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1000-2013-00008
  • 备注/文号: 明政文〔2013〕2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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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实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和试行医生(技师、临床药师)年薪制的通知
明政文〔2013〕23号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02 时间:2013-01-31 16:29

    三明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

  实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和试行医生

  (技师、临床药师)年薪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市卫生局、监察局、财政局、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实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的通知》和《关于试行医生(技师、临床药师)年薪制的若干意见》批转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3131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实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的通知

  市卫生局  市监察局  市财政局

  市公务员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130

  为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及院长代表政府对医院的管理职责,坚持正确的办院宗旨,节约医疗成本(管理成本),提高运行效率,推动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决定建立公立医院院长激励考核机制,实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年薪制的院长

  全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院长。

  二、院长年薪制的分类

  院长年薪的类别按照医院诊疗量、类别(综合类、中医类)、等级来综合设定若干类(待进行考评时确定)。

  三、院长年薪的组成

  院长年薪由基本年薪(即档案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薪构成。

  四、年薪的发放

  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院长的年薪统一由市卫生局、财政局、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确定,并按隶属关系由市、县两级财政支付。

  (一)年薪的核定

  院长年薪是院长年度工作业绩的报酬,实际发放依据《三明市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考核办法》,根据医院院长履职情况和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按照综合得分、考核结果分优秀(90分以上)、良好(8589分)、合格(7084分)、不合格(70以下)四个级别。考核优秀的全额发放年薪,考核得分在7089分的按得分率来计算发放年薪,考核不合格的仅发给基本年薪。

  考核结果还将作为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卫生局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将其予以免职。

  (二)薪酬的发放

  院长年薪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部门核拨给同级卫生局,再由同级卫生局直接支付给医院院长。每月由卫生局预发基本年薪,待年度考核后兑现年薪。

  “五险一金”仍按原资金渠道和缴交程序办理,个人承担部分由医院向个人收取。

  五、实行年薪制医院的院长不实行职称年薪及其他分配形式,不得再从单位领取年薪制以外的职务津贴、福利费、兼职薪酬等。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工会经费仍按档案工资为基数缴纳,法定的晋升工资进入个人档案。

  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经核查出现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一)虚增或变相虚增门诊人数、住院人数及分解住院天数的;

  (二)拒收病人被举报查实的;

  (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

  (四)院长个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

  (五)单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应追究主要领导责任的。

  本通知自201311日起实施。

  附件:1.三明市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考核办法(试行)

  2.2013年三明市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指标

  3.2013年三明市公立医院主要考核指标

  附件1

  三明市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强政府对公立医院的管理,树立正确的办院宗旨,努力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科学、准确、客观评价医院院长的工作绩效,促进我市公立医院健康发展,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采取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注重实效,坚持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全市公立医院实行年薪制的院长。

  三、考核范围

  医院服务评价、办医方向、平安建设、医院管理、医院持续发展、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绩效考核等。

  四、考核方法

  由市卫生局、财政局、监察局、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专门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不定期考核、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具体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一)查阅资料。查阅院长的年度工作总结、院长办公会议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院周会记录、培训记录、主持制定的文件、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稿、综合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

  (二)采集核实有关数据。从统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采集、核实反映院长工作实绩的有关数据,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汇总。

  (三)实地考察。结合医院管理评价工作,通过现场察看、访问患者和医务人员、召开座谈会、暗访等形式,了解、核实院长工作情况和群众反映。

  (四)征求意见。由考核组以发放问卷调查表、面谈等多种方式征求相关部门、纪检部门、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本院干部职工的意见。

  (五)考核内容

  1.医院服务评价

  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医疗卫生系统改革与发展的任务,紧密结合“三好一满意”、“三改两推一评议”活动,纠正医疗卫生系统存在的不正之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医疗队伍形象,促进社会和谐。 

  考核指标:

