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0200-2023-00285
  • 备注/文号: 明政规〔2023〕4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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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化工园区规范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政规〔2023〕4号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时间:2023-06-06 16:5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化工园区规范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

 

  

  三明市化工园区规范提升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我市化工产业及园区平台优势,全力推进全市化工园区规范提升,加快形成主导产业明晰、空间布局合理、资源集约高效、特色错位竞争的化工园区发展格局,为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平台支撑,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平台体系更加科学。坚持“有保有压、科学布局”,将全市现有9个化工园区按照重点发展类、优化提升类、转向发展类,分类施策推动化工园区高标准建设。整合兼并一个化工园区,压减一个以上化工园区或分片区。力争至2025年,全市所有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从2023年C级(一般风险)提升至D级(较低风险),构建规范的化工园区平台体系。

  ——主导产业更加明晰。坚持“高端高效、明晰定位”,立足全市“一盘棋”,科学定位主导产业,分步退出集聚度不高的产业、低端低效加工环节,提升产业发展能级,推动产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力争至2025年,打造特色鲜明、主业突出、链条清晰的化工新材料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全市化工园区总产值从2022年292亿元提升至400亿元,其中氟新材料产业产值从63亿元提升至200亿元,培育2家以上年产值超50亿元、10家以上年产值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

  ——资源利用更加高效。坚持“集约集聚、高效利用”,依法依规盘活园区闲置土地,稳步提升低效工业用地效益,推动要素资源向优质化工园区集中。力争至2025年,实现化工园区内闲置土地、低效工业用地面积处置率达90%以上,重点发展类园区亩均税收提升至25万元以上,优化提升类园区亩均税收提升至15万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分类规范提升

  1.重点发展类化工园区。在三明经济开发区整合三元区辖区内工业园区基础上,推动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实质性整合,设立三明经济开发区氟新材料产业园(分为黄砂片、吉口片),将三明经济开发区氟新材料产业园、明溪县工业集中区、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列入重点发展类化工园区。

  三明经济开发区氟新材料产业园重点发展氟新材料中下游产业及产业链关联产业;

  明溪县工业集中区重点发展氟新材料中下游产业、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及产业链关联产业;

  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重点发展氟新材料中下游产业及产业链关联产业,支持电子化学品生产企业提升发展。

  2.优化提升类化工园区。将沙县区青州化工产业集中区B片区、永安市北部工业新城(三期)化工及生物制药集中区、将乐经济开发区积善工业园化工产业集中区、尤溪县精细化工园区管前片区、宁化县城南化工工业集中区纳入优化提升类化工园区。因地制宜梳理主导产业定位,每个化工园区重点发展1个主导产业、最多不超过2个,形成一批主导产业清晰、上下游配套完善的专业园区。

  永安市北部工业新城(三期)化工及生物制药集中区重点发展保健专用化学品,支持新能源电池电解液材料生产企业搬迁入园;

  沙县区青州化工产业集中区B片区重点发展林产化工,支持与林产化工相关联的日用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入园;

  将乐经济开发区积善工业园化工产业集中区重点发展专用化学产品,支持油墨、涂料生产企业提升发展;

  尤溪县精细化工园区管前片重点发展林产化工,支持涂料、染料生产企业搬迁入园;

  宁化县城南化工工业集中区重点发展有机硅中下游产业,支持有机硅产业链关键配套项目入园发展。

  根据各级各部门检查评估情况,优化提升类化工园区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暂不扩园。至2025年,主导产业仍不突出、亩均效益未达到15万元、安全风险等级未达到D级、发展严重滞后的化工园区,推动其转向发展,直至退出化工园区序列。

  3.转向发展类化工园区。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沙县青州化工产业集中区B片区等3个化工园区(工业集中区)相关问题整改的承诺》文件明确“尤溪县精细化工园区溪尾片区承诺转型退出”的意见,加快推动尤溪溪尾片区转向发展、退出化工园区,结合实际尽快明确园区产业发展方向,妥善处置已签订入园协议的招商引资项目,维护好营商环境。

  各化工园区经批复的产业规划应当与本方案的主导产业定位相衔接。

  (二)促进提质增效

  1.强化规划引领。立足园区确立的主导产业,综合考虑上下游相互融汇贯通的循环经济产业链,统筹推进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规划、规划环评等修编工作,切实做到产业规划和其他规划有序衔接、同步考虑、协同推进,2023年6月底前完成产业规划、规划环评等修编。坚持前瞻性思维,为未来产业升级预留弹性空间,增强化工园区发展的韧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商务局、应急局、交通运输局,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推进延链补链强链。实施产业链供应链提升工程,建立产业链链长制,聚焦各化工园区主导产业补齐产业链短板、壮大产业链优势、延伸产业链深度三个环节,分园区做好产业链供应链战略设计和精准施策,建设一批主导产业突出、生产要素集聚、上下游配套齐全的氟新材料、生物医药、林产化工、专用化学品、有机硅等特色专业园区。推动产业链与供应链、创新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金融监管局,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3.突出龙头培育。持续深耕细作细分领域,“一企一策”支持企业增资扩产、技改提升、股改上市,加强与行业头部企业对接合作,梯度培育一批细分领域专业化“小巨人”“隐形冠军”“单项冠军”企业,推进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力争东莹化工环保型氟产品、海斯福四期、中欣高宝新型电解液材料、三立福超纯微电子新材料、科宏生物健康产业、中盛宏业碳酸酯等23个项目2023年内建成投产或者部分投产;全力推进三钢集团福多邦萤石及下游氟新材料开发全产业链项目尽早开工建设;推动科宏生物等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尽快上市(挂牌);力争将海斯福、中欣高宝、东莹化工、三农新材料、雅鑫电子、科宏生物、南方制药、熙翔制药等企业培育成行业领军企业,带动产业集群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金融监管局,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推动机制创新

