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体育局 三明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体和旅游局、财政局,市直属相关学校: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4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体育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通知》(闽教体〔2024〕5号)和《中共三明市委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4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明委〔2024〕16号)要求,2024年,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将继续被列入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推动大中小学校(以城区学校为主,不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有寄宿生的中小学校)符合条件的室外操场、球场、田径跑道、健身器材等体育设施,采取“有条件开放、限时限流管理”的方式,在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训练竞赛、课外体育活动并确保学校安全管理、流行性疾病防控等工作秩序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在周末、节假日和寒暑假,以预约限流方式有序向社会开放。
二、项目规模
2024年面向社会开放52所学校体育场地(其中新增开放22所、继续开放30所),根据前期摸底并综合相关县(市、区)城区居民锻炼需求、学校体育场地建设情况,拟定新增向社会开放学校(全民健身共享中心)22所,其中三元区3所、沙县区3所、永安市2所、大田县2所、宁化县3所、泰宁县1所、建宁县2所、尤溪县3所、将乐县1所、明溪县1所、清流县1所。鼓励各地在做好全市既定开放52所的基础上,推动辖区内更多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充分发挥学校体育场地对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的积极作用。
三、资金安排
学校体育场地新增开放项目投资66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从省体育局体育事业发展专项(全民健身共享中心补助)安排220万元,按新增开放体育场地学校数,给予每所学校(全民健身共享中心)补助10万元,市、县财政各安排220万元(共440万元),给予每所新增开放学校各10万元;继续开放项目所需运维经费由市、县财政统筹安排。专项经费由学校统筹用于开放设施改造和日常管理维护,日常管理维护包括人员、运营、场地设施更新维护、专项责任保险、夜间照明电费等费用。
四、进度安排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按照项目进度表(附件1)完成新增项目建设任务。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文体和旅游局将加盖印章的新增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学校(全民健身共享中心)汇总表(附件2)于3月7日前分别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电子邮箱smsjyjtwyjk@163.com,联系人:李蓉,电话:8280753;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电子邮箱smstyjqtk@126.com,联系人:林国海,联系电话:180****1668。并于每月底书面汇报项目进度情况。各县(市、区)要持续做好继续开放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将持续开展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项目督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推动各有关学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真正认识到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必然性和紧迫性,从“要我开”转变为“我要开”,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尽快将新增开放工作落实到位,持续做好继续开放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周边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规范组织管理。各县(市、区)要按照《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管理指导意见》(闽教体〔2022〕20号)、《学校体育场地试点向社会开放项目实施方案》(闽教体〔2022〕6号)要求,建立健全与所在地政府、公安机关、卫健部门联动机制,指导各开放学校制定完善场地开放实施方案,明确负责人和联系人,明确职责分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管理制度、卫生防疫制度、安全制度等,确保开放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制定突发事件及公共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确保遇有突发事件时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各地要争取为体育场地开放学校配备AED。要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指导群众到开放学校开展健身活动,提高群众科学健身水平。
(三)强化监督指导。各地要在县(市、区)政府牵总主导下,教育、体育等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学校及街道(镇)、社区(村)共同做好开放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学校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通过组织专项督查、抽查等措施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开放措施落实到位,稳步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
(四)扩大宣传推广。各地要推动有关学校要通过网站、微信、公告、“小手拉大手”、致家长一封信、与街道(乡镇)社区协作等方式渠道,扩大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宣传推广,提高社区群众知晓率,引导社区群众到学校有序参与体育锻炼活动。加大对《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管理指导意见》等文件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把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纳入全民健身工作体系,总结、表彰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强化示范辐射效应,营造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的良好氛围。
附件:1.项目进度安排表
2.2024年新增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学校(全民健身共享中心)汇总表
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体育局 三明市财政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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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概述
服务对象:城乡居民。
服务内容: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服务标准:按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关于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通知)) ((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大型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
支出责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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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明市新建哪些全民健身场地?
2023年,三明市围绕民生体育设施补短板要求,建设4个智慧体育公园、3个多功能运动场和7个游泳池项目。智慧体育公园项目要求2024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多功能运动场和游泳池项目要求今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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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足球场地遴选标准
社会足球场地根据规格分为11人制标准足球场地、7人制(8人制)、5人制非标准足球场地。
(一)十一人制标准足球场。场地比赛区(划线区)不小于90×45米。可设置在田径场地内,也可独立设置。应提供较比赛场地更大的草坪延展区,周围区域范围应满足安全缓冲和竞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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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足球场遴选标准
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标准田径跑道周长为400m,弯道半径为36.5m,两圆心距(直段)为84.39m;环形跑道8条,直跑道8条—10条,每条跑道宽度不低于1.22m。标准足球场地按照11人制标准足球场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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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遴选标准
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以室内场地为主,可室内外场地结合。室内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000㎡,主要包括运动健身功能区和配套服务功能区。运动健身功能区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50%,不设固定看台(座席),且至少包含4类(含4类)以上运动项目(如球类、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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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步道遴选标准
健身步道按照运动形式主要分为登山步道、健走步道和骑行道。鼓励建设智慧健身步道。
(一)健走步道,适用于街道、社区、滨河道、公园等的步道。道路本体的宽度不少于2m。单个项目道路长度原则上不低于5km。道路面层应采用合成材料、彩色沥青、木制材料等。标识系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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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公园建设遴选标准
(一)体育公园总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绿化率不低于65%。如果总面积包括水域面积,水域面积占比不超过30%。
(二)体育公园至少要包括以下4类功能:一是常规球类:3人制篮球场、5人制足球场、7人制足球场、标准篮球场、门球场、乒乓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单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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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任务分配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2023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明委〔2023〕28号)和《福建省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任务分配名单的通知》(闽全民健身办〔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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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三明这30所学校的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
好消息!
近日,我市公布了30所
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以下是开放名单
快告诉身边喜欢运动的人!
据悉,开放的这30所学校
目前已全部完成改造提升!
30所学校体育场地的正式开放
也为三明运动爱好者提供了
设施设备和锻炼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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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中大型体育场馆汇总表
附件:三明市中大型体育场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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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全民健身站点汇总表
序号
县(市、区)
站点名称
站点地点
1
三元区
江滨社区
江滨路运动长廊
2
三元区
东安社区
激情广场
3
三元区
翁墩社区
滨江新城幼儿园旁
4
三元区
东乾社区
时代锦园小区
5
三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