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1300-2021-00262
  • 备注/文号: 明政函〔2021〕9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0-1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三元区部分道路命名的批复
明政函〔2021〕93号
来源:市政府办 时间:2021-10-20 09:07

三元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辖区部分道路和桥梁命名的请示》(元政文〔20214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位于白沙街道,起于滨河路,终点位于长安路,途经台江小学,南北走向,全长1093米、宽18米的道路,同意命名为“安业四路”。

二、位于白沙街道,起于工业南路,终点位于工业南路,途经闽学文化广场,南北走向,全长664米、宽24米的道路,同意命名为“滨河路”。

三、位于白沙街道台江社区,起于台江医院大门,终点位于台江路,途经台江医院,南北走向,全长300米、宽8米的道路,同意命名为“丽康巷”。

以上标准道路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请你区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并向社会公布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1101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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