  1.严格项目准入。有关县(市、区)及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化工园区入园项目管理办法,重点明确亩均产出效益标准,成立入园项目评审小组,对项目政策风险、产业风险、投资风险、社会风险、效益风险等进行严格把关,不得引进与主导产业无关、经济效益低、产品竞争力弱的项目。若拟入园项目属于专业性较强的,可聘请相应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评估。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健全产业发展联动机制。建立全市化工产业招商信息共享机制,根据各园区的产业定位,推荐招商项目落地匹配的专业园区,避免无序化发展、同质化竞争。优化企业空间布局,引导园区外优质企业向匹配的园区集聚,推动园区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依托三明市氟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成立三明市化工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化工产业发展提供政策研究、技术支撑和信息服务,在课题研究、技术攻关、平台创新等方面发挥智库作用。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科技局、发改委,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3.完善考评和保障体系。建立以化工园区亩均产出效益为核心的评价制度,重点考核化工园区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等方面指标,推动要素配置差别化、土地利用集约化、产业体系高端化,实现存量变增量、低级变高级。按照“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培育或者引进有实力的开发运营市场主体,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落实落细矿产资源“两集中一拓展”,为化工新材料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原料保障。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应急局、统计局、税务局,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提升用地效益

  1.盘活闲置土地。调查摸底各园区闲置土地情况,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相关规定,通过督促开工、置换土地、征缴土地闲置费、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方式,依法依规逐宗处置,缓解化工用地紧张问题。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处置低效用地。梳理各园区低效工业用地情况,特别是占用三类工业用地的非化工企业,通过综合监管等手段,“一地一策”协商签订处置方案,采取限期整改、技改提升、引进战略合作者、关停退出、依法收储等措施,逐步提升低效工业用地效益。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工信局,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3.创新出让方式。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推动同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和履约监管协议。其中,履约监管协议应明确控制性指标要求(含投资强度、用地容积率、亩均效益等)、奖励措施、违约责任、退出条款等。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统筹发展和安全

  1.补齐设施短板。进一步完善消防站、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危化品停车场、水质监测站、大气监测站等硬件设施建设,实现企业和事故应急池之间管道的互联互通。本着“节约实用、共建共享”原则,依托三明学院、三明沙县现代化实战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和清流县高级职业中学,由化工园区按照标准共建市级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共享安全技能实训服务,提升化工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素质。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支队、人社局、教育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化工类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机制,实行岗位聘任制,培养储备一批懂产业、懂政策、懂管理的专业人才。落实落细《三明市重点化工园区特勤消防站装备消防设施整体性方案》,推动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组建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不断提升防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通过购买第三方专业服务等方式,组建应急、环保、消防等专家指导服务团队,建立专家会诊机制,对全市化工园区及企业提供常态化、专业化、精细化的指导服务,促进化工园区规范运营和管理。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工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3.守牢安全和环保底线。从严从紧把牢项目环保关、安全关,健全巡查、监管、执法机制,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化工园区安全有序运行。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专用车辆、从业人员等准入管理,鼓励支持属地政府、园区整合小、散危化运输企业,引进运营规范、实力雄厚的龙头型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主体,推动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应急局、交通运输局,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4.推动数智建设。提升化工园区数字化水平,化工园区“两重点一重大”风险点、环保监测点、固废流程监管点等敏感区域实行智慧化源头管控,实现平台数据与省、市联网,促进化工园区安全化、绿色化、智慧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应急局,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三明市化工园区规范提升工作专班(详见附件),专班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工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和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抓紧组建相应专班,制定辖区内化工园区规范提升工作措施,确保化工园区规范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政策保障。落实金融、财政、税收、土地、人才、科技攻关等方面专项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化工园区“亩均论英雄”评估结果正向激励机制,分档分类配置要素保障指标,推动优质资源要素向高效益、高产出、高成长、高质量的重点发展类化工园区集中。

  (三)加强督查督办。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及时跟踪化工园区规范提升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根据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三明市化工园区规范提升工作专班

 

  附件

  三明市化工园区规范提升工作专班

  组 长:郭海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功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文理  市工信局局长

        王 冬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马玉华  市应急局局长

  成 员:曹祥聪  市发改委副主任

        谢 群  市教育局三级调研员

        吴翠蓉  市科技局副局长

        林道兴  市工信局副局长

        罗鑫锋  市财政局副局长

        钱 锋  市人社局副局长

        陈锦生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邓纯喜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昌荣  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

        陈华洲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郑洪钦  市商务局副局长

        高荣钢  市应急局副局长

        詹明昭  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王明琨  市税务局副局长

        林运鑫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周家好  三明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夏永桦  三元区政府副区长

        林辉斌  沙县区政府副区长

        纪旺福  永安市政府副市长

        徐 婷  明溪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江 勇  清流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饶 浩  宁化县政府副县长

        张祖发  将乐县政府党组成员

        伍海燕  尤溪县政府副县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负责专班日常工作以及沟通联系、统筹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局长兼任。专班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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