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明市迎接2023年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迎接2023年国家园林城市
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建成〔2022〕2号)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国家园林城市申报和复查工作的通知》(闽建城函〔2022〕34号)要求,为顺利通过2023年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促进我市城市园林绿化新一轮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和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解任务。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对策和措施,抓重点、促整改、求实效,有效解决迎检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提高全市园林绿化整体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
成立三明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春 市长
副组长:廖金辉 副市长
成员由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应急局、林业局、城管局、地震局,三元区政府、沙县区政府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迎检办”),挂靠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冯火珠兼任,副主任由市城管局副局长蔡文富兼任。
(二)工作机构
1.综合协调组。负责统筹协调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负责复查资料的收集、归档、汇总以及专项汇报材料的编写;负责指导全市各单位开展迎接复查工作;负责收集各工作组工作情况;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组 长:冯火珠 市城管局局长
副组长:蔡文富 市城管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应急局、林业局、地震局,三元区政府、沙县区政府
2.宣传报道组。负责拟定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负责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的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工作。
组 长:王克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副组长:蔡文富 市城管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三明市融媒体中心,三元区政府、沙县区政府
3.专项提升组。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中的生态宜居、健康舒适、生态韧性、风貌特色等方面指标要求,负责绿化建设、生态廊道、生物多样性、蓝绿线划定、古树保护等方面的建设成效工作。
组 长:蔡文富 市城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颖光 市园林中心主任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林业局、地震局,三元区政府、沙县区政府
4.督查组。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负责迎检线路、迎检点及周边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全面整改督查工作;负责全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任务的督查。
组 长:吴晓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蔡文富 市城管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三元区政府、沙县区政府
三元区、沙县区要参照市里的做法,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要求有计划开展园林城复查迎检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完成《三明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报告》
按要求分析规定指标完成情况,针对复查的4大类重点内容进行情况说明,汇总基础资料,编写自评报告。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文旅局、地震局,三元区政府、沙县区政府,市城发集团、福建一建集团
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
(二)完成相关规划编制、制度出台工作
根据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组织开展绿地系统专项规划修编、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等工作。健全完善湿地公园、历史价值公园保护制度。
1.组织开展绿地系统专项规划修编,做好规划管控以及规划落地实施。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
