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1-0200-2018-00102
  • 备注/文号: 明政办〔2018〕18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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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
明政办〔2018〕18号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时间:2018-03-16 11:0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健身休闲产业是体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体育运动为载体、以参与体验为主要形式、以促进身心健康为目的,向大众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涵盖健身服务、设施建设、器材装备制造等业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119号)精神,加快我市健身休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推进体育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健身休闲产业在建设健康三明中的积极作用,激发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热情,形成健康生活方式的新风尚,进一步挖掘和释放体育消费潜力,推动体育产业向纵深发展,全面实现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形成市场机制日益完善,消费需求旺盛,产业环境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日趋合理,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服务品质明显提升,融合发展更为紧密的三明特色健身休闲发展格局,产业规模达到80亿元以上。

  1.加大设施建设,拓展发展空间。健身休闲设施全面改善,建成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自然村(小区)五级的健身绿道(栈道)、自行车道、健身广场、健身森林公园、登山步道等健身休闲场所及健身休闲设施。同时,建成4—6个山地户外营地(基地)、2—3个水上运动公共船艇码头(停靠点)、1个市级航空飞行营地等专业场所。

  2.发挥品牌效应,激发消费活力。开展健身休闲“一县一品”的体育赛事品牌打造,在品牌效应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至少发展3—5家健身休闲俱乐部,全市形成10家以上规模的健身俱乐部,培育1—2家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大品牌影响力的健身休闲示范企业。

  3.优化产业结构,培育装备制造业。支持和引进健身装备制造企业在三明立足和发展,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填补空白。重视和支持三明已有体育制造业企业资源,培育1—2家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体育健身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

  4.搭建组织网络,丰富赛事体系。加强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自然村(小区)健身休闲的纵向组织网络建设,形成覆盖主要人群的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等健身休闲横向组织网络,立足三明地貌和体育产业资源,重点丰富山地户外、水上运动健身休闲赛事,培育发展航空运动、汽摩运动健身休闲赛事,重点打造2—3项省、市级品牌赛事,提档升级1—2项全国性赛事,支持培育1项国际影响力赛事。

  5.集聚山城资源,打造示范基地。立足三明市公共体育文化服务平台和三明市体育产业专业人才培养基地,逐步形成山地健身休闲旅游、体医养融合资源和人才集聚优势。到2025年,计划培育1个健身休闲类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打造3—5个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建成3—5个运动休闲特色小镇,打造12个美丽乡村运动休闲项目。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健身休闲运动项目发展。

  1.普及健身休闲项目。推广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太极拳、门球、柔力球、健身走等传统群众体育项目,加大力度普及市场空间大的足球(五人制足球)、篮球、排球(气排球)。创新“互联网+”健身休闲理念,不断提高普通健身休闲项目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各县(市、区)要结合三明市特有自然资源以及文化资源,重点打造一批山地马拉松、绿道健身跑、山地自行车、登山、健美操、广场舞、宿营、野外拓展、场地拓展等具有三明特色的健身休闲项目群,扩大健身休闲群体规模。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农业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 扶持、开发传统体育项目。深入发掘各县(市、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项目资源,加强畲拳、连城拳、打黑狮、肩膀戏、龙舟、鱼灯、舞龙舞狮、板凳龙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保护、扶持和开发力度,打造具有地区特色的传统体育项目群,不断提高传统体育项目健身休闲表演和竞赛质量。创新发展体制,建立传统体育项目政府合作机制,健全“一乡一品”区域品牌推进机制,重点打造3—5项优势项目。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民族宗教局、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丰富户外时尚项目。重点发展山地户外、水上运动,探索培育汽摩运动、航空运动4类户外运动。依托将乐、泰宁水资源发展赛艇、皮划艇、摩托艇、漂流、龙舟等水上健身休闲项目;依托沙县机场发展运动飞机、热气球、滑翔、飞艇、牵引伞、动力伞、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模型等航空运动项目。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绿道自行车、山地自行车、山地摩托、山地汽车越野等汽摩运动。同时,开展电子竞技项目,开发和引进击剑、马术、高尔夫等个性化、品质化项目,满足不断升级的个性化健身休闲消费需求。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发改委、旅发委、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拓展健身休闲赛事活动。

