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概述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备案,备案成功后可取得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申请对象
注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享受待遇
注册代理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1.使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直接参加网上政府采购活动,并向采购中心和提出改进信息管理系统的意见和建议;
2.查阅并下载采购文件(标书),浏览有关采购公告的历史信息,发布供销信息,订阅与其经营范围和所注册的产品服务相关的采购信息;
3.在执业区域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免于提供已注册登记资格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并在预中标成交前免于对该部分资格信息的资格性审查;
4.对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水平、工作效率和公正性等进行评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申请说明
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在线提交注册信息和备案审核申请。
申请材料
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应填报或扫描录入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等其他法人证书);
2.税务登记证;
3.社会保险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最近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验资(出资)报告;
6.特许生产、经营或安全卫生许可,特定技术或业务资质,IS0质量和环保管理认证,品牌授权代理等有助于证明其经营和管理能力的证书;
7.审查机构认为需要提交或代理机构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资料(如公司章程、信用报告等)。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1.新申请待备案代理机构完成注册信息填写;
点击下方网页端办理地址
阅读并同意《代理机构注册条款》后点击下一步
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确认申请
2.代理机构提交备案信息至监管部门审核;
3.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备案成功可正常开展代理业务。
办理地址
代理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共同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依法、诚信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3.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4.对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获取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5.全面、真实地登记代理机构相关信息;及时调整变更信息,并按规定报送审查机构审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常见问题
(2)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管理的代理机构及其供货商;
(3)参与网上政府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