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强化“三个突出” 护航儿童成长

日期:2025-05-22 12:13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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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市深入开展“福蕾行动计划”、“雏燕”关爱行动,通过健全协作体系、强化要素赋能、创新服务模式,用心用情呵护全市流动、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推动儿童关爱事业高质量发展。

  突出“三项联动”,一盘棋统筹协作

  部门联动聚合力。市委、市政府将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市民政局联合政法委、社工部、团委、妇联等职能部门设立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形成关爱保护合力,加强对该市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督促。

  机制联动提效率。建立政府主导、正向激励、经费保障3项机制,为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市、县两级政府将贫困留守儿童关爱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评估,定期召开部门“雏燕”关爱联席会议,落实困境留守儿童月汇报、季通报、年考核,总结推广经验,完善奖惩措施。

  服务联动创品牌。结合“福蕾行动计划”、“雏燕”关爱行动,细化实施“真爱家园”“红烛暖心”“爱心家长”等8大工程,覆盖生活保障、医疗健康、课业辅导、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多个领域,由教育、司法等9个部门合力推进,积极探索构筑多层次广覆盖的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供给体系。

  突出“三类赋能”,多维度提升后劲

  以交流合作赋能项目建设。以深化沪明合作、山海协作为契机,积极加强同上海、泉州等地工作交流,围绕关爱困境留守儿童,对接优质慈善资源和慈善项目,拓展慈善力量参与儿童关爱发展新路径。目前,市民政局已与上海市儿童福利基金会签订协议书,获公益援助26万余元,在三元区、将乐县实施“沪明‘童’行,‘未’你而来”困境留守儿童服务项目,提升山区留守儿童综合素养,预计受益留守儿童550余人。

  以人才建设赋能关爱提质。在配备专职或兼职从事儿童福利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培育扶持儿童关爱服务类社会组织,建立“社工+志愿者”服务机制,招募关爱儿童志愿者,形成专职工作、专业社工、专项关爱三支队伍,强化基层儿童福利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全市共有儿童福利工作人员2000余人,专业社工1000余人,关爱儿童志愿者1.2万余人、“爱心家长”1486名,开展结对帮扶,精准关爱每一位困境留守儿童。

  以试点示范赋能阵地覆盖。在市级层面,将市儿童福利院评定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协议管理机构,打造“养、治、教、康”和社工服务融合发展的市级区域性儿童福利中心。在县级层面,推进县(市、区)未保中心建设,完善人员、资金、办公场所、工作制度,着力构建高效运转的未保体系。在乡镇(街道)层面,建立未保工作站、关爱服务室(站)、儿童成长学校等服务阵地。目前,已打造三元区“二手漂流书屋”流动儿童关爱服务示范点、将乐县未保中心、沙县区夏茂镇洋元村、南阳乡大基村七色花儿童成长学校等典型阵地。

  突出“三大提升”,全方位创新模式

  坚持覆盖提升广度。结合流动、留守儿童信息监测摸排工作,健全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势,通过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系统比对、入户调查等方式,变“被动查”为“主动找”,做到应保尽保。2024年已开展各类系统比对16次、入户调查250人(次),召开座谈会6场(次),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800余万元。

  聚焦需求提升精度。开发儿童福利智慧平台和移动APP,实时采集线下走访入户、活动开展的信息,做到服务过程留痕,把一单单对儿童的关心和服务转换成数据,充分利用儿童服务大数据,分析把握预判儿童需求,有的放矢地开展儿童关心关爱服务,实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用数据创新”。

  整合资源提升温度。以入选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为契机,大力推广“三聚三化”经验做法,通过凝聚人力、财力、需求,推进服务专业化、规范化、精准化,切实提升儿童关爱服务能力和保护水平。2024年以来,已开展关爱服务活动1024场次,其中心理疏导2460余人次,开展课业辅导3.12万人次,慰问各类困境儿童8352人,发放慰问金及物资152.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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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图谱

  • 三明市开展寒假春节期间儿童关爱服务


      一是深入摸底排查。以市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关爱工作机制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5〕3号),转发了《关于岁末年初加强困难群众巡防关爱和救助帮扶的紧急通知》(闽民救明电〔2025〕1号)等文件通知,对岁末年初期间儿童福利领域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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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市民政局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润心伴成长 同心护未来”2024年 “六·一”儿童关爱服务主题活动的通知


      明民〔2024〕47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润心伴成长 同心护未来”2024年“六·一”儿童关爱服务主题活动的通知》(闽民童〔2024〕72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润心伴成长 同心护未来”2024年“六·一”儿童关爱服务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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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市民政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儿童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决定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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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市有效保障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同等享受公平优质教育


      8月20日,全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会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会上,我市作为7个典型发言的省市之一,作了题为《突出“四个聚焦”,让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同等享受公平优质教育》典型发言,得到了大会充分肯定。
      近年来,我市立足当地实际,以合力形成、要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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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民政局“四个举措”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困境(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一是加强全面摸排,开展暖心探访。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暖冬关爱”专项行动,重点了解掌握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本地区困境(留守)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的生活状况、健康情况、心理关爱情况和面临困难问题等,并建立工作台账。针对儿童的实际困难、特别是生活方面的困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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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流县向留守儿童开展“消防安全 从我做起”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在全国第32个消防宣传日来临之际,为了增强留守、困境儿童对火灾危害的认识,提升孩子们在突发情况下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11月9日,清流县泽惠社工事务所联合里田乡消防所、里田派出所在里田中心小学开展“消防安全 从我做起”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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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市民政部门“四个聚焦”深化暑期儿童关爱服务活动


      为全面贯彻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三明市民政部门围绕“四个聚焦”,聚焦困难需求、安全守护、保障落实、精准关爱,开展走访排查、教育引导、政策宣传等一系列暑期关爱活动,有效提升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水平,切实推动儿童福利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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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6〕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进,一些地方农村劳动力为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寻求更好发展,走出家乡务工、创业,但受工作不稳定和居住、教育、照料等客观条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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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


      民发〔2019〕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妇儿工委办、团委、妇联、残联,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妇儿工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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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市民政局转发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童〔2020〕61 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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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三明市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三明市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三明市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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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示范点创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闽民童〔2021〕32号
      各市、县(区)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示范点创建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福建省民政厅
      2021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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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开展贫困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20〕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三明市开展贫困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开展贫困留守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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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市民政局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儿工委办、团委、妇联、残联:
      为提高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水平,根据《民政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民发〔2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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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明政〔2016〕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与父母长期分离,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容易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极端行为,遭受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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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闽政〔2016〕4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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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
      《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法》已经2018年10月17日省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省长 唐登杰
      2018年10月23日
      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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