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大田县政府:
你县《关于大田县均溪镇香山北路建设项目涉及修改均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田政文〔2016〕9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县上报的均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在均溪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等主要约束性指标保持不变基础上,将1.1117公顷(未占用耕地)原规划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并相应修改均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各项建设应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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