2.开展建成区范围内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补充近三年城市生物多样性监测数据,开展城市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三元区政府、沙县区政府
完成时间:2023年6月30日
3.完善建成区湿地保护管理机制。对建成区内湿地进行全面梳理,加强湿地日常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城市湿地保护实施率100%。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城管局、水利局
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
4.建立完善历史价值公园保护机制。建立三明市具有历史价值公园保护名录,并按照名录和保护要求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率达100%。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文旅局
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
5.持续推进古树名木后备资源保护。完成建成区内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林业局,三元区政府、沙县区政府
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
(三)城市园林景观专项提升
1.推进公园绿地建设。一是加快畔溪公园、中心绿地广场、城关大桥下绿地等公园建设和改造,增加城市绿量,提升绿化覆盖面积和景观效果。二是重点提升三元区快速通道出口、碧桂园入口、江滨路沿线和沙县区索桥头平台绿地景观,替换长势不良地被和灌木,适当调整灌木和地被,打造层次分明的绿化空间,增加花化彩化植物种植,丰富绿地内植物色彩,使层次更加协调。三是按照《公园设计规范》综合性公园标准,加快推进文笔山公园提升建设,完善儿童游乐和老人休闲活动设施,丰富文化科普功能。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三元区政府、沙县区政府,市城发集团
完成时间:2023年3月30日
2.加强口袋公园建设。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在三元区台江片区、群英片区、富兴堡等社区及沙县区东桥、知青林、畔溪公园、文昌街、思敬前路等街头空地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足的区域因地制宜实施一批口袋公园、社区公园、小游园等建设,两区各增加不少于3处口袋公园,口袋公园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促进市民园林绿化活动场地均衡分布。同时改造东霞三角地、碧海花园三角地、大学生创业园街头绿地,进一步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责任单位:三元区政府、沙县区政府,市城管局
完成时间:2023年3月30日
3.强化道路绿化建设。解决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林荫路覆盖率等指标不达标的问题。一是重点完善城市次干道、支路行道树和道路附属绿化效果不佳或缺失乔灌木补植提升;二是更新改造工业南路(白板路)、李纲东路等遮阴效果较差的行道树品种,力争达到林荫路标准。三是整治提升三元区梅列大桥头、五路导流岛、索桥西三角岛绿化,更新修复三元区江滨路、新市北路、东新二路、东新三路和沙县区新城中路、新城东路等破损花(树)池,提升道路沿线景观效果;四是新建道路绿化均按《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建设。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自然资源局,三元区政府、沙县区政府
完成时间:2023年3月30日
4.推进城市绿道建设。加强贵溪洋湿地公园、儿童公园等公共绿地与后山绿道、江滨公园的慢行绿道系统连接,优化公共绿化空间绿道串联。加快贵溪洋新区等居住区周边绿道建设,有效串联重要城市节点,推进后山绿道景观整治提升,为市民游憩健身、绿色出行提供便捷绿色通道。
责任单位:三元区政府、沙县区政府
完成时间:2023年3月30日
5.实施立体绿化建设。市区选择5所学校、两区各选取5个项目(近三年〈2020-2022年〉竣工验收的新建、改建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市政交通设施)实施立体绿化,通过屋顶绿化、破硬增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垂直挂绿等方式种植爬山虎、炮仗花、三角梅等开花植物实施立体绿化,实现立体绿化实施率≥10%。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三元区政府、沙县区政府
完成时间:2023年3月30日
6.实施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景观提升。对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标准,对建成区内居住小区、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摸底,对达到标准的居住区(单位)进行巩固提升,具备一定基础但未实质性达标的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进行改造提升。组织开展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实现建成区内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50%。
责任单位:三元区政府、沙县区政府,市城管局
完成时间:2023年3月30日
