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1300-2020-00900
  • 备注/文号: 明政函〔2020〕106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12-3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新阳中心片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批复
明政函〔2020〕106号
来源:市政府办 时间:2021-01-17 14:58

尤溪、大田县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同意〈三明市新阳中心片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请示》(202019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阳中心片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新阳中心片区历史上同属“后路语系”区域,是三明市积极融入闽西南协同区建设和推进山海协作的闽中前沿阵地,具有区域特色鲜明、人口基础较大、人文底蕴深厚等优势。要充分利用莆炎高速公路即将开通等新的交通区位优势,引导产业集约布局、整合提升,集聚壮大、辐射带动,着力将新阳中心片区打造成为三明市乡村振兴示范区和闽中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

三、尤溪县、大田县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抓紧推进各项任务的实施,确保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按照“区域发展,基础先行”的思路,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优先策划生成一批可落地、易实施的教育、交通、医疗发展项目,推进片区教育、交通、医疗事业先行发展。

四、市发改委、教育、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卫健、林业等职能部门要加强指导,加大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力度,推动新阳中心片区高质量发展。

、新阳中心片区建设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要会同两县政府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督促检查和评估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0123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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