责任单位组织调研、起草,于201811月提交规章起草情况报告)

三、调研项目

《三明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城乡规划局,进度安排:责任单位组织开展立法前期调研,于201811月提交立法调研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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