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2023 年6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市监食流〔2023〕2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贯彻落实好《办法》提出如下要求,请抓好落实。
一、认真做好《办法》培训宣贯工作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民生福祉。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并出台《办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推动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用农产品销售行为、促进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有力防控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的重要举措。各地要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领会《办法》内容和要求,切实抓好培训和宣贯工作,认真组织执法人员、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贮存服务提供者认真学习《办法》,自觉落实《办法》,明确各自任务,落实各自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规范管理
(一)强化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食品安全责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规范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包括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的监管,加强对辖区集中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对照《办法》要求,对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履行义务情况逐条开展检查,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违法行为查处全覆盖。要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是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日常检查、信息公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投诉举报处置等制度;是否按规定开展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是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是否全部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是否印制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等;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依法依规全面履行进货查验、定期检查、标示信息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限期整改。
(二)严格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凭证查验要求。《办法》已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列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有效凭证之一,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凭证等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对无法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须经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后,方可允许进入市场销售。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加强对采购食用农产品的进货查验,鼓励优先采购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凭证的食用农产品。进入集中交易市场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主动接受市场开办者的入场查验和对食用农产品的抽样检验,对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按《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做好处置。
(三)肉类果蔬不得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从广大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消费者利益诉求和实际情况出发,早谋划、早部署,在《办法》实施过渡期积极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典型示范、知识普及等,强化法治意识,主动抓好整改,为下一步完善监管提供法治保障。
三、提升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一)坚决落实“两个责任”。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是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秘书处关于推进开展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包保工作的通知》(食安办秘函〔2023〕3 号)要求,已明确将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纳入包保范围,尤其要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列入 B 级以上包保主体,明确一位领导挂钩包保,制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督查清单,共同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地要督促市场开办者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岗位职责,指导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加强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并记录存档备查。对农贸市场等其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也应按照规模相应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好食品安全自查等主体责任。
(二)加强农批市场监管数据归集。推进全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数据全面归集工作,2023年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已将通过系统填写报送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有关要求列入评分项目,国家总局食品经营司将根据系统统计和数据抽查情况综合确定评议考核项目评分。该项工作也将纳入省对市、市对县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各地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农批市场开办者基础信息维护、入场销售者建档信息维护、食品安全管理信息(检查情况、月报信息)报送及农批市场开办者相关工作组织指导等,每月按时、完整、准确通过系统报送数据。
(三)推进信息追溯。各地要依托“一品一码”追溯管理系统,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实现对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主体信息、食用农产品进销货信息、交易信息等实施电子信息归集管理。要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基础信息维护,动态建立入场销售者信息,指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确保批发环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信息真实、查询便捷。
四、提升食用农产品监管能力
(一)强化风险防控。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入场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记录、贮存制度是否落实,直接入口食品是否采取防蝇、防鼠、防尘等防护措施为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大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掌握重点品种抽检监测情况。对监督抽检通报3批次及以上不合格的重点食用农产品,要增加监测频次,严防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流入市场,坚决杜绝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出现不愿检、不会检、检出问题不如实公示等问题。深入排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通过即查即改、限期整改和通知约谈等方式,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坚决杜绝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现象。
(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地要重点加大对农兽药残留超标及销售过程添加使用违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贯彻落实《三明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采购、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果蔬、畜禽肉及水产品,要依法依规从重查处。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强化与农业农村、海关等相关部门的衔接机制,涉及种植、养殖环节的,要及时通报农业农村部门;涉及进口的,及时通报海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各地要保持对食用农产品问题和舆情信息的高度敏感,健全完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舆情监测应对机制,及时发现苗头性、潜在性风险,针对存在的风险隐患,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提升应急应变能力,及时稳妥核查处置市场销售领域食用农产品舆情及突发事件,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原则,实事求是公布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各地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建立全市系统上下联动、左右协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做好《办法》学习培训和宣贯工作。要加强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各地贯彻落实《办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在贯彻落实《办法》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请各地于2023年11月13日前将贯彻落实《办法》及全年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局,各地相关工作情况将纳入2023 年市对县食品安全评议考核范围。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
校园食品安全倡议书
各会员单位、团餐企业、餐饮供应链企业及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
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是我们餐饮行业经营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落实好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和三明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切实发挥行...
-
校外供餐,资质为重——三明市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名单
新学期伊始,三明市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学校和学生家长慎重选择校外供餐单位。为方便有需要的学校和学生家长选择,现将截至2024年2月18日,我市所有已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许可资质的餐饮单位名单公布如下:
沙县区:三明市沙县菁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永安市:福建膳禾...
-
“五一”食品安全知多少
“五一”假期将至,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和消费者,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文明理性消费,共同守护节日食品安全。
一、餐饮服务经营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各类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别是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高速公路服务区、承接聚餐量较大的餐饮...