7.完善防灾避险设施。按照《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标准,对未达标绿地进行完善提升,完善三明城市文化广场、中心绿地广场、沙县区龙湖公园、体育公园(含体育馆)、三明北站站前广场、如意湖湿地公园入口区、七峰叠翠公园入口区、沙阳公园入口区、府前广场等区域配套防灾避险设施。按照防灾避险场所要求,增设完善市体育馆配套应急储备设施和物资,设置应急指示标志标牌;依托现有各类公园应急避灾点开展改造提升,打造应急避灾示范点。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地震局、应急局,沙县区政府
完成时间:2023年3月30日
8.建设植物园。根据三明实际情况,改造三明仙人谷乡土植物园,组织开展乡土植物本底调查、科普走廊的植物挂牌、科普知识宣传牌和植物标本制作、数字标本馆建设、百树园和百竹园改造提升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完成时间:2023年3月30日
(四)规范运行管理
1.加强公共场所、广告设施与标识,公共设施和城市照明管理。加大城市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占绿、毁绿行为,巩固我市园林城市工作成果。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三元区政府、沙县区政府
完成时间:2023年5月31日
2.对公园绿地进行全面整治、长效管理,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水利局,三元区政府、沙县区政府,市城发集团
完成时间:2023年5月31日
(五)确定迎检线路。合理安排受检线路,加强迎检点及沿线的环境整治,以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三元区政府、沙县区政府
完成时间:2023年5月31日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准备及自查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
1.召开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动员会,部署动员全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
2.各级各部门要健全和完善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管领导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指挥、协调和检查。针对目前城市长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标准、分解任务、细化指标。
(二)迎接省复查阶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三明市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指标任务分解表》和迎检主要任务要求,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自查,找出差距并进行分析评估,针对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三)迎接国家复查阶段(2023年6月至复查结束)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级检查提出的意见和整改要求,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全方位查漏补缺、整改提高,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要求。期间,全市将组织2至3次模拟检查,进一步巩固提高整治成果,加强长效管理,迎接国家暗访检查,确保顺利通过复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迎接复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市、区两级要将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持续巩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
(二)明确目标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指标任务,做到定人、定责、定任务、定目标、定时限、定奖惩,确保迎复查工作落到实处。各工作组和各专项牵头单位要对照《三明市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指标任务分解表》的要求,会同其他责任单位研究切实可行的措施,倒排时间节点,分阶段、分步骤细化工作任务,全力以赴做好整治工作。要实行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达到标准要求。三元区、沙县区将工作专班和工作方案于12月初前报送市迎检办(联系人:邱丽玲,联系电话:8215806,电子邮箱:smyllhk@163.com)。
(三)广泛宣传发动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网络、电视、广播、电子屏和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多渠道、多样式宣传,引导广大市民支持和参与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增强市民建绿、护绿、爱绿意识,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
附件:1.三明市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指标任务分解表
2.迎接2023年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项目实施表
附件1