  1)建立并落实医患沟通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和反馈患者的投诉,公布投诉电话、信箱,采取多种形式收集患者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2)不断提高病人满意度(门诊、住院、出院患者满意度调查)。

  3)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警示教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

  2.办医方向

  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医院端正办医方向,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合理控制医药费用增长。

  考核指标:

  1)坚持政府领导下的公益性质,按时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各项任务。

  2)医院领导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学习贯彻新的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范。

  3)控制医疗费用增长,门急诊与出院均次费用、住院率、住院天数、检查化验收入占医药总收入比例、药品收入占医药总收入比例控制在规定的指标之内。

  4)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

  5)严禁为商业目的的统方。

  6)药品集中采购按要求及时回款。

  7)加强抗菌药物的管理。

  3.平安建设

  目标:加强医疗服务全程安全监督管理,完善安全制度,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安全,有效预防医疗事故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加强职工遵纪守法教育。建立院长质量评价、持续改进体系,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保证医疗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考核指标:

  1)医疗服务安全管理,并将其纳入医院的重要议事日程,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医疗事故、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上报制度,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解决安全问题,杜绝事故发生。

  2)制定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签订院科级医疗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实施。

  3)履行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

  4)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着力构建防控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4.医院管理有效

  目标:开展“三改两推一评议”活动,开展预约诊疗,开展先诊疗、后结算;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大力推广优质护理服务。为患者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提供热心、耐心、细心的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实行手术分级、准入、授权制度,加强手术安全核查,确保医疗安全;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

  考核指标:

  1)开展门诊流程再造,改善患者就诊过程,提高医院效益和形象。

  2)实行手术分级、准入、授权制度,建立手术医师资格和能力评价与再授权机制,加强手术安全核查,确保医疗安全。

  3)开展临床路径管理。三级综合医院实施病种数不少于50个,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实施病种数不少于20个。

  4)推广优质护理服务。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80%的病房,其他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60%的病房,二级甲等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40%的病房。

  5)认真执行政府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建立完善价格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提高收费透明度,杜绝自定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等现象。

  6)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按计划定期偿还各项债务,不增加新债务。

  7)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系统安全体系建设,确保信息技术安全。

  5.医院持续发展

  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完善医院发展规划;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和高级人才引进,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鼓励承担科研项目。

  考核指标:

  1)结合我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院长任期规划、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期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

  2)加强重点专科建设。

  3)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鼓励承担科研项目。

  五、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院管理评价指南》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指南,按照以定量考核指标为主,兼顾定性考核指标的原则,制定《三明市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指标》,基础分值指标为5 大类34项,满分为100分。

  医院院长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589分为良好,7084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院长评定年薪的依据。

  

  

  附件2

  2013三明市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指标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考核标准和计分

  考核方法和指标说明

  分值

  一、服务评价

  5分)

  1、病人满意度(%

  患者对医院满意度≥95%2分,≥90%1.5分,≥85%1分,80%得1.5分,≥75%1分,≥70%0.5分。低于70%0分,院长绩效降级处理。

  采取门(急)诊患者问卷调查住院患者问卷调查和出院患者电话回访调查等方式,按照334的比例,综合评价确定病人满意度。

  2

  2、职工满意度(%

   

  职工对院长满意度≥90%1分,≥80%得0.8分,≥70%0.5分,低于70%0分。

  按照136的比例,抽取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普通职工进行满意度测评。

  1

  3、信访投诉(件)

   

  年度内投诉或被曝光,经查实违规或有缺陷,向局办信访投诉的,每起扣0.5分;向市信访局及省卫生厅以上有关部门投诉的,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或院方不积极处理的,院长绩效降级处理。

  市卫生局掌握的投诉或曝光信访案件受理情况,现场核实案件处理材料。

  2

  二、办院方向

  60分)

  4、政府指令性任务和预防保健工作完成情况(项)

    