  1.完善赛事体系。打造国际品牌赛事、自主品牌赛事、特色品牌赛事和传统品牌赛事“四位一体”的健身休闲赛事体系。结合各地实际,重点打造山地户外休闲体育,扶持“永安、宁化、明溪、建宁自行车项目”,“将乐皮划艇、滑板、极限运动”,“建宁花海跑、登山”等省、市级品牌赛事,提档升级“大田县全国健美操、艺术体操锦标赛”,“沙县龙舟赛”等全国性赛事,支持培育“泰宁环大金湖世界华人山地马拉松赛”,“沙县海峡两岸定向越野公开赛”等国际影响力赛事。积极拓展汽车摩托车越野赛、轮滑、冬泳、武术等自主品牌赛事,积极培育低空运动、电子竞技等特色品牌赛事。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健全赛事机制。不断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承办、社会参与”的赛事运作机制,引领赛事品牌化、科学化发展。加强对社会力量引导,对能够以社会力量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体育赛事活动,各级政府要提供交通、卫生、安保和宣传等保障服务。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财政局、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深耕赛事经济。要深化体育赛事文化创意内涵,丰富赛事文化产品体系,高度重视赛事项目对住宿、餐饮、旅游、通讯、交通、传媒、会展、广告等相关产业的拉动作用,鼓励和支持赛事全产业链运营,提升赛事产业内外关联度。鼓励企业以冠名、合作、特许、广告等方式赞助体育赛事和运动队,开发体育无形资产。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丰富健身休闲用品有效供给。

  支持和鼓励我市企业适应市场需求、利用新一代技术,加快转型升级和健身休闲用品供给。鼓励和引导企业对接健身休闲发展趋势,通过设计、研发和生产“微创新”,开发和生产各类功能型、时尚型、专业型、智能型健身休闲用品。支持企业和体育社会组织加入体育行业标准化建设,强化特色产品的开发、创新、经营和服务。鼓励企业发展山地户外、水上、航空运动、体育旅游、体育养生等“三明地域特色”配套材料、设备及零部件制造,开发自主品牌,延伸健身休闲产业链条,形成较为完善的配套产业体系。

  保证每个县(市、区)至少拥有1家以上的健身休闲生产和销售企业,力争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打造1家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专精特新”全国性品牌龙头企业,并引导企业通过管理输出、连锁经营、兼并重组等方式形成品牌优势,占领国内国际市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体育局、国土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健身休闲设施建设。

