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1300-2024-00077
  • 备注/文号: 明政函〔2024〕30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0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三元区部分道路命名的批复
明政函〔2024〕30号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时间:2024-05-07 09:51

三元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辖区部分道路命名的请示》(元政文〔2024〕28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道路命名

  位于富兴堡街道富兴社区,西起于富霞路,东至文璟院后门,东西走向,途经富宏新村、富兴堡公交枢纽站,长760米、宽4—10米的道路,同意命名为“富宏路”。

  二、道路延伸

  位于富兴堡街道富兴社区,北起于长兴路23号,南至槐林农场,南北走向,途经长兴路23号、绿茵苑,长1500米、宽4—7米的道路,同意命名为“长兴路”。延长后,长兴路起于新市南路99号,终点位于槐林农场,全长2849米。

  以上标准道路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请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执行并落实地名标志设置等工作。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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