  承担的政府指令性任务和预防保健工作全部圆满完成,对口支援任务完成率100%2分。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拒绝承担的,院长绩效降级处理。结果受上级部门通报表扬的,每项加0.5分,向上逐级通报表扬,每级再加0.5分。最多加2分。

  包括城市医院支援农村和社区、重大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征兵和招生体检、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宣传义诊、支援边疆卫生工作、援外医疗等。

  开展健康教育、科普宣传,普及防病知识,开展重大疾病、传染病以及慢病的防治工作等。

  2

  +2

  5、依法执业情况(项)

    

  依法执业得2分。发生不良执业行为,一项扣1分。向上级投诉或被媒体曝光,扣2分。未及时纠正的,院长绩效降级处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绩效考核为不合格。

  不良执业行为指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诊疗科目、技术范围执业,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等。

  2

  6门急诊病人均次费用

  门急诊病人均次费用增长控制在规定的指标内,得4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查阅相关统计报表及佐证材料。

  4

  7出院病人均次费用

  出院病人均次住院费用控制在规定的指标内,得7分,每增加1%,扣0.5分,扣完为止。

  查阅相关报表及佐证材料。

  7

  8、药品收入占医药总收入比例(%

   

  药品收入占医药总收入比例控制在规定的指标内得7分,每高于1%,扣2分,扣完为止。

  查阅相关报表及佐证材料。

  药品收入占医药总收入比例=药品收入/医药总收入×100%

  7

  9、住院率(%

  每增加0.1%,扣0.7分,扣完为止。

  查阅相关报表及佐证材料。

  住院率=住院病人数/门诊就诊病人数×100%

  7

  10、目录外药品比例

  控制住院病人目录内药品外购比例。每超过1%1分,扣完为止。

  查阅相关报表及佐证材料。

  5

  11、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

  三级医院基本药物占年药品总收入的30%,二级医院基本药物占年药品总收入的40%,每增加1%,扣2.5分,扣完为止。

  查阅相关报表及佐证材料。

  5

  12、出院者平均住院日(日)

  每延长0.5天,扣2扣完为止。

  平均住院日=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出院人数

  7

  13、检查、化验收入占医药总收入比例(%

  检查、化验收入占医药总收入比例控制在规定的指标以内得5分,每高1%,扣2分,扣完为止。

  查阅相关报表及佐证材料

  5

  14、药品集中采购回款时间

  按规定时间回款得2分。

  查阅相关报表及佐证材料,配送企业报表

  2

  15、抗菌药物合理应用(项)

  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和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每项0.5分。被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此项不得分。

  查阅相关制度及佐证材料。

  3

  16、临床药师职责到位

  临床药师参加查房、会诊、审核点评处方。

  查阅相关制度及佐证材料。

  2

  17、医生处方保密工作

  有对医药代表提供处方信息的不得分。

  查阅相关报表及佐证材料

  2

  三、平安建设

  13分)

  18、无重大安全生产(保卫、消防)事故发生(件)

    

  安全生产(保卫、消防)防范整改措施到位,未发生事故得2分;一项措施不达标扣1分。发生一般事故,院长绩效降级处理。发生重大事故,院长绩效考核为不合格。

  由市卫生局提供相关考核依据,现场考核检查,查阅相关材料。

  2

  19、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件)

  执行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的通知》(明卫〔2012 220号)文件,有违法违纪被有关部门被立案查处扣2分。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加扣2分。院长绩效降级处理。

  由市卫生局提供相关参考考核依据,现场

  考核检查,查阅相关材料。

  4

  20、无重大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发生(件)

   

  无重大医疗纠纷得1分。每发生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造成恶劣影响的,院长绩效降级处理。

  医疗事故争议补赔偿费用不超过业务收入的4‰,得1分。每超过1万元扣0.2分,扣完为止。

  医疗事故争议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得1分。医院未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或未实行责任追究各扣0.5分。

