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25-01-22 08:46 来源:三明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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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三明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四领一促”工作,加力落实存量和增量财政政策,努力开拓进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成效,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2024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1,278万元,比上年下降0.72%,剔除2023年年初中小微企业缓税入库抬高基数和2023年年中出台的部分减税政策翘尾减收等特殊因素影响,可比增长2.2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878,65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08,713万元、调入资金628,32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18,45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5,920万元,收入总计4,961,353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84,160万元,增长10.2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42,58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39,576万元,支出总计4,591,32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70,03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646,435万元,比上年下降3.71%。

  市本级(含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7,771万元,比上年增长3.7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26,08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4,05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2,359万元、调入资金121,39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40,03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176万元,收入总计1,110,8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3,166万元,增长10.89%。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3,92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3,44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7,293万元,支出总计997,82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13,047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后,市本级(含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65,949万元,比上年下降2.3%。

  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8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91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23万元,收入总计17,3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34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701万元,支出总计16,83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485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后,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4,61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7,376万元,下降5.9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80,21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20,730万元、调入资金140,77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316,362万元,收入总计2,255,456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92,665万元,增长12.57%。加上基金上解支出507万元、调出资金74,6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49,842万元,支出总计1,817,61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437,842万元。

  市本级(含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4,234万元,增长25.7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2,94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95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829万元、调入资金48,84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46,120万元,收入总计436,931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4,895万元,下降5.1%。加上补助下级支出3,207万元、基金上解支出196万元、调出资金19,63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68,932万元,支出总计416,86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0,068万元。

  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46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58万元、调入资金1,42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9,500万元,收入总计22,2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255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609万元,下降78.7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8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399万元,收入总计37,289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514万元,下降72.49%。加上调出资金14,615万元,支出总计27,12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0,160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418万元,下降46.41%。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153万元,增长0.22%。加上调出资金3,265万元,支出总计11,418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62,019万元,增长9.16%。加上上年结余收入646,266万元,收入总计1,608,285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85,403万元,增长6.48%。收支相抵,年终结转722,882万元。

  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550,554万元,增长7.02%。加上上年结余收入305,171万元,收入总计855,725万元。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506,931万元,增长2.45%。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48,794万元。

  上述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为2024年快报数,请各位代表参阅附件,待年度财政决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2024年,全市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统筹财政资源,提升财政绩效,推动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

  1.强化政策发力,推动经济稳中向好。紧抓一揽子财政增量政策机遇,大力落实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减税降费、财政补助等政策,支持经济平稳发展。一是支持扩大有效投资。积极争取“两重”资金支持,推动“两重”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促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提升。积极对接地方政府专项债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的政策,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交通、医疗卫生、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197个重点项目建设。下达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6,350万元,支持企业增资扩产。统筹1,000余万元,支持开展特色产业链等招商活动,推动更多投资项目落地。二是支持激发内需潜能。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争取大规模设备更新资金3.23亿元,支持工业、交通、教育、医疗等领域设备更新。争取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2.57亿元,推动汽车、家电、家装厨卫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兑现省重点技改项目设备投资补助3,410万元,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落实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投放技改贴息贷款33.03亿元。实施文旅消费提升行动,安排5,306万元,支持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建设,推动“沙溪·水上游三明”项目落地运营,促进文旅康养产业加快发展。三是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超14亿元,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行供应商资格承诺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用好中央普惠金融示范区等专项资金,鼓励引导金融机构采用“政采贷”“福路贷”“福林贷2.0”等模式,支持企业降本增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作用,推动涉企资金“直达快享”、快速兑现。

  2.聚力开源节流,推动财政平稳运行。积极培植财源,大力组织收入,全力向上争取支持,强化支出管理,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一是全力抓好财源培植。研究制定财源培植16条措施,着力支持三钢等重点税源企业发展,切实稳定和壮大骨干税源。支持市属国企改革,落实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落实促进省级以上开发区管理提升的若干措施,支持引进税源型企业,增强园区造血功能。全市税收收入可比增长4.04%。二是大力争取政策资金。全市共争取各类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205.92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3.1%。争取中央增发国债资金35.28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1.14亿元,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1.79亿元,支持全市52个公益项目建设。将乐生态文明建设创新实践基地、泰宁金湖及周边生态修复工程被省财政厅评为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点。沙县区成功入选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三是持续强化支出管理。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从严审核“三公”经费,做到只减不增,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在全市设立“三保”专户,实行专户库款动态监测,全市“三保”支出157亿元,基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加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推动财政资金节支增效,全年审结预、决(结)算项目128个,审减2.61亿元,平均审减率8.19%。

