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1300-2022-00255
  • 备注/文号: 明政函〔2022〕108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12-0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闽江干流沙溪二三级河道岸线及生态保护蓝线(三元区)局部调整方案的批复
明政函〔2022〕108号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时间:2022-12-12 14:41

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准闽江干流沙溪三级河道岸线及生态保护蓝线(三元区)局部调整方案的请示》(明水〔20225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闽江干流沙溪二三级河道岸线及生态保护蓝线(三元区)局部调整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2121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