  1.建设基础设施。合理利用现有公园、广场、建筑物屋顶、地下室、滨河景区及城市空置场所等,提高健身休闲设施利用效率。推动建设健身步道(栈道)、绿道、健身广场、健身休闲主题公园、登山步道,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提高健身休闲设施建设水平,力争全市全覆盖。创新健身休闲设施形式,鼓励发展气膜式、可拆装式、组合式等新型健身休闲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灵活多样的健身休闲设施,同时,推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农村荒地等闲置资源健身休闲设施改建工程。鼓励健身休闲设施与住宅、文化、商业、娱乐等综合开发,打造健身休闲综合服务主体。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体育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打造县级特色健身休闲设施。加强健身步道、慢行系统、自行车道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重点推进山地户外营地(基地)、自驾车旅居车营地、露营公园、运动船艇码头(停靠点)、航空飞行营地、全民健康智能小屋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利用本地体育运动训练基地、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等建设县(市、区)级特色健身休闲设施。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培育健身休闲小镇。立足我市实际,按照国家体育小镇标准及省特色小镇遴选标准,培育以体育为特色、产业为引领、融合为依托、集聚山水、红色、朱子文化为核心的体育休闲类、体育度假类、体育旅游类、体育养生类、体育赛事类、体育用品制造类、体育教育与培训类、体育文化创意类等健身文化休闲小镇。力争到2025年,全市建成3—5个运动休闲文化特色小镇。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体育局、财政局、旅发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激发健身休闲市场活力。通过政策引导,结合三明生态新城、电商产业园、高校“政产学研优势”,鼓励企业、个人开发智能健身装备,并在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方面予以适当支持。同时,结合三明市体育场馆、场地分布优势,积极鼓励引导各类新项目组建体育协会或俱乐部,鼓励在明和回明大学生在健身休闲产业方向“创新创业”,各县(市、区)利用园区重点扶持1—2个健身休闲产业孵化平台。重点依托行业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和人群协会推动山地、水上、户外极限等新兴项目赛事发展。鼓励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谋划健身休闲产业布局。各地要立足山地和森林资源优势,科学谋划健身休闲产业细分行业总体布局,结合旅游资源、品牌赛事及民族民间特色项目进行科学谋划、合理布局,推动本地体育旅游建设。结合“一县一品”赛事,建设建宁、泰宁、明溪户外跑步类项目运动产业带,将乐、沙县、尤溪水上项目类运动产业带,宁化、清流、永安越野骑行项目产业带,以及三元、大田建设民俗体育项目产业带等。同时,各县(市、区)要与本地旅游资源和地方特色饮食文化紧密结合,开展体育赛事游、健身休闲游、体育养生游形成旅游资源、文化资源、健身休闲资源多位一体的多特色、多站点健身休闲产业群。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旅发委、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优化健身休闲产业结构。

  1.加快推动“体旅融合”工程。一是培育三明地貌和环境优势体育旅游赛事活动市场,支持各地联合申办、举办或引进国际知名赛事,支持民族风情浓郁、群众参与度高的区域性体育旅游活动发展,推出“三明市各县(市、区)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旅游线路和赛事指导目录”;二是开展体育旅游产业示范工作,重点发展汽车露营地、航空飞行营地、自行车、登山等体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将原有体育赛事示范项目转型提质到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标准;三是加大体育旅游产品推广力度,以体育赛事活动、健身休闲运动、民族体育等为重点,在国内及国际市场上推广三明客家、红色、绿色特色体育旅游;四是壮大体育旅游市场主体,鼓励发展专业体育旅游经营机构,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大的体育经纪公司和三明本土的体育旅游企业,推动体育旅游企业兼并重组;五是培养体育旅游人才,鼓励支持地方高校利用专业群建设设置体育旅游专业并增加相应专业课程,鼓励和支持三明各大中专院校开设体育旅游职业教育,加快培养“体旅融合”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建立校企合作实训基地。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旅发委、发改委、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明学院

  2.加快推进“体医养融合”工程。更新健身消费观念,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科学健身指导宣传教育活动。在健康中国背景下,深化部门合作,以健身休闲为重点,进一步与体育、健康、养老等产业融合,丰富健身休闲产业的内容,拓展健身休闲产业门类。依托国家体育总局科学研究所,整合三明学院体育学院和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高校“智库力量”,立足三明“医改先锋”优势,大力发展运动康复医学,建设运动干预慢病防控体系,推广“运动处方”, 健身咨询和调理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医保健身“一卡通”。引进和建设1—2家国内健身医疗和健康养生企业,合作开发“清新三明、健康三明、养生三明”的三明全景绿色生态山地户外运动带,探索“健身+休闲+康养”三位一体的产业模式,提高体育健康养生业发展活力。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卫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明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

  3.加快推进“互联网+文化+健身休闲”融合工程。继续鼓励和扶持三明市公共体育文化服务平台建设,将互联网提档升级至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各类主题APP技术为支撑的健身休闲服务平台,加强手机APP与全国手机客户端联网联通,为大众获取信息、参加赛事活动、预约服务、选购用品、加微社区(运动圈)等提供智能服务,促进线上线下、体验分享等多种消费业态发展,形成健身休闲产业“三明特色”新生态圈。体育、旅游、文化等部门要密切合作,针对三明地域历史特色,开发“红色+”、“绿色+”、“客家文化+”健身休闲运动及民俗传统体育项目,打造三明“一县一体育文化”品牌。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科技局、文广新局,三明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改善健身休闲消费环境。