三明市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指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
目标 |
指标类型 |
指标释义 |
指标类型 |
具体要求 |
评分细则 |
实施策略(补短板/巩固提升) |
责任单位 |
1 |
一、生态宜居 |
城市 绿地率 |
建成区内各类绿地面积(km²)占建成区面积 (km²)的百分比。 |
导向指标 |
≥40%;城市各城区最低值不低于25%。 |
7分。城市各城区最低值和城市绿地率均达标得7分。城市各城区最低值达标,城市绿地率较达标值低1个(含)百分点以内得5分;城市各城区最低值达标,城市绿地率较达标值低1—2个(含)百分点得3分;城市各城区最低值达标,城市绿地率较达标值低2—3个(含)百分点得1分;城市各城区最低值不达标或城市绿地率较达标值低3个百分点以上,不得分。 |
巩固提升 |
市城管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公安局 三元区政府 沙县区政府 |
2 |
城市绿化覆盖率 |
建成区内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km²)占建成区面积(km²)的百分比。 |
底线指标 |
≥41%;乔灌木占比≥60%。 |
7分。城市绿化覆盖率和乔灌木占比均达标,得7分。城市绿化覆盖率或乔灌木占比两项中任何一项不达标,不得分。 |
巩固提升 |
||
3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建成区内城区人口人均拥有的公园绿地面积 (㎡/人)。 |
底线指标 |
≥12㎡/人;城市各城区最低值不低于5.0㎡/人。 |
7分。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城市各城区最低值均达标,得7分。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城市各城区最低值两项中任何一项不达标,不得分。 |
巩固提升 |
||
4 |
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
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km²)占居住用地总面积(km²)的百分比。 |
底线指标 |
≥85% |
7分。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标,得7分;不达标,不得分。 |
巩固提升 |
||
5 |
一、生态宜居 |
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 |
建成区内绿道两侧1公里服务范围(步行15分钟或骑行5分钟)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占总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 |
导向指标 |
万人拥有绿道长度≥1.0公里;服务半径覆盖率≥60%。 |
6分。万人拥有绿道长度达标得3分。较达标值低0.1公里(含)以内得2分。较达标值低0.1—0.2公里(含)得1分。较达标值低0.2公里以上不得分。服务半径覆盖率达标得3分。较达标值低2个百分点(含)以内得2分。较达标值低2—5个百分点(含)得1分。较达标值低5个百分点以上不得分 |
巩固提升 |
市城管局 三元区政府 沙县区政府 |
6 |
1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个数 |
建成区内城区人口每10万人拥有的综合公园个数(个/10万人)。 |
导向指标 |
≥1个 |
5分。1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个数达标得5分。较达标值低0.1个(含)以内得4分。较达标值低0.1—0.2个(含)得3分。较达标值低0.2—0.3个(含)得1分。较达标值低0.3个以上不得分。 |
巩固提升 |
市城管局 三元区政府 沙县区政府 |
|
7 |
城市生态廊道达标率 |
建成区内组团之间净宽度不小于100米的生态廊道长度与城市组团间应设置的净宽度不小于100米且连续贯通的生态廊道长度比率。 |
导向指标 |
达标 |
5分。 城市生态廊道达标率100%得5分。 达标率90(含)—100%得4分。 达标率80(含)—90%得3分。 达标率70(含)—80%得2分。 达标率60(含)—70%得1分。 达标率低于60%不得分。 |
补短板 |
市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 市水利局 |
|
8 |
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达标率 |
①地级及以上城市至少有一个符合标准规范要求,面积大于20公顷的植物园;②近三年乡土适生植物应用面积占新建、改建绿地面积比例大于80%;③具备连续三年的城市生物多样性监测数据。 |
导向指标 |
达标 |
6分。①植物园达标得2分,不达标不得分(不考核此项指标的城市不扣分)。 ②乡土适生植物应用比例达标得2分。较达标值低2个(含)百分点以内得1分。较达标值低2个百分点以上不得分。 ③城市生物多样性监测达标得2分。连续监测2年得1分。连续监测少于2年不得分。 |
补短板 |
市林业局 市城管局 市农业农村局 沙县区政府 |
|
9 |
二、健康舒适
|
城市林荫路覆盖率 |
建成区内城市次干路、支路的林荫路长度(km)占城市次干路、支路总长度(km)的百分比。(林荫路指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 |
底线指标 |
≥70% |
7分。城市林荫路覆盖率达标得7分;不达标,不得分。 |
补短板 |
市城管局 市自然资源局 三元区政府 沙县区政府 |
10 |
二、健康舒适 |
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 |
建成区内道路绿化达到《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的长度(km)占城市道路总长度(km)的百分比。 |
