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增强学生体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编办、公务员局:
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体育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 工作增强学生体质的实施方案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
(2014年2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3〕123号)精神,切实提高我市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各地各校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为指导,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目标任务之一,以中小学为重点,切实落实和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加快教师结构调整和专职体育教师配备,重点加强农村中小学专任体育教师的配备,到2015年底前逐步补充和配齐专任体育教师;加快标准化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力争2015年底前全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总体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学生体质健康评价制度及奖惩机制。
二、主要措施
(一)提升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要认真制订和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大课间(课间操)活动、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的学校体育工作方案,大力开展校园阳光体育活动,制定考核、评比、奖励办法,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落实。各校要结合学校特色文化建设,不断创新体育活动内容、方式和载体,增强体育活动的趣味性和吸引力,要选定1-2个特色体育项目,组织全校师生普及开展,形成特色品牌。市、县、校三级要制度化组织开展校园阳光体育展示与评比活动,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全面开展,保证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养成良好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要进一步健全学生体育竞赛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每年举办1次校级运动会,校级运动会要设计有全体学生参加的项目,学校每年要组织不少于10次的校级单项体育比赛活动。各县(市、区)每年举办一次中小学生运动会。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继续联合办好全市中小学生运动会,不断完善中小学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体育联赛制度。要进一步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创建工作,组织学生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和丰富多彩的体育竞赛活动,努力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要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理论与实践的创新研究,要组织体育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着力开发校本课程和重要领域研究,不断提升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质量。市、县两级每2年举办一届论文报告会及评奖活动。
(二)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评价制度
全面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学校和测试数据上报率均要达100%,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5%以上,良好率达50%以上。各校每年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测试结果经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同时,各校要按学生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学校内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总体结果,并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要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将学生日常参加体育活动情况、体育运动能力以及体质健康状况等作为重要评价内容。从2014年起,在初中升学体育考试中,将中长跑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和游泳(100米,不分泳姿)列为二选一必考项目。要加强对高中阶段学生体育考试和体质测试工作,有效发挥其对增强学生体质的引导作用。
各级各类学校每年要对在校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的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其他学校学生健康检查费用按省定统一标准和办法解决。学生健康体检单位在体检结束后,要进行个体与群体健康评价,并向学生、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健康评价结果,分析学生主要健康问题,提出改善学生健康状况和进一步检查的建议。学生健康体检数据要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配套衔接。
各地各校要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健康体检数据和中考体育考试的有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每年形成一份结果报告,为指导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三)实施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制度
从2014年起,全市学校开展以学校体育工作组织管理、教育教学、条件保障、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基本运动技能、监督检查为主要内容的体育评估工作。市教育局制定下发评估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各校自评的基础上,按要求组织对所属学校进行评估,由市教育局每年底前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结果进行复核、检查,并报省教育厅抽查和认定。
(四)实行学校体育报告公示制度
从2014年起,由市教育局编制和发布《三明市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并按县(市、区)公布《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关于实行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所属学校体育课开课率、阳光体育运动情况、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等学校体育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对所报情况进行抽检和公示,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各地各校要向社会公布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学校要利用公告栏、家长会和校园网等定期通报学生体育活动情况。
(五)加强学校体育教师队伍建设
各地各校要制订并落实配齐体育教师计划,加快教师结构调整和专职体育教师配备。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学校教师特岗计划补充体育教师的机制,各地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村级教学点每年至少交流1名专职体育教师驻点任教。各县(市、区)和学校力争用2年时间补充配齐专任体育教师。
要进一步拓宽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渠道,加大培养、培训体育教师的计划和力度。各县(市、区)要积极与高等院校或继续教育学院联合举办转岗转任体育教学人员的培训,取得专业合格证后方可转任体育教育教学工作。各县(市、区)每年要对中小学体育教师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市级教研培训部门重点举办对转岗转任体育教师的培训,各校对参加培训的教师要提供时间和经费保障。各县(市、区)要建立分片区体育教研活动,每月制度化开展一次片区集中教研交流活动,不断提高体育教师专业素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每2-3年组织一次体育教师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考核,对不能胜任的体育教师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要进一步完善体育教师绩效考核办法,保障体育教师在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要科学核定体育教师工作量,体育教师组织开展有计划、有安排的课外体育活动每周计2课时;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含统计、整理、上报),每班每学年计8课时;体育教师组织开展学校课余体育运动队训练和参赛工作,要合理计算工作量和奖励办法。各地各校要切实落实体育教师服装费(每人每学年不低于500元标准)、户外工作高温补贴费。
(六)加快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建设
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及相关学校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加快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中,在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等有关专项和教育费附加中,要加大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器材配备力度。同时,各县(市)要结合省、市编制实施2014-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运动场地塑化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按先期启动县(市)城区学校,再逐步扩展到乡(镇)中小学的工作推进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规划和项目对接,力争用2-3年时间,全市乡镇中心校和初级中学以上学校至少建设200米(或300米)以上的环形跑道运动场及小学60米、中学100米以上直跑道。努力实现全市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配备总体达到国家标准。
各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体育等部门要密切合作,统筹规划共建学校体育场馆,积极鼓励企业与中小学共建共享学校体育场馆。符合国家标准、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学校体育场所设施和体育系统的体育场所设施,要在当地政府的统筹安排下实行对外开放,重点对青少年学生开放,其他公共体育场所向青少年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
(七)健全学校体育风险管理和保障制度
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机制与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置应急机制,切实加强对学校体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各校要加强学校体育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认真制定和实施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建立包括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过程管理、保险赔付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制。要加强对学校体育设施的维护和使用管理,切实保证使用安全。要做好校方责任险的保险工作,建立学校风险保障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有效减轻学校组织各类体育活动的责任风险。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和管理
各级政府要建立以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校体育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将学校体育纳入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规划;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提高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学校体育发展;财政部门要完善支持学校体育的投入政策,保障经费及时投入和使用;编制和人事部门在体育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教师县管校用和职称评聘等政策上给予支持保障;体育部门要把学校体育作为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在经费、技术、人才、场地和体育组织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支持力度。
(二)加大学校体育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要统筹教育经费投入,切实保障学校体育经费。各地各校要合理保证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中用于体育的支出,并随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而逐步增加。要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加大对学校体育投入力度。各地要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活动经费纳入各县(市、区)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优先支持农村和薄弱学校体育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健全奖惩机制
各县(市、区)要依据《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建立学校体育工作专项评估检查制度,定期开展专项评估检查,并将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要把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作为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县(市、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营造学校体育良好发展环境
各地各校要认真宣传学校体育工作的政策要求、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加大对群众性学生体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广泛传播健康理念,引导广大青少年、各级各类学校和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健康观,形成珍视健康、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工作增强学生体质的实施方案
抄送:市委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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