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1300-2021-00178
  • 备注/文号: 明政函〔2021〕46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6-1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尤溪县中仙乡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
明政函〔2021〕46号
来源:市政府办 时间:2021-06-23 10:53

尤溪县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尤溪县中仙乡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闽政文〔2021179号)精神,同意你县撤销中仙乡,设立中仙镇,以原中仙乡的行政区域为中仙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你县有关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依法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衔接,妥善处理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等问题,确保安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县自行解决。上述行政区划调整应在20225月前完成,并按规定将变更完成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161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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