  1.培育消费理念。依托各类媒体,通过专栏、讲座、公益广告、科普图书和音像制品等形式普及健身休闲知识,传递健身休闲资讯,引导健身休闲消费新热点、新模式,增强健身休闲消费意愿。推动体育部门、体育社会组织、专业体育培训机构等与各类学校开展合作,培养青少年的运动兴趣和运动技能。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文广新局、三明日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搭建消费平台。健全健身休闲标准体系和信用体系,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业余运动等级标准、业余赛事等级标准,发行全民健身公共积分,推动健身休闲传统消费升级、新兴消费扩容、潜在消费释放。鼓励发展多媒体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平台、移动终端应用程序(APP)等体育传媒新业态,促进消费者利用各类社交平台互动交流。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文广新局、质监局、三明日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完善消费政策。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支持群众健身消费,进一步推动政府购买行为与社会购买行为相结合,打造一批非营利性休闲体育项目,增强市场流动性。鼓励企业将健身休闲作为职工奖励和福利措施,鼓励健身休闲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发行健身休闲联名银行卡。引导保险公司根据健身休闲运动特点和不同人群身体状况,开发场地责任保险、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等,重点推进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相关责任保险的发展。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为职工参加健身休闲活动购买保险。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质监局、财政局、银监局、相关保险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健身休闲多元化投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健康休闲产业纳入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发挥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对休闲产业发展的示范、引领和撬动作用,并逐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坚持场馆开放,完善体育消费、体育会展、公共服务平台,引进和拓展健身休闲装备企业、竞赛表演、中介培训等休闲体育事业,鼓励相近企业转型升级,补齐体育制造业、体育竞赛表演业短板。

  各县(市、区)政府出资建立融资担保机构优先为健身休闲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且在财政和税收对于服务市民健康的体育健身休闲产业进行适当的补贴和免税。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健身休闲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经主管地税机关核准后给予减免税。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财政局、发改委、地税局、国税局、银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推进健身休闲项目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以全面推进专项项目工程建设为抓手,加快当地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市发改委、体育局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市健身休闲产业重点项目库的滚动更新机制,因地制宜的推出一批健身休闲项目进行重点建设,并在省级甚至更高的平台上做好宣传、招商推介工作。要利用三明本土的展会平台,开展休闲体育的专场银企对接,为健身休闲企业提供综合性招商和融资服务。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财政局、发改委、商务局、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健身休闲土地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建设休闲产业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统筹安排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对符合规划的健身休闲重大项目、体育特色小镇项目用地,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予以倾斜。对使用荒山、荒地土地建设健身休闲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土地出让底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规定执行。支持各县(市、区)政府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健身休闲项目。积极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旧工业厂房、旧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兴办健身休闲产业。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建设用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健身休闲项目。对不改变土地权属关系的健身休闲项目,符合相关规划并经批准改建项目按规定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符合条件的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土地,享受有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国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快健身休闲人才培养。支持地方高校与企业合作,支持跨界跨境办学,加强健身休闲产业经营策划、运营管理、研发设计、技能操作等应用性专业人才培养。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对健身休闲的服务和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健身休闲服务从业人员纳入就业扶持范围,加强退役运动员转型培训,将健身休闲相关专业列入全市人才引进紧缺急需专业目录,重点扶持三明市体育产业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开设与体育健身休闲产业相关的课程和专业,对拥有国家职业资格专业技能人才,应着重培养其市场运作管理方面的能力,不断壮大体育健身休闲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为三明市体育健身休闲产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储备力量。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人社局、团市委、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明学院

  (五)健全健身休闲产业实施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健身休闲产业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政策引导、平台建设、项目推进、统计分析、检查监督、规范服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资源,确定健身休闲产业发展重点和特色,制定健身休闲产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分年度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和落实目标任务,做到有会议、有记录、有监督、有跟踪、有报告。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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