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贯彻落实“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2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贯彻落实“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三明市贯彻落实“十四五”
国民健康规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2〕11号)精神,在落实《福建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规划》(闽政办〔2021〕4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落实“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57号)等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快实施健康三明行动,全面推进健康三明建设,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二、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一)加强全民健康教育
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中小学健康教育,广泛开展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支持职业院校开展健康类相关专业建设。到2025年,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3名。强化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开展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体育局、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内容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完善健康促进体系
完善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深入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到2025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8%以上;实施健康社区建设,开展健康县区建设,国家和省级健康县区比例不低于40%;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建设,二级以上医院中健康促进医院比例不低于50%。(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教育局)
(三)推行健康生活方式
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推广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推进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推进无烟环境创建,控制酒精过度使用。(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教育局、工信局)
(四)提升全民身体素质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智慧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户外运动设施等建设。推进公共体育场地和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共享,推进体育强市建设。到2025年,县乡村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42%以上,国民体质合格率达92%以上。(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发改委、财政局)
三、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五)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
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综合改革,制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全面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力争至2023年底,实现基层公共卫生委员会机制全覆盖。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互衔接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机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与城乡社区联动,夯实基层联防联控工作基础。创新医防融合机制,着力推进健康管护体系下的医疗服务与疾病预防服务融合,加快“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探索多部门、多行业协作推进疾病预防工作,逐步建立“疾病预防、医疗救治、健康管理”三位一体的医防融合服务新模式。探索推进公共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推动县级公共卫生机构与县域医共体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民政局)
(六)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
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指挥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监测预警机制以及物资保障等应急预案。建立完善重点公共场所、重点部位的监测哨点布局。加强6支市级及26支县级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和保障制度建设,提升基层突发事件先期处置能力。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机制,加强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感(传)染科建设,规范设置负压隔离病房、负压重症监护病房、负压手术室、负压产房以及可转换病区和重症监护病区,加快公共卫生事件区域医学中心、救治基地和卫生应急综合基地建设。加强市中心血站采供血能力,完善公立医院临床用血及急救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加强医疗机构应急物资配置,健全应急物资调配协同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
四、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七)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治
扩大癌症早诊早治覆盖范围,开展重点癌症机会性筛查,推动高血压、高血糖早发现早管理。实施乙肝病毒感染者规范治疗项目试点,在试点地区开展为期2年的乙肝病毒感染者的早筛、早诊、早治等全疾病周期的健康管理工作,逐步建立“疾病预防、医疗救治、健康管理”三位一体的乙肝服务新模式,提高乙肝病毒感染者发现率、慢性乙肝患者诊断率和治疗率,逐步降低乙肝导致的肝硬化、肝癌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到2025年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控制在15%以下。(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财政局、医保局)
(八)加强传染病与地方病防控
根据疫情形势,科学精准落实好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和医疗救治措施。统筹做好人感染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登革热等传染病防控。开展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全面落实结核病防治策略。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狂犬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综合治理,加大动物源头防控力度。维持血吸虫、疟疾消除状态,完善地方病防控策略。加强疫苗预防接种。(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财政局)
(九)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
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救治救助综合保障。加快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加强指导,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与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托养、社区卫生服务等机构服务对接、场地共用、资源共享。到2025年,80%以上的县(市)设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以其他方式开展康复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民政局、残联)
(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
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创建国家、省级卫生乡镇为抓手,逐步推动健康县区、健康乡镇建设工作。要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镇街、村(社区)要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农村卫生厕所全面普及,加强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组织2个畜牧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项目,建立15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示范点。到2025年,农村有机垃圾生态处理机制基本建立,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7%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农业农村局、民政局)
(十一)加强环境健康管理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工程,加强噪声、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等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完善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构建各方积极参与、协作共建健康环境的格局。到2025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优于99.5%,消除重污染天气;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消除劣Ⅴ类国控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全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卫健委)