导向指标 |
≥80% |
5分。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达标得5分。较达标值低1个(含)百分点以内得4分。较达标值低1—2个(含)百分点得3分。较达标值低2—3个(含)百分点得1分。较达标值低3个百分点以上不得分。 |
补短板 |
市城管局 市自然资源局 三元区政府 沙县区政府 |
11 |
立体绿化实施率 |
建成区内实施立体绿化的项目数量(个)占项目总数量(个)的百分比。(考核项目为近三年新建、改建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市政交通设施) |
导向指标 |
≥10% |
5分。立体绿化实施率达标得5分。较达标值低1个(含)百分点以内得4分。较达标值低1—2个(含)百分点得3分。较达标值低2—3个(含)百分点得1分。较达标值低3个百分点以上不得分。 |
补短板 |
市教育局 三元区政府 沙县区政府 |
|
12 |
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 |
建成区内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数量(个)占建成区内居住区(单位)总数量(个)的百分比。 |
导向指标 |
≥50% |
6分。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得6分。较达标值低0—1个(含)百分点得5分。较达标值低1—2个(含)百分点得4分。较达标值低2—3个(含)百分点得3分。较达标值低3—4个(含)百分点得2分。较达标值低4—5个(含)百分点得1分。较达标值低5个百分点以上不得分。 |
巩固提升 |
市城管局 三元区政府 沙县区政府 |
|
13 |
三、安全韧性 |
建成区蓝绿空间占比 |
建成区各类绿地和水域总面积(km²)占建成区总面积(km²)的百分比。 |
导向指标 |
≥43% |
5分。建成区蓝绿空间占比达标得5分。较达标值低0—1个(含)百分点得4分。较达标值低1—2个(含)百分点得3分。较达标值低2—3个(含)百分点得1分。较达标值低3个百分点以上不得分。 |
巩固提升 |
市城管局 市水利局 市林业局 |
14 |
防灾避险绿地设施达标率 |
建成区达到《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设施要求的防灾避险绿地数量(个)占纳入城市防灾避险体系全部防灾避险绿地数量(个)的百分比。 |
导向指标 |
100% |
5分。防灾避险绿地设施达标率达标得5分。达标率95(含)—100%得4分。达标率90(含)—95%得3分。达标率85(含)—90%得1分。达标率低于85%不得分。 |
巩固提升 |
市城管局 市应急局 市地震局 沙县区政府 |
|
15 |
城市湿地保护实施率 |
建成区内实施保护的城市湿地面积(km²)占建成区内城市湿地总面积(km²)的百分比。 |
导向指标 |
100% |
5分。城市湿地保护实施率达标得5分。较达标值低1个(含)百分点以内得4分。较达标值低1—2个(含)百分点得3分。较达标值低2—3个(含)百分点得1分。较达标值低3个百分点以上不得分。 |
巩固提升 |
市林业局 市城管局 市水利局 |
|
16 |
四、风貌特色 |
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率 |
建立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名录,按照名录和保护要求实施保护的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数量(个)占纳入名录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总数量的百分比。 |
导向指标 |
100% |
4分。建立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名录得2分。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率达标得2分,不达标,不得分。 |
巩固提升 |
市城管局 市文旅局 |
17 |
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率 |
建成区内受到保护的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棵)占建成区内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总量(棵)的百分比 |
导向指标 |
100% |
4分。制定并实施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保护措施得2分。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保护率达标得2分,不达标,不得分。 |
巩固提升 |
市城管局 市林业局 三元区政府 沙县区政府 |
|
18 |
园林绿化工持证上岗率(%) |
园林绿化工程中持证人员数量(人)占该工程技术工种上岗人员总数量(人)的百分比。 |
导向指标 |
100% |
4分。国家园林城市园林绿化工持证上岗率达标得4分。较达标值低1个(含)百分点以内得3分。较达标值低1—2个(含)百分点得2分。较达标值低2—3个(含)百分点得1分。较达标值低3个百分点以上不得分。 |
巩固提升 |
市城管局 沙县区政府 市城发集团 福建一建集团 |
|
合计 |
100 |
|
|
附件2
迎接2023年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项目实施表
序号 |
项目分类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投资 估算 (万元) |
完成时限 |
进展情况 |
责任单位 |
实施主体 |
1 |
生态宜居 |
麒麟山公园 提升改造 |
对麒麟山公园进行整理优化改造,打造“保留城市文化,唤醒城市记忆,注入城市活力”的城市地标,优化提升市民休闲公园。结合新趋势、新热点,按修旧如旧的原则修缮现有建筑,完善安全配套,充实旅游、健身、智能等多元素,进一步优化业态布局,并统筹考虑动物园搬迁重建。 |
