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尤溪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双洋村供水工程涉及局部修改尤溪县西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尤政文〔2020〕138号)、《关于中仙乡供水工程涉及局部修改尤溪县中仙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尤政文〔2020〕139号)、《关于麻洋村供水工程涉及局部修改尤溪县西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尤政文〔2020〕140号)文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报的尤溪县西滨镇、中仙乡和西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在西滨镇、中仙乡和西城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等主要约束性指标保持不突破的基础上,将原规划限制建设区0.4833公顷(西滨镇0.056公顷、中仙乡0.3587公顷、西城镇0.0686公顷)修改为允许建设区,并相应修改项目涉及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各项建设应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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