(十二)加强食品安全与风险监测
落实食品安全与风险监测工作任务,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及时收集、汇总、分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研判食品安全风险。提升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报告、诊疗和流行病学调查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
(十三)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构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机制,推动追溯体系建设。稳步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推进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构建多部门协同共治的药品监管格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三明稽查办、卫健委)
五、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十四)优化生育服务与保障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完善相关配套支持措施。实行生育登记制度,推进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共享。实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支持有条件的村(社区)、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接受委托,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生活照料、就医陪护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
(十五)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
预防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强化婚孕前保健,推广婚姻登记、婚育健康宣传、生育指导服务,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到2025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不低于90%,产前筛查率不低于90%,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98%以上。强化先天性心脏病、听力障碍、苯丙酮尿症、地中海贫血等重点疾病防治。(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民政局、妇联)
(十六)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
大力发展普惠优先的多元托育服务,鼓励支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力量采取单独、联合的方式,或提供场所与专业托育服务机构合作,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引导支持国有、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举办综合托育服务机构。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延伸设置托育班,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儿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发改委、教育局)
(十七)促进儿童和青少年健康,加强妇女健康服务
夯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贫血、视力不良、肥胖、龋齿、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听力障碍、脊柱侧弯等风险因素和疾病的筛查、诊断和干预,强化儿童孤独症筛查和干预。发展妇女保健特色专科,促进生殖健康服务,推进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逐步提高筛查率和筛查质量。(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教育局、妇联)
(十八)加强职业健康保护
开展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放射性危害等重点领域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建立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风险评估、预警监测和监管机制。完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和救助救治保障体系,推动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探索建立职业相关疾病多元化筹资保障体系。到2025年,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监测合格率达85%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委、人社局)
(十九)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
加强老年人慢性病及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分类指导和健康管理,到2025年,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鼓励基层机构设置和增加老年康复护理床位,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护理站,力争到2025年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以上。推动社区(乡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老年人,提供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为主,兼顾日常生活照料的医养结合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民政局)
(二十)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
落实“福康工程”项目,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配置康复辅助器具。逐步扩大康复服务和基本辅具适配服务覆盖范围,鼓励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建立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实施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三级防控策略,推动实施全面眼健康行动。(责任单位:市残联、卫健委、民政局)
(二十一)保障相关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强化医疗救助兜底保障,鼓励发展医疗互助和商业医疗保险,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引导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保障。(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卫健委)
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二十二)优化医疗服务模式
推行预约诊疗服务,推动三级医院日间手术服务,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针对肿瘤、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疑难病症等,推动建立多学科诊疗制度,探索制定住院患者多学科诊疗(MDT)收费标准。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院内就诊信息有效衔接,构建快速、高效、全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进一步加强急诊科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高急诊服务能力,充分考虑传染病防控需要,优化就诊流程,加强EICU床位和留观床位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对急诊医护人员定期系统培训和严格考核的制度。(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
(二十三)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完善诊疗规范和技术指南,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责任制整体护理,支持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延续护理、上门护理等,为出院患者、生命终末期患者或行动不便、高龄体弱、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落实医院安保主体责任,加强平安医院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场监管局)
(二十四)巩固提升基层服务网络
加快建设县域胸痛、卒中、呼吸、创伤等急危重症救治中心,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推进社区医院创建活动,采取派驻、邻村延伸服务等方式,保障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力争95%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15%以上服务能力较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推荐标准。(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
七、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二十五)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为依托,推动闽西北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打造全国中医特色重点医院。推动公立中医院提质扩面,尤溪县中医院中医特色专科大楼建成投入使用,争创三级甲等中医院;确保永安市中医院建成运营,力争建宁县中医院新建完成;提升宁化、泰宁、沙县、大田、将乐、明溪、清流等7所中医院服务能力。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实施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阁”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发改委)
(二十六)促进中医药特色发展
加强中医优势病种研究,推动国家级中医优势专科、省级中医重点专科、省级基层中医特色专科(专病)等建设,争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成国家级中医优势专科、省级中医重点专科8个,尤溪县中医院建成国家级中医优势专科、省级中医重点专科4个,打造大田县中医院针灸康复科、宁化县中医院脾胃病科、泰宁县中医院蛇伤专病、沙县中医院老年病科等一批中医特色专科(专病)。深入开展中医经典病房建设,三级中医医疗机构均设立中医经典病房,鼓励二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中医经典病房。(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八、加大力度发展健康产业