  3.加强资源统筹,促进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领域,加强资金调度,落实要素保障,支持对口合作、重点改革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一是推动区域合作发展。争取沪明对口合作资金及省级1:1配套资金,支持对口合作项目建设。争取泉州市新时代山海协作资金1.96亿元,促进与泉州市优势互补。安排1,316万元,支持举办第六届两岸融合发展论坛、第十九届林博会暨第三届海峡两岸(三明)乡村融合发展论坛等重大活动,持续深化明台合作交流。二是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统筹8,400万元,推动全市疾病管理中心和健康管理中心投入使用,做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中期评估“回头看”工作,支持举办全国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培训班。下达4.08亿元,支持实施林改“三大工程”“六项行动”,促进林改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拓展。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市财政教育支出78.46亿元,做到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三是推动城乡品质提升。下达1.62亿元,支持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建设,推动中心城区环境整治和重要节点花化彩化亮化。下达1.9亿元,支持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用好海绵城市建设补助资金,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下达3.46亿元,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我市获评全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优秀等次,33个村共获省级产业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4,950万元,市本级、将乐县、尤溪县、泰宁县共获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成效突出地区奖励资金1,000万元。

  4.坚持惠民利民,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全市民生支出310.77亿元,同比增长5.6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8%。一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下达7,007万元,发放惠企稳岗补贴,支持综合性零工市场建设,促进稳定就业。下达救助补助资金3.21亿元,支持集中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100元和1,70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4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37元和114元。下达7,809万元,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我市列入全国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二是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统筹1,235万元,支持开展“百姓大舞台”等文艺惠民活动,举办全省“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工作会议40周年座谈会,推动万寿岩遗址保护中心、博物馆等免费开放。下达1,195万元,支持全民健身场地建设,推动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安排2,000万元,支持三明学院成功获批3个专业硕士授予点。下达1.52亿元,推动市专门学校、市中心血站技术业务用房投入使用,支持做好第十八届省运会筹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等工作。三是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下达1.76亿元,推进平安三明建设。下达1.16亿元,支持市级应急广播平台、基层应急能力提升等项目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下达853万元,支持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微改造”,提升道路安全通行能力。支持做好信访、司法、国防动员、消防、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

  5.突出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推进财政改革创新,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一是加强财政法治建设。严格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定期报告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决算等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45件,满意率100%。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紧盯预算绩效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和整体“四环节”,准确设置绩效目标,优化事中绩效评价体系,推动事后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政策、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压减绩效评价得分偏低的专项资金。我市2023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排名全省前列,获奖励资金3,000万元。三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用好用足化债政策,积极争取置换隐性债务的债务限额,严格落实化债方案,稳妥化解隐性债务,降低隐性债务余额。统筹做好偿债资金安排,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54.89亿元。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长效机制,确保债务风险可控。四是提升财会监督水平。以财会监督综合管理平台等系统为依托,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监管,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自动化水平。继续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建立工作机制,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制定出台财会监督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加快形成监督合力。

  各位代表,2024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结果,得益于市委的科学施策、正确领导,市人大、市政协的有效监督、有力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市人民的艰苦奋斗、团结奋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财政工作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面临更大挑战,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压力大,财政收支持续处于“紧平衡”状态。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下一步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5年预算草案

  2025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加强财源建设,壮大财政实力,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为全面推进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力支撑。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综合考虑各种收支增减因素,2025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代编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695,8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49,366万元,增长3%;代编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6,4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35,122万元,增长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30,13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46,556万元,收入总计2,583,095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399,108万元,收支缺口816,013万元,通过调入资金776,52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484万元解决。

  市本级(含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76,93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0,982万元,增长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4,9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7,129万元,增长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66,77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830万元,收入总计524,508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26,853万元,收支缺口202,345万元,通过调入资金202,345万元解决。

  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35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740万元,增长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6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376万元,增长3%,扣除上解支出2,540万元后,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2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代编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50,041万元,增长152%,加上基金补助收入13,93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29,761万元、调入资金200,430万元,收入总计1,194,166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总支出1,194,166万元。