  发生医疗事故按性质和等级判定。无医疗事故得2分。负完全、主要责任:一级医疗事故每起扣2分、二级医疗事故每起扣1.5分、三级医疗事故每起扣1分、四级医疗事故每起扣0.5分;负次要、轻微责任:一级医疗事故每起扣1分、二级医疗事故每起扣0.5分、三级医疗事故每起扣0.3分、四级医疗事故每起扣0.1分。

  由市卫生局和省、市医学会提供相关参考考核

  依据(含法院委托),现场查阅相关佐证材料。

  重大医疗纠纷指:社会影响大或处理不及时事态扩大的;影响正常秩序或造成不良影响,市领导或市直相关部门领导批示或参与处理的。

  医疗事故争议补赔偿费用包括:医疗事故争议三种解决途径赔偿费用及减免费用。

  医疗事故(历年发生以当年确定为准)按不同性质、等级和数量,扣分累加计算。

  5

  21、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建立健全院、科二级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院长为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每季度举行1次专题研究医疗质量安全工作,制定持续改进方案,得0.5分;职能部门每月开展1执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等专项检查,得0.5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建立科室医疗、护理质控小组,每月开展1次质控自查,得0.5分。

  查院、科二级医疗质量安全质控记录,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查院长定期专题研究医疗质量安全会议记录,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医疗、护理、感染、医技等管理职能部门承担指导、检查、考核和评价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记录,定期分析,及时反馈,落实整改。

  2

  四、管理有效

  14

  22、医疗服务管理(项)

    

  开展门诊就诊流程再造、预约诊疗服务、电子病历得2。其中,门诊就诊流程再造15项以上得1分;城市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0.5分;开展电子病历得0.5

  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考核。

  2

  23、Ⅲ、Ⅳ类手术比例(%

  实行手术医师资格准入制度和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有定期手术医师资格和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的机制,0.5分。Ⅲ、Ⅳ类手术比例与上年相比每增加2个百分点0.5分,满分1分(当年Ⅲ、Ⅳ类手术例数低于上年的不得分)。手术安全核查率100%,得0.5分。

  按照《福建省医疗机构手术分级与分类管理规范》等要求,由医疗机构自行统计,考核组现场复核。

  2

  24、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数(种)

  三级综合医院实施不少于50个病种,二级综合医院实施不少于20个病种,符合入径标准的患者入组率不低于60%,入组后完成率不低于75%。得1分。不达标的按比例折算扣分。

  按卫生部已发布的病种临床路径,制定本单位病种临床路径标准流程和表单。或参照卫生部及相关医院模式自行制定。

  1

  25推广优质护理服务。

    

  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80%的病房(三乙医院60%),二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40%以上的病房,0.4病房(病区)实际护床比≥0.4:1,得0.2分。病房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和护士分层管理,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得0.2分。临床一线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不低于95%0.2

  现场核实并查阅佐证材料。

  1

  26信息化建设(项)

  建立以院长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有专职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得0.2分;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功能符合要求,得0.5分;临床信息系统功能符合要求,得0.5分;实施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有落实的具体措施和突发事件响应机制,得0.2分;新建项目经市卫生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得0.2分,近两年无新建项目不得分;本年度信息化资金投入占业务收入比例≥1%,得0.2分;有医学文献数据库检索系统建设的,得0.2分。

  调阅相关佐证材料;实地查看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

  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临床信息系统功能符合要求。

  医学文献数据库检索系统、网站,依照各家医疗机构建设、使用情况,综合打分。

  2

  27、科学管理

   

  医务人员绩效分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扣2分。

  查阅相关报表及佐证材料。

  2

  28、开展预约诊疗

  开展预约诊疗工作得2分。

  现场核实并查阅佐证材料。

  2

  29、医疗服务收费管理(项)

  执行政府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得2分,每发生一起违价事件扣0.5分,扣完为止。

