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1300-2026-00025
  • 备注/文号: 明政函〔2026〕4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2-0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三元区三钢一般工业固废处置中心项目地块详细规划(含选址论证专章)的批复
明政函〔2026〕4号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时间:2026-02-04 17:47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三明市三元区三钢一般工业固废处置中心项目地块详细规划(含选址论证专章)的请示》(明自然资综〔2026〕5号)收悉。

  按照《福建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零星城镇建设用地详细规划成果要求,经研究,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三明市三元区三钢一般工业固废处置中心项目地块详细规划(含选址论证专章)》,同时撤销已批复的《三明市中心城区05单元(小蕉片区)M—01地块详细规划动态维护》(明政函〔2025〕45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