-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第1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93批次,其中合格291批次,不合格2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我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
-
中高考饮食安全提示
亲爱的考生、尊敬的家长:
2024年高考、中考在即。吃得安全、健康,对考生保持良好的备考和应考状态至关重要。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示,注意食品安全,以最佳状态迎接考试:
一、居家饮食有讲究
食材以当季新鲜食材为主,现买现做,不采购野生菌、新鲜...
-
马上开学啦!校园食品安全该注意哪些?
秋季学校开学在即,三明市市场监管局提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学生集体用餐配送企业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一、全面排查隐患
学校及其承包经营企业、学生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应扎实做好供餐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全面排查工作人员健康情况,全面检查...
-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守护秋季开学食品安全
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在开学前组织力量开展多项举措,守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提前部署。联合市教育局下发《中小学校园食品...
-
三明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秋季校园开学食品安全专项调研
为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准确对标群众急难愁盼,压紧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确保秋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2024年8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开吉和二级调研局刘善坤分别带队,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联合调...
-
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概述
服务对象:城乡居民。
服务内容:提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标准跟踪评价等服务。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实施风险分类管理。
服务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支出责任:...
-
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仓库需要放置的高层货架标准?
新申请开办的药品批发企业,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和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条件,并达到以下条件:
(一)库房的结构要求:至少有一处库房的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实际...
-
膨化食品是“垃圾食品”吗?
膨化食品是以谷物、薯类或豆类等为主要原料,采用膨化工艺制成的休闲食品。而膨化本身是一种物理加工工艺,它的主要原理是利用原料受热或压差变化,让食物原料体积膨胀、组织变得更加疏松,从而获得酥脆的口感。
膨化食品并非全都是油炸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
-
零售连锁药店实行远程审方后是否还需要配备注册在门店的执业药师?
答:需要配备注册在门店的执业药师。
-
什么是保健食品?
答: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
家庭如何选购轮椅?
1.一般仅作为代步工具的使用对象要选择折叠轻便的轮椅。可以装汽车后备箱,可以方便提着上楼,不用时占地方少。
2.特殊用户如只有一手或只能用一只手驱动,要选择具有只用一只手可以同时驱动两个轮子功能的轮椅,否则选购普通轮椅没有护理人员时只能原地打转。
3....
-
自我药疗为何要有“六项注意”?
自我药疗是在没有医生或其他医务工作者指导的情况下,恰当地使用非处方药物,用以缓解轻度的、短期的症状及不适,或者用以治疗轻微的疾病。由此可见,自我药疗是自我保健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方式。
为了正确运用自我药疗,进行自我药疗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选用...
-
关于西瓜的消费警示
炎炎夏日,清爽多汁、味道清甜的西瓜广受消费者的欢迎。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西瓜生产地和消费国,为帮助消费者正确选购、科学食用西瓜,特作如下消费提示:
一、挑选西瓜有很多学问,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同成熟度的西瓜果肉硬度不同,可通过手拍西瓜听声音来...
-
夏季冷饮安全消费警示
炎炎夏日,冷冻饮品是深受消费者喜爱的消暑食品。但是不正确食用冷冻饮品也极易带来身体不适,为避免食品安全隐患,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食用冷饮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购买前需确认店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经营场所的卫生状况...
-
消费警示:吃了织纹螺心跳骤停!一颗即可能致命
近日,浙江宁波的一位消费者在食用织纹螺后出现了恶心呕吐、口部麻木的症状,在医院洗胃过程中甚至出现了心跳骤停,经医生紧急抢救转入ICU治疗后才侥幸救回一条性命。
据悉,每年都有因食用织纹螺引发生命危险的患者。织纹螺也叫割香螺,海丝螺或白螺,主要分布于浙江...
-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第2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76批次,其中合格763批次,不合格13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我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
-
三明市市场监管局“5个100%”保障中小学生饮食安全
三明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学生放心、家长安心为标尺,开展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点题整治”,擦亮主题教育“为民”底色。一是排查整治覆盖率超过100%。采取部门联查、“查”“督”并进、压茬问题整治等方式,检查中小学食堂299家次、配餐企业10家次,排查处置中小学配...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提升药品安全满意率”重点调研课题部署会
为扎实开展主题教育,10月9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提升药品安全满意率”重点调研课题部署会,对如何有效提升药品安全满意率进行专题研究、集思广益、合力破题。
会议要求,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提出对策。各评价指标负责部门的责任人要针对2019-2022年度省对市药品...
-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有关科室:
2023年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市监食协发〔2023〕8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以及省市场监管局有...
-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学校(含托幼机构)、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隐患,根据国家、省有关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三明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
-
三明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2023 年6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
-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秋季开学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为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现将2023年秋季开学学校(含幼儿园,下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提高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