(二十七)推动新药和高端医疗装备研发生产
支持抗耐药菌感染、抗肿瘤、抗病毒、神经系统及自身免疫系统治疗等新结构、新靶点创新药物研发,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支持研发生产高端医疗装备,推动高特异性分子诊断、生物芯片等新技术发展。推动优化创新医疗装备注册评审流程,争取国家第三类医疗器械加快审评审批,帮扶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高端医疗装备生产企业尽快取得产品资质上市。培育若干个具有核心竞争力和高市场占有率的领头产品,力争到2025年全市医药产业规模达到175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二十八)大力发展明产中药材及相关产业
支持研究制定黄精、重楼、金线莲、莲子、山药等道地药材和趁鲜加工中药材的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多部门联合推动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鼓励道地明产中药材品种规范化种植养殖,推动中药材生产基地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做大做强“明八味”等道地药材知名品牌。建设建莲子、山药、灵芝等良种繁育基地,实施中药材生产管理全程可追溯。(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工信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三明稽查办、卫健委)
(二十九)做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
支持开展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搭建主体多元、覆盖面广、可行性高的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租赁、服务网络。实现康复辅助器具与养老服务业、医疗健康业、助残扶残业的业态融合,推进康复辅助器具在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服务机构、残疾人服务、教育和就业机构中的普及应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三明稽查办)
(三十)深化明台卫生健康融合发展
优化台湾医疗专业人员在明执业环境,支持台资台企来明设立独资、合资医院。(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九、提高健康保障水平
(三十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以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为重点,深化与中山一院、广安门医院合作共建,建立沪明对口合作和与省内高水平医院帮扶机制,加快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闽西北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大力实施“千县工程”,加快医共体提质扩面,深化“优质服务基层行”,到2025年,以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龙头、公立医院为主体、临床重点学科群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社会办医院为补充的医疗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推动总医院(医共体)资源、人才、病种三下沉,实施定期巡诊制度,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格局和分级诊疗秩序。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促进分级诊疗的差别化医保报销政策,引导普通疾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完善药品、医用耗材联合限价采购机制,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推进医防深度协同融合,加快形成以“两师两中心”(疾病管理师、健康管理医师和疾病管理中心、健康管理中心)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财政局、医保局、发改委、科技局)
(三十二)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持续落实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队伍五年行动计划,支持申报卫生健康中青年科研重大项目,支持卫生健康中青年人才赴外研修,引进一批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推动卫生健康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三个一批”项目,补足基层人才短板。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疾控体系薪酬制度等改革。加大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力争到2025年,每万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7人。(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教育局、人社局)
(三十三)医教协同推进人才培养
支持地方医学类院校提升发展,加强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等学科建设。支持增设急需人才培养的专业。推进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模式改革,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力争到2025年,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4人以上,持续加大定向医学生培养力度,积极争取我市定向医学生培养名额,最大限度满足基层需求。(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卫健委)
(三十四)推动卫生健康科技创新
加强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加大传染性疾病防控、非传染性重大疾病防控、创新药物的研究与开发、中医药科技等领域创新力度,积极组织申报省、市级科研项目。抓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全面强化全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防范意识。(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卫健委)
(三十五)健全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
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对服务要素准入、质量安全、公共卫生、机构运行、医疗保障基金、健康养老、托育服务和健康产业等的监管。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在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执业行为、维护行业信誉、调解处理服务纠纷等的作用。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监管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
(三十六)推进卫生健康交流合作
按照省卫健委要求,继续做好中国(福建)第17批援博茨瓦纳医疗队队员出国前准备选派工作。加强明港澳在卫生应急、医疗服务、人才培养、产业发展等领域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教育局)
十、加强组织实施
(三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强化健康三明建设的主体责任,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构建保障人民健康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进一步细化本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十八)动员各方参与。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调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各界人士等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相关行业学会、协会等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将卫生健康工作纳入基层治理,引导群众主动落实健康责任、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三十九)做好宣传引导。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宣传推进健康三明建设相关政策措施,做好信息发布,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支持健康三明行动实施的良好氛围。

-
如何让幼儿爱上运动
“爱玩”和“好动”是幼儿(学龄前的儿童)的两大天性。让孩子喜欢运动,家长可以引导孩子做一些简单的体育游戏,或是他们自己喜欢的体育运动,寓“动”于乐。另外,也可以让幼儿多和同伴们一起做游戏,让孩子在集体活动中获得成长。
3岁以上幼儿
体育游戏应以模...
-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知多少
前言
铃铃铃~~
工作人员:“您好!这里是三明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实验室!”
家属:“医生,你好,我手机上收到了两条短信,内容说我的孩子有一个指标是弱阳性,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工作人员:“稍等,电脑系统帮您查看下具体情况!”
工作人...
-
家长不得不知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知识
宝宝出生后,沉浸在幸福中的新爸爸新妈妈常常会听到医生这样的嘱托:“别忘了给宝宝做新生儿疾病筛查哦!”
“什么是新生儿疾病筛查,做了有什么好处呢?”各位爸爸妈妈们是否都充满疑惑呢?
现在,就让我们来给各位爸爸妈妈们科普一下吧!
一、什么是新生儿...
-
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病筛查小知识
一、什么是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
在新生儿期,采用快速、简便、敏感的实验室检测方法,对一些危及生命、危害生长发育、导致儿童残疾的先天性、遗传性疾病进行检测。
使患儿在未出现疾病表现前就被发现,作出早期诊断,并给予有效治疗。
从而避免患儿重要脏...
-
世界孤独症日
2024年4月2日是第十七个世界孤独症日,今年的主题为:全生涯服务,全方位关爱。“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重要任务,”全生涯服务,全方位关爱”旨在于给孤独症人士各阶段需要的服务供给充足和各阶段服务的...
-
1~36个月宝宝各阶段发育练习
父母是孩子最亲近的人
也是孩子最好的老师
如果爸爸妈妈肯抽出一些时间
陪伴宝宝成长
对于宝宝而言是再好不过了!
