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三明高等专科学校: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人事局《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贯彻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七月一日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贯彻意见
市人事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维护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16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积极稳妥,认真做好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工作
我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要遵循先易后难、先行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深化的原则。总的要求是:态度要积极,步子要稳妥,措施要具体,方法要得当。要遵循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以岗位聘用为前提,以优化结构、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实行竞争上岗、按岗聘用,规范聘用行为,保障单位自主用人和职工自主择业,维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各事业单位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在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在我市事业单位基本建立起正常化、规范化的聘用制度。
按照要求,从2003年1月1日起,我市事业单位补充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和生产工人都要实行聘用制。人事关系可以实行代理制,委托市或者县(市、区)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介机构代理。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工作的顺利开展,市直和各县(市、区)要确定若干具有代表性的事业单位开展人员聘用制工作试点。今年第三季度完成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第四季度制定全面试行的方案,明年逐步全面推开。
二、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
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关系到事业单位的发展,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 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注意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对策和办法。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是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工作负有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的职责,有权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和本省有关聘用制度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者做出处理。各级编制、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研究制定与聘用制相配套的其他人事管理规定和建立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把握好改革的各个环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系统实际,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各事业单位党、政组织和工、青、妇群众团体要发挥各自的政治优势,切实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本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附件: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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