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列区、三元区人民政府,中央、省、市属企事业单位,市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城镇集资建房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闽政〔1998〕33号)及《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区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1999〕3号)要求,结合市区的具体情况,对市区集资建房有关问题做如下补充通知,请遵照执行。
一、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坚持节约用地的前提下,继续发展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多渠道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二、停止单位新征土地集资建房,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挤占非住宅用地、零星分散集资建房,鼓励各单位进入政府组织的统一集资建房。
三、集资建房个人按竣工当年出售公有住房成本价出资,随着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的不断提高,应逐步过渡到按经济适用房价格出资。
四、集资建房应按竣工当年成本价界定产权。闽房改〔1997〕079号文件颁布以前已建集资住房尚未界定产权的, 可按已批准的成本价界定产权。但其面积控制标准、优惠折扣等均应按界定产权当年标准执行,产权从登记之日算起。
五、集资建房面积控制标准按闽房改〔1997〕079号文执 行,超过职工个人应享受的面积标准上限部分,按同地段商品 房价计收房款。
六、集资建房不再实行部分产权,对原界定部分产权的集 资户,应按竣工当年成本价补足房款后,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和 土地使用权证。
七、办理集资建房产权证,应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1、职工集资建房审批表;
2、职工集资建房花名册;
3、职工集资建房申请表;
4、市计委立项批文;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集资建房资金审批表;
9、施工许可证;
10、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11、竣工总平面图和分层平面图。
八、集资建房资金按照“专户存储,专款专用,银行归集,中心监管"的原则实行管理,监管部门按进度核定工程用款确保建房按时按质完成。
九 、集资建房必须使用专用票据。
十、参加集资建房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具体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通知从下文之日起执行,市区原有集资建房政策和规定,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一九九九年十月九日
三明市区干部职工集资建房审批表
申报单位:
建房地点 |
参加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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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
建筑 结构 |
幢数 层数 |
总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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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套建筑面积(平方米) |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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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建筑面积(平方米) |
单位用房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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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总投资金额(万元) |
其中 |
个人集资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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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投资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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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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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投资 资金来源 |
个人集资付款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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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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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房 织 单 集 位 资 意 建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单 部 位 门 主 意 管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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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机 关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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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表一式六份,申报单位、主管部门、计委、产权登记部门、 土地部门、市房改办各一份。 2.本表送主管部门、产权登记部门、土地部门、计委、市房改 办时,应随附集资建房花名册。 |
市房改办印制
三明市区职工申请集资建房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 |
性别 |
年龄 |
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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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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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员 情况 |
称 谓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婚否 |
户籍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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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居住 情况 |
现住址 |
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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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何种产权 |
人均使用 |
人均居住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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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私房面积 |
座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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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座落 |
区 街 新村 幢 层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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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人事劳动部门审核意见 |
购房人姓名: 职务(职称): |
集资 建房 理由 |
申请人: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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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及评定时间: 参加工作年月: 连续工龄: 年 办理离、退休时间: 盖 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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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意 作 单 位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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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姓名: 职务(职称): 职称及评定时间 参加工作年月: 连续工龄: 年 办理离、退休时间: 盖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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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意 管 部 门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1、申请人必须实事求是按栏目要求填写
2、工作单位审核意见程,由申请人工作单位切实负责审核申请人所填内容 是否真实,签署明确的审核意免;
3、属何种房产权:(1)自建私房 (2)租住私房 (3)本单位公房
(4)爱人单位公房 (5)公房 (6)其他
4、本表一式三份。主管部门、房改办、工作单位各一份。
三明市区干部职工集资建房分座花名册
集资建房单位(公章) 房屋座落: 第 页 编号代码:
房屋结构 |
地段等级 |
楼层 |
层 |
竣工年份 |
年 |
本幢总建面 |
分摊总建面 |
总套数 |
身份证号码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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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房号 |
层 次 |
朝 向 |
集资人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连续 工龄 |
备开间 建 面 (m²) |
非封闭 阳 台 (m²) |
封闭阳台 (m²) |
杂物 间 (m²) |
共有分摊建面(m²) |
建面合计(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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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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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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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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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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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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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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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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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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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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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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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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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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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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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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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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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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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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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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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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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集资建房协议书
集资单位(甲方): 集资职工(乙方):
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根据省政府闽 政[1996]23号文和市政府明政[1999]3号文的规定。经甲乙
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集资建房地点:
二、甲方负责组织集资建房,办理集资建房的有关手续。
三 、乙方同意按本人的职务(职称) 享受住房面积控制标准 平方米。
四、双方同意住房按省政府闽政[1996]22号文规定的住 房装修与设备标准控制执行超标准部分的项目 由乙方全额负担。
五、集资形式:乙方标准内控制面积按竣工当年出售公有 住房成本价出资,超控制面积部分按同地段商品房价全额出资。分 期到位:
第一期 元,于 年 月 日前缴交;
第二期 元,于 年 月 日前缴交;
第三期 元,于 年 月 日前缴交;
六、住宅竣工后,甲方同意及时向房地行政管理部门及房 改办申报有关资料,按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 证。
七、住宅竣工后乙方不许私自改变住房结构和用途,住宅 维修管理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八、集资住房的产权今后进入市场交易、出租、调换、抵押 等行为,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双方自约):
十、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伍份:房改办、土地、 房管部门和甲乙双方各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明市区职工集资建房资金审批表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编号:
建房地点 |
建筑面积 |
总投资 |
建筑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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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户数 |
m²/套 |
户 |
分年度投资计划安排 |
收取职工集资款计划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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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²/套 |
户 |
第一期 |
第二期 |
第三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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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²/套 |
户 |
年 |
年 |
年 |
年月 |
年 月 |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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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户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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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金交存证明: 我行已按规定到 收取职工集资款。 1.第一期于 年 月 日收取集资款 元。 年 月 日 1.第二期于 年 月 日收取集资款 元。 年 月 日 1.第三期于 年 月 日收取集资款 元。 年 月 日 |
住房中心初审意见: 同意 按申报计划组织集资建 房资金收取和运作,并将资金存入售房资金专户,委托 到单位直接归集职工集资款。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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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中心审查意见: 已按规定全额收取职工集 资款 元,集资建房 户。 年 月 日 |
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集资建房单位申报时应附市计委立项批文及集资建房分座花名册,审批后集资建房单位、房改
办、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各存一份。
2、职工集资款缴交原则上按立项后缴交50%,封顶后缴交40%,竣工验收后缴交10%。
3、职工集资款由受委托银行到单位直接归集,并在本审批表签章确认,同时附交款职工花名册。
4、集资建房单位需使用职工集资款用于职尘集资房建设时,应事先向住房中心提出申请,在住房中心核批用款额度内由受委托银行监管使用。
三明市区集资建房资金使用审批表
申报单位: 编 号 :
工程总投资 |
已完成投资 |
已核批用款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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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取职工集资款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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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
第二期 |
第三期 |
拟申请使用资金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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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元 |
元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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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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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中心审批意见 |
已收取职工集资款 元,已核批其用款额度 元,现根据集资楼工程进度及工程所需资金要求同意再核批用款额度 元。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本表由申报单位填列一式三份,审批后住房中心,受委托银行、申报单位各存一份。
2、受委托银行在住房中心核批用款额度内办理工程款支付。
三明市集资建房专用票据
注册号码:闽财(99)票字第061号
集资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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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座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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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号 : 室 |
附属房(杂物间)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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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 m² |
产权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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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集资金额 |
十 |
万 |
仟 |
百 |
十 |
元 |
角 |
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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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额(人民币大写) |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集资建房单位(公章): 收 款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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