  查阅相关报表及佐证材料;按实际发现查实违规收费事件计算。

  2

  五、发展持续(8分)

  30、医院发展规划完成率(%

  制定五年发展规划得0.5分,年度执行计划达标≥90%,得0.3分;≥80%,得0.2分;70%以下不得分。

  按照医疗机构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完成情况考核。

  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地察看设置情况。

  1

  31、市级以上经费资助科研项目、科研奖励,SCI论文(数量)

  获得当年市级以上并独立承担的科研项目,每获得一项,市级得0.3分,向上逐级增加0.3分,获得当年市级以上的协作科研项目,每获得一项,市级得0.2分,向上逐级增加0.2分,最多得1分;获得当年市级科技进步奖每获得一项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5分,向上逐级增加0.2分,最多得1分。国内论文数 ISSN发表一篇论文加0.1,最多加1分;每发表一篇SCI论文加0.5,最多加2分。

  现场查阅佐证材料。

  2

  +3

  32、重点专科建设及高级人才引进(数量)

  获得市级以上的重点学(专)科,每获得1个,市级得0.2分,向上逐级增加0.2分,最多得0.5分;有重点专科建设计划、措施并取得实效得0.5分。每引进1名学科带头人,得0.3分;每引进1名博士得0.2分,每引进1名高职得0.1分,最多得1分。

  现场查阅佐证材料。

  学科带头人引进包括正式调入和签定中长期聘用合同的柔性引进高级人才。

  2

  33开展新技术、新项目(项)

   

  获省医疗卫生新技术一等奖每项得0.3分,二等奖每项得0.2分,三等奖每项得0.1分;获市医疗卫生新技术一等奖每项0.2分,二等奖每项得0.1分,最多得2分。

  现场查阅佐证材料。

  2

  34、医疗资源整合(数量)

  推进市级重点专科与国家优质医院相应重点专科建立协作关系,得1分。实行医疗资源整合,效果显著得1分(兼并、合作、医疗联合体)。

  现场查阅佐证材料(批文、合同)。

  1

  附件3

 

  2013年三明市公立医院主要考核指标

  序号

    

  住院率(%

  出院者平均住院天数(天)

  门诊次均费用(元)

  出院者次均费用(元)