1~3个月宝宝
大动作
● 俯卧抬头
妈妈可以用一些彩色的带响声的玩具在前逗引,让宝宝练习自己抬头。
● 头竖直
...
-
宝宝几天不拉屎、趴着睡,是“积食”吗?
积食是中医里的一个病症,主要是指小儿乳食过量、损伤脾胃,使乳食停滞于中焦所形成的胃肠疾患。积食一症多发生于婴幼儿,主要表现为腹部胀满、大便干燥或酸臭、口气臭秽、嗳气酸腐、肚腹胀热。
俗话说:“要想小儿安,三分饥和寒”,意思是说要想小儿不生病,就不要...
-
市妇幼保健院举办集体儿童保健管理培训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集体儿童保健工作,规范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 12月23-24日,市妇幼保健院举办全市集体儿童保健管理培训班,来自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负责人、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员110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上,授课老师们围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相关政策法规...
-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的 0~6 岁儿童。
二、服务内容
(一)新生儿家庭访视
新生儿出院后 1 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在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应了解新生儿疾病 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
-
新生儿疾病筛查内容
1、“免费四病”筛查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呆小症)
苯丙酮尿症(PKU)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蚕豆病)
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CAH)
2、串联质谱技术筛查。
-
预防接种服务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 0~6 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二、服务内容
(一)预防接种管理
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 3 个月的 0~6 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 种卡(簿)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2.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广播通知等...
-
新生儿代谢性疾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概述
服务对象:各级各类助产技术住院分娩出生的新生儿。
服务内容:我市各级各类助产技术服务机构住院分娩出生的新生儿提供免费的4种代谢性疾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服务标准:按照《福建省新生儿代谢性疾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管理工作规范》执行。
支出责任:省...
-
儿童疫苗接种时间表
-
预防接种概述
服务对象:0—6 岁儿童。
服务内容:对适龄儿童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进行常规接种。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相应技术方案执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 90%以上。
牵头负责单位:市卫健...
-
儿童健康管理概述
服务对象:0~6岁儿童。
服务内容:为辖区内的常住0-6岁儿童提供13次(出生后1周内、满月、3月龄、6月龄、8月龄、12月龄、18月龄、24月龄、30月龄、3岁、4岁、5岁、6岁各次)免费健康检查,具体包括:新生儿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开展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
-
我市召开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推进会
7月31日,我市召开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推进会,市教育局局长涂林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我市推进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验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对下阶段工作作了安排。
会议指出,全面推进全国儿童青少年...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明政办规〔202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
三明市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实施...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贯彻落实“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2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贯彻落实“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三明市贯彻落实“十四五”
国民健康规划实施方...
-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
每一个家庭都希望有一个健康,聪明的孩子,但自然界各种因素可能造成人体染色体的改变、基因突变以至于婴儿发生先天性代谢缺陷性疾病,这些疾病在新生儿期可以无任何异常表现,但如不及时进行检查发现和治疗,可能给孩子造成智力和(或)体格发育障碍。为尽早发现和治疗,...
-
预防接种证
1.《预防接种证》是什么?
《预防接种证》能完整记录孩子接种疫苗的品种和时间,在孩子入托、入园、入学或出境时,都需要提供《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哦。
2.《预防接种证》怎么办理?
一般情况下,在宝宝出生后1个月内,新手爸妈应带着宝宝出生医院提供的《新...
-
疫苗接种的注意事项
1.重点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接种前,需联系当地接种点了解预防方式、接种时间和其他需准备注意的事项;
2.前往接种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有接种证的要携带接种证;
3.需如实向接种医生告知近期健康状况,便于接种医生判断是否符合接种要求;
4....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三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20〕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健康三明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健康三明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
-
预防接种常见知识问答
1、问:什么是疫苗?
答:是指为了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免疫接种的预防性生物制品,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
2、问:什么是免疫规划疫苗?
答:是指居民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接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
-
预防接种家长须知
预防接种是指根据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的免疫程序,由合格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为适宜的接种对象进行疫苗接种,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达到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目的。为了保护儿童健康,请家长协助做好孩子的预防接种工作,并注意以下事项:
...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通知
明政办〔2018〕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143号),做好我市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
-
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有哪些内容?
答:4-6岁的学龄前儿童每年可享受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1)询问上次至本次随访之间的饮食、患病等情况。(2)进行体格检查,对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做血常规检查和听力筛查。(3)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
-
婴幼儿健康管理有哪些内容?
答:婴幼儿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需要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共8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1)询问上一次至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2)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3)进行每人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
-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16年12月,三明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政〔201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现就《实施意见》有关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实施意见...
-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明政文〔2009〕2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三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三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妇幼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