5000 |
2023.12.31 |
前期 |
市城发集团 |
市城发集团 |
2 |
东江滨公园改造提升 |
参照西江滨公园提升改造效果,将沿河步道拓宽到4米,步道铺砖更换为花岗岩板材;沿河护栏统一更换为石质护栏;场地路面铺装更换为透水砖、透水混凝土等;新建、改造亭廊、雕塑,完善附属设施及配套服务景观建筑;提升绿化景观;完善基础照明设施等。 |
3000 |
2023.8.30 |
前期 |
市城管局 |
市城发集团 |
|
3 |
植物园建设 |
117公顷乡土植物本底调查;5km科普走廊的植物挂牌、制作科普知识宣传牌;植物标本展示、数字标本馆建设;百树园和百竹园改造提升。 |
100 |
2023.3.30 |
前期 |
市林业局 |
市郊国有林场 |
|
4 |
畔溪公园 |
对畔溪公园进行提升改造,将边坡及台阶简易护栏更换为混凝土仿藤护栏;更新灌溉管道为PE管;增加景观庭院灯200余盏;沿线增加石质坐凳;提升绿化景观等。 |
100 |
2022.12.31 |
在建 |
沙县区政府 |
沙县区政府 |
|
5 |
沙县北岸绿地 提升改造 |
对北岸绿地块进行全面提升,调整微地形及绿化品种,增加景观小品游乐设施,丰富滨水景观带。 |
600 |
2023.12.31 |
前期 |
沙县区政府 |
沙县区政府 |
|
6 |
生态宜居 |
生物多样性 调查 |
开展近3年建成区内陆地的动物、植物及珍稀濒危物种的城市生物多样性监测调查,并提供监测数据。 |
10 |
2023.6.30 |
前期 |
市林业局 三元区政府 沙县区政府 |
市林业局 沙县区政府 |
7 |
开展近3年建成区内鱼类的生物多样性监测调查,并提供监测数据。 |
10 |
2023.6.30 |
前期 |
市农业农村局 三元区政府 沙县区政府 |
市农业农村局沙县区政府 |
||
8 |
开展近3年城市园林内野生植物的生物多样性监测调查,并提供监测数据。 |
10 |
2023.6.30 |
前期 |
市城管局 三元区政府 沙县区政府 |
市城管局 沙县区政府 |
||
9 |
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按住建部要求,对建成区范围内各类绿地内外来入侵物种进行普查。 |
65 |
2023.6.30 |
前期 |
市城管局 三元区政府 沙县区政府 |
市园林中心 沙县区城管局 |
||
10 |
综合性公园 提升 |
按照《公园设计规范》综合性公园标准,完成文笔山公园改造,完善儿童游乐和老人休闲活动设施,文化科普功能,丰富公园功能。 |
450 |
2023.3.30 |
前期 |
三元区政府 |
三元区政府 |
|
11 |
口袋公园建设 |
实施城关大桥下绿地、东霞三角地、碧海花园三角地、大学生创业园绿地等公园绿地景观提升改造,增加绿化面积,提升景观效果。 |
200 |
2023.3.30 |
前期 |
市城管局 |
市园林中心 |
|
12 |
选取三元区台江片区、群英片区、富兴堡等社区街头空地,选取3个点实施口袋公园建设,同步增设市民休憩娱乐设施,进一步提高市民园林绿化活动场地均衡分布。 |
80 |
2023.3.30 |
在建 |
三元区政府 |
三元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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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选取沙县区东桥微乐园、知青林微乐园、畔溪公园微乐园、文昌街、思敬前路等街头空地,选取3个点实施口袋公园建设,同步增设市民休憩娱乐设施,进一步提高市民园林绿化活动场地均衡分布。 |
80 |
2023.3.30 |
在建 |
沙县区政府 |
沙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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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生态宜居 |
市区重要节点 提升改造 |
对市区中心绿地广场、江滨路沿线进行提升改造,主要节点进行花境建设,增加花化彩化品种种,提升绿化档次。 |
180 |
2023.3.30 |
前期 |
市城管局 |
市园林中心 |
15 |
对快速通道出口、碧桂园入口绿地景观进行提升,对长势不良地被和灌木进行替换,适当调整灌木和地被,打造层次分明的绿化空间,增加花化彩化植物种植,使绿地内植物色彩更加丰富,层次更加协调。 |
120 |
2023.3.30 |
前期 |
市城管局 |
市园林中心 |
||
16 |
在沙县区索桥头平台增加立体绿化花墙,增强园林城及文明城宣传 |
30 |
2023.3.30 |
在建 |
沙县区政府 |
沙县区城管局 |
||
17 |
后山绿道提升 |
对边坡治理绿化提升;对绿道部分损坏防腐木步道更换路面;修复弘仁桥、道南亭、澄心亭、邀月廊等设施。对四枣台、紫杉台、荷香台铺设木塑地板。 |
400 |
2023.3.30 |
在建 |
三元区政府 |
三元区城管局 |
|
18 |
绿地系统专项 规划修编 |
按照《三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等上位规划和条例要求,以及结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市区绿地系统规划修编,按照绿地系统规划及绿线管理办法,组织规划单位划定城市绿线,编制公园体系规划。 |
98 |
2023.12.31 |
前期 |
市城管局 |
市园林中心 |
|
19 |
健康舒适 |
道路绿化提升 |
(1)完善城市次干道、支路行道树补植;补植道路两侧效果不佳或缺失乔灌木。 (2)梅列大桥头、五路导流岛、索桥西三角岛绿化整治,提升道路沿线景观效果。 (3)更新改造工业南路(白板路)等遮阴效果较差的行道树品种,力争达到林荫路标准。 (4)江滨路、新市北路、东新二路、东新三路等维修、更新破损花(树)池。 |
185 |
2023.3.30 |
前期 |
市城管局 |
市园林中心 |
20 |
(1)完善城市次干道、支路行道树补植;补植道路两侧效果不佳或缺失乔灌木(20万元)。 (2)更新改造李纲东路遮阴效果较差的行道树品种,力争达到林荫路标准(40万元)。 (3)新城中路、新城东路等维修、更新破损花(树)池(20万元)。 |
