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1300-2025-00049
  • 备注/文号: 明政函〔2025〕18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1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沙县区01单元A—13~19地块(金沙高级中学及周边)详细规划的批复
明政函〔2025〕18号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时间:2025-04-17 09:11

沙县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请求批准三明市沙县区01单元A—13~19地块(金沙高级中学及周边)详细规划的请示》(沙政〔2025〕31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经研究,同意你区组织编制的《三明市沙县区01单元A—13~19地块(金沙高级中学及周边)详细规划》,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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