  市本级(含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2,122万元,增长231%,加上基金补助收入1,46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8,521万元、调入资金36,164万元,收入总计458,270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总支出458,270万元。

  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1,667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支出1,66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代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8,63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160万元,收入总计59,078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总支出59,078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088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总支出23,088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63,324万元,增长0.14%;支出935,395万元,增长5.65%。

  市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和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38,267万元,下降2.23%;支出529,395万元,增长4.43%。

  三、牢记嘱托、奋勇争先,全力抓好2025年财政工作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收官的关键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全力抓好财政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

  (一)大力推进财源培植。一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强化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保障,支持开展“项目大谋划”工作,推动形成“大抓项目、抓大项目”工作氛围。积极争取并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等资金,支持元溪高速、武沙高速、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城市地下管网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重大项目税费接续。二是支持招商引资。管好用好对口合作、新时代山海协作等资金,支持沪明临港产业园(先行启动区)、国铁食品产业园、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园等建设,促进更多大项目、好项目落地。支持参加进博会、投洽会等大型招商活动,实施园区标准化改造建设行动,推动税源企业入园,提高财税贡献能力。三是支持产业转型发展。用好技改专项资金、融资支持专项政策等,更大力度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推进新一轮技改升级。强化要素保障,推动11条市级特色产业链做优做强,支持福多邦氟新材料等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支持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推动市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移动数算中心建设,加快数据资产入表。四是支持消费提档升级。落实中央和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支持办好“乐购三明”促销活动,激发消费潜力。支持打造特色消费地标、夜间经济聚集区,推动发展直播、赛事、培训、银发经济。落实旅游服务质量攻坚行动,推动红色、研学、康养旅游发展,提升消费能级。

  (二)持续保障改善民生。一是加强就业支持和社会保障。落实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财政政策,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等重点群体就业。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支持探索非户籍人口纳入低保救助。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做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二是坚持健康优先发展。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加快“三明普惠医联保”推广,支持药价保集成改革和薪酬制度改革,推动“两师两中心”和全国深化医改经验推广基地建设,加快完善“六病共管”体系。三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支持探索“托幼一体化”、九年一贯制等举措,推动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三明中学二期投入使用,落实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改革,支持三明学院建设地方一流应用型大学。四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落实跨流域、跨区域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争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支持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支持林票提质扩面,促进林业发展。用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支持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信贷资源向绿色产业倾斜。五是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做好第十八届省运会和第十二届省老健会筹办工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支持举办“百团汇演”等主题活动。加强文物保护利用的资金保障,支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和专项文物调查。用好文艺、文化等专项资金,推动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和朱子文化(尤溪)生态保护区建设,支持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用好财政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专项资金等,支持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做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和跨年度预算平衡工作,落实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机制,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持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加大资产资源盘活力度,统筹增量与存量资金,全力保障重点支出。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事前评估机制,将事前评估嵌入新出台或到期延续重大政策、项目决策程序,防止超财力出台政策、新上项目。强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结果运用,压减低效专项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深化评审项目清单化动态管理机制,提高政府项目综合效益。三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入贯彻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上财税体制改革举措,做好地方附加税、消费税、非税收入改革的承接工作,积极争取更多转移支付等资金支持,努力实现体制生财。四是加强数字财政建设。推进数字财政建设行动,落实数字财政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强化数据应用,用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积极探索数字财政新模式。强化数字赋能,推进信息技术与预算制度深度融合,加快实现以数聚财、以数理财、以数助管、以数辅政。

  (四)促进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强化“三保”保障。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三保”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三保”优先原则,加强“三保”专户管理,保障“三保”支出需要。督促县级压实主体责任,落实“三保”管理制度,足额编列“三保”支出预算,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严格落实中央和省级关于资金使用“负面清单”要求,强化财政监督管理,积极探索数字化监督,深入开展线上监控、线下核查,落实会商沟通、措施配合、线索移送、成果共享机制,加快推进日常监督、执法检查与纪检监察等监督的贯通协同。三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落实化债方案,继续争取置换存量隐性债务限额政策支持,积极统筹各类化债资源,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分类推动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加强专项债券投后管理,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监察监督和社会监督,牢记嘱托、奋勇争先,全力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着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十四五”规划顺利收官和“十五五”规划良好开局打好基础,为推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三明篇章作出财政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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