  药占比(%

  基药收入占比(%

  检查、化验收入占比(%

  目录外用药比例(%

  全社会病人

  其中城镇职工

  全社会病人

  其中城镇 职工

  全社会病人

  其中城镇 职工

  1

  三明市第一医院

  5.3

  5.0

  9

  11

  140

  6500

  8300

  29

  30

  28

  10

  2

  三明市第二医院

  4.6

  4.8

  9

  11

  140

  6300

  8100

  29

  30

  27

  10

  3

  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4.2

  4.6

  9.5

  11

  130

  6000

  7200

  33

  30

  25

  10

  4

  三明市第五医院

  3.6

  3.6

  8

  10

  100

  4000

  5300

  32

  40

  24

  8

  5

  永安市立医院

  4.0

  4.2

  8.5

  10.5

  100

  4200

  5800

  32

  40

  25

  8

  6

  大田县医院

  3.6

  3.6

  8

  10

  100

  3800

  5000

  32

  40

  24

  8

  7

  尤溪县医院

  3.6

  3.6

  8

  10

  100

  3800

  5000

  32

  40

  24

  8

  8

  沙县医院

  3.6

  3.6

  8

  10

  100

  3800

  5500

  32

  40

  24

  8

  9

  明溪县医院

  3.6

  3.6

  8

  10

  100

  3800

  5000

  32

  40

  24

  8

  10

  清流县医院

  3.6

  3.6

  8

  10

  100

  3800

  5000

  32

  40

  24

  8

  11

  宁化县医院

  3.6

  3.6

  8

  10

  100

  3800

  5500

  32

  40

  24

  8

  12

  建宁县医院

  3.6

  3.6

  8

  10

  100

  3800

  5000

  32

  40

  24

  8

  13

  泰宁县医院

  3.6

  3.6

  8

  10

  100

  3800

  5000

  32

  40

  24

  8

  14

  将乐县医院

  3.6

  3.6

  8

  10

  100

  3800

  5000

  32

  40

  24

  8

  15

  大田县中医院

  3.6

  3.6

  8

  10

  90

  2500

  3800

  35

  40

  22

  8

  16

  尤溪县中医院

  3.6

  3.6

  8

  10

  90

  2800

  4000

  32

  40

  23

  8

  17

  沙县中医院

  3.6

  3.6

  8

  10

  90

  2500

  3800

  35

  40

  22

  8

  18

  明溪县中医院

  3.6

  3.6

  8

  10

  90

  2500

  3800

  35

  40

  22

  8

  19

  清流县中医院

  3.6

  3.6

  8

  10

  90

  2500

  3800

  35

  40

  22

  8

  20

  宁化县中医院

  3.6

  3.6

  8

  10

  90

  2500

  3800

  35

  40

  23

  8

  21

  泰宁县中医院

  3.6

  3.6

  8

  10

  90

  2500

  3800

  35

  40

  22

  8

  22

  将乐县中医院

  3.6

  3.6

  8

  10

  90

  2500

  3800

  35

  40

  22

  8

  

  

  关于试行医生(技师、临床药师)

  年薪制的若干意见

  市卫生局  市监察局  市财政局

  市公务员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130

  为切实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实现公立医院的三个转变(发展模式、管理模式、投资方向),节约医疗成本,提高运行效率、服务质量、学科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提高医生待遇,稳定医生骨干队伍,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廉洁从医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现就试行医生(技师、临床药师)年薪薪酬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试行年薪制的范围:三明市辖区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

  二、实行年薪制的对象: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综合、中医医院在职聘用的临床医师类和技师类(包括临床药师)医务人员(无职称或低职称的特殊人才,可由院长提名、院务会通过,享受相应职称级别年薪待遇);院长不享受医生(技师、临床药师)年薪制。

  三、年薪制的档级:分初级、中级、副高和正高四级,每一级别内再设若干档次(具体由医院自行确定)。

  四、年薪制的薪酬构成:

  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即档案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年薪制的薪酬标准:住院医师年薪(基本年薪——7万元)、主治医师年薪(基本年薪——12万元)、副主任医师年薪(基本年薪——18万元)、主任医师年薪(基本年薪——25万元)。

  五、各医院年薪薪酬总额,按隶属关系由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送公务员局、财政局审核批准。年薪薪酬总额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

  六、绩效年薪考核必须与岗位工作量、医德医风和社会评议相挂钩,科室业务收入不得列入绩效年薪考评内容。

  七、年薪的发放: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考核结果按年发放(每月预发部分由各医院自定)。

  八、对于严重违规违纪、出现医疗差错和事故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在考核时要降低13个年薪档次。享受年薪制的医务人员,如违反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卫办发〔2004130号)规定,收回当年年薪,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享受年薪制的医务人员,不再执行绩效工资制度,法定的晋升工资进入职工个人档案。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工会经费,仍按档案工资为基数缴纳。

  十、年薪从医院的医疗收入中支付,当医疗收入不足以支付基本年薪时,不足部分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十一、各医院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准,具体考核工作由各医院组织实施。各医院实施方案、考核流程和考核结果必须在院务公开栏公示15日。不执行年薪制的医院只能按档案工资兑现薪酬。

  十二、享受年薪制的医务人员,各医院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发放与职工个人有关的津补贴及奖金等,一旦发现将收回有关的津补贴及奖金,并扣除院长年薪10%作为处罚。

  十三、医生(技师、临床药师)年薪制自201311日起执行。

  本意见由市卫生局、监察局、财政局、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市直有关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卫生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抄送:市委。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3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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