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我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项目建设自2010年启动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率先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制卡任务。目前,已完成社保卡制作226.7万张,并在医疗保险、就诊、购药等领域应用,方便了群众。但是,在数据的补充完善、发卡及应用等方面与省上的要求还有差距,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为进一步推进社保卡项目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社保卡人员信息数据的补采工作
人员信息数据是制作社保卡的基础。目前,全市还有约20万人员信息数据没有采集,约有12万已采集的人员信息数据中不符合制卡要求。当前,社保卡项目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及时对这部分人员信息数据补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组织专门力量逐村逐户开展核查和补采工作。要利用中秋、国庆和春节等节庆时期外出务工人员大量返乡的机会开展宣传和入户采集信息。要注重信息采集中表格打印发放、回收和照片收集、核对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信息质量,力争在2012年年底基本完成,2013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人员信息数据的补采任务。
二、加快社保卡发放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合作金融机构要合理分工,科学调度,密切协作,加快社保卡的发放。合作金融机构、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接收卡后,应立即组织发放。职工医保的参保单位、各类学校、社区和村等基层社保卡代发单位应当及时将社保卡发放到个人。
三、拓展社保卡应用领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社保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业务和其它服务领域的应用,做到一卡多用、一卡通用。在全面替代医保卡的同时,积极拓展社保卡的金融功能,运用社保卡发放各类(城乡居民、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和工伤补偿金等;实现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代扣代缴。卫生部门要积极推动社保卡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应用,将社保卡作为统一的就诊卡,已经制卡的人员2012年底前取消原有就诊卡和预缴金,替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逐步取消农合证;建立以社保卡为索引的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记录。全市将根据社保卡的制发和应用环境建设情况,适时停止医保卡和农合证的使用,全面推行使用社保卡。
四、不断完善用卡环境
社保卡合作银行要加大POS、ATM、CRS等自助终端机具的投放力度,确保自助办理业务渠道畅通;在定点医疗机构、繁华商业区、人流密集场所做好电子钱包圈存(取)设备设施的配置。各级医疗机构要在社保卡合作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和办理POS机(读卡器)加入省银联结算的入网申请,用于电子钱包医疗支付的结算;要加快医院信息系统与新农合信息系统的接口改造,以适应社保卡作为参合人员的身份识别和医疗费用结算的介质。
五、加强社保卡的日常管理
社保卡合作银行要加快社保卡挂失、注销(停用)等业务联动软件模块的开发。在银行经办窗口统一办理社保卡的挂失、补卡、停用、注销、新增制卡等业务,以科学化、规范化社保卡的日常管理。各有关单位社保卡业务经办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热情接待办事群众,耐心解答有关问题。
六、进一步落实责任
社保卡项目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制发卡、应用和管理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多环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分工协作,共同努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社保卡项目实施主体,要切实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社保卡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工作,加紧完成发卡任务,加强社保卡管理。卫生部门要根据省里制定的社保卡作为全省统一就诊卡的技术改造规范,组织全市医疗机构按要求完成相应的改造任务;督促医疗机构利用社保卡电子钱包功能实现个人医疗支付;推进社保卡在新农合的应用。合作银行在承担合作区域内社保卡制发卡等各项费用的同时,应积极拓展社保卡的金融服务功能,在医疗机构等相关消费网点布设或更换服务终端,方便社保卡金融功能的应用。
七、进一步做好社保卡宣传和培训工作
社保卡还未完全被广大民众所认知。各级各部门要持续做好宣传工作,通过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把社保卡的一卡多用、一卡通用等便民功能表现出来,让群众进一步了解社保卡,用好社保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在数据采集、核对及发卡工作的指导和对使用社保卡管理软件的培训。卫生部门要制定和优化社保卡就医流程,要加强与易联众公司的协调,组织对医生、护士等用卡各环节操作人员的培训,引导就诊人员正确使用社保卡。合作银行要加强相关业务人员办理社保卡挂失、注销(停用)等业务的培训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社保卡项目,抓好部署,加强协调和督促力度,将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将于今年10月底组织对各地社保卡应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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