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尤溪县政府:
你县《关于请求批准坂面镇和汤川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的请示》(尤政文〔2016〕234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县上报的坂面镇、汤川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在坂面镇、汤川乡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等主要约束性指标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将仁厚吊桥改建工程项目和汤川风电场项目分别列入坂面镇和汤川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重点基础设施用地项目清单,所需指标由坂面镇、汤川乡规划期内预留的重点基础设施用地指标中分别调出0.0571公顷、2.0756公顷使用,并相应修改坂面镇、汤川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各项建设应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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