80 |
2023.3.30 |
(1)在建;(2)(3)前期 |
沙县区政府 |
沙县区城管局 |
||
21 |
健康舒适 |
立体绿化建设 |
选择5个近三年已竣工验收的新建学校实施立体绿化,通过屋顶绿化、破硬增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垂直挂绿等方式种植爬山虎、炮仗花、三角梅等开花植物实施立体绿化。 |
20 |
2023.3.30 |
在建 |
市教育局 |
市教育局 |
22 |
两区各选择5个近三年已通过竣工验收的新建、改建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市政交通设施项目,通过屋顶绿化、破硬增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垂直挂绿等方式种植爬山虎、炮仗花、三角梅等开花植物实施立体绿化。 |
50 |
2023.3.30 |
前期 |
三元区政府 沙县区政府 |
三元区政府 沙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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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建设 |
对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标准,对建成区内居住小区、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摸底,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对具备一定基础但未实质性达标的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进行改造提升。 |
80 |
2023.3.30 |
前期 |
三元区政府 沙县区政府 |
三元区政府 沙县区政府 |
|
24 |
组织开展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实现建成区内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50%。 |
/ |
2023.3.30 |
/ |
市城管局 |
市城管局 |
||
25 |
安全韧性 |
防灾避险绿地 建设 |
按照《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标准,对城市文化广场、中心绿地广场、站前广场等绿地进行全面梳理,对未达标绿地进行整改完善。 |
60 |
2023.3.30 |
前期 |
市城管局 |
市园林中心 |
26 |
防灾避险绿地 建设 |
按照《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标准,对沙县区龙湖公园、体育公园(含体育馆)、三明北站站前广场、如意湖湿地公园入口区、七峰叠翠公园入口区、沙阳公园入口区、府前广场等区域配套防灾避险设施。 |
150 |
2023.3.30 |
前期 |
沙县区政府 |
沙县区应急局 |
|
27 |
按照防灾避险场所要求,增设完善市体育馆配套应急储备设施和物资,设置应急指示标志标牌,建立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制度。 |
40 |
2023.3.30 |
在建 |
市地震局 |
市地震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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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依托三元区、沙县区现有公园建设应急避灾示范点,应急物资储备库、微型消防站、安全宣教体验场所、将安全法律、安全科普教育、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知识等融为一体,建设成三明市安全文化公园,厚植安全文化。 |
220 |
2022.12.31 |
前期 |
市应急局 |
市应急局 |
||
29 |
风貌特色 |
历史价值公园 保护 |
建立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名录,对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实施保护并完善保护管理制度。 |
10 |
2022.12.31 |
前期 |
市城管局 市文旅局 |
市城管局 市文旅局 |
30 |
古树名木及后备古树资源 保护 |
普查建成区内古树名木及后备古树资源、建档、挂牌,对东新四路、火车站站前广场、三钢办公区进行挂牌保护。 |
20 |
2022.12.31 |
前期 |
市城管局 市林业局 三元区政府 沙县区政府 |
市城管局 市林业局 三元区政府 沙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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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园林绿化工持证上岗 |
严格把控新建园林绿化项目的绿化工持证上岗率,按照项目主体分别提供四贤文化公园、贵溪洋湿地公园、儿童公园、沙溪沿河自行车道、小区绿化等园林绿化工程持证人员名单。 |
/ |
2022.12.31 |
/ |
市城管局 沙县区政府 |
沙县区政府 市城发集团 福建一建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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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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