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三明市三元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申请受理的通告
根据三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三元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申请的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材料
本类型公共租赁住房受理保障对象为三元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申请条件及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三元区无房并单身。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中专(含)以上学历。
(3)已在三元区就业(含所辖乡镇),已与三元区用人单位签订正式任用合同并正在实际履行中。
(4)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三元区当地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2倍(即95624元/年·人),且申请人财产在12万元以下。
(5)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且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三元区没有房产交易行为的,没有机动车辆(不含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店面的。
(6)申请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租金减免条件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毕业三年内有意留明就职的我市大中专院校外地生源毕业生,可申请享受大中专毕业生公租房三个月免租(仅免除租金,不含水电物业等其它费用)。
(三)申请材料
三明市三元区户籍的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非三明市三元区户籍的申请人向其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以下材料一式一份,特别注明的除外):
(1)《三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2)书面诚信承诺及书面授权书,声明同意审核机关及相关部门、单位调查核实其家庭成员的住房和收入、财产等情况。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未婚声明原件。
(4)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
(5)最高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及市教育部门的认定证明(一式两份,认定证明及相关学历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一份教育部门留存,一份交申请受理单位)。
(6)劳动合同或者其他能够证明人事劳动关系的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7)提供未享受政策性住房证明:非三元区户籍或1993年后由异地(含三明所辖县、市)迁入三明市三元区者,需户籍地或原迁出地房改部门开具其“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优惠购房或其他待遇”的证明原件。
(8)《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人及成年共同申请人个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及查询照片(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我要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查询申请之月前12个月个税信息并与身份证人像面一起拍照,按照查询结果填写个税 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表并上传查询照片)。
(9)若为自行缴交社保的,需提供近两年的完税证明或者社保缴交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10)法院信用查询情况截图(登录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截取包含自己名字、身份证号码、失信情况的图片)。
(11)其他必要材料。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选择线上申请或线下申请的其中一种方式申报。
(一)线上申请
三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线上申请现有四种方式:一是可通过“公租房”APP 申请,二是可通过“闽政通”APP 申请,三是可通过“e 三明”APP 申请,四是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租房一件事”申报。具体申报方式详见《三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线上申请填报指南》。
(二)线下申请
正常工作时间内,申请人向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领取申请表格,如实填报、提交有关材料。
(三)受理机关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是住房保障申请的受理机关。社区居委会根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协助履行申请受理职责。
三、资格审核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实行多部门联合审核。市住建部门会同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部门,就申请人自有房产和现住房状况、房产上市交易、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审核;市民政部门会同公安、工商、社保、金融、证券、保险等部门对申请人的收入、资产进行审核。经审核和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登记,纳入轮候配租范围,同时根据申请人在公租房系统申请提交通过的时间确定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布。
经审核合格后,申请人取得保障资格。如家庭收入、资产、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申请人应当及时向受理机关申报,未及时变更造成的失联和其它后果由申请家庭自行承担。保障资格实行动态管理,一般1年组织一次复核,复核合格的延续保障资格。
四、保障方式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取得保障资格后,以实物配租的方式予以轮候保障。实物配租,指申请人居住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并按规定缴纳住房租金。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轮候配租制度,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房源数量、轮候配租等情况制定配租方案、组织选房。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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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三元区第五批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结果的公示
2024年7月25日三元区第五批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公共租赁住房已选房完毕,现将选房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5日2024至7月31日止。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相关部门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受理部门:三明市住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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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第一次入户巡查结果的公示
为切实整治公租房承租人不再具备承租资格、转租转借等问题,根据市住建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三明市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明建〔2021〕12号)要求,市住建局牵头组织三元区住建局、相关街道和社区展开了2024年第一次公租房入户巡查工作,现将入户结果予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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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三元区第四批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结果的公示
2024年5月16日三元区第四批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公共租赁住房已选房完毕,现将选房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6日2024至5月22日止。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相关部门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受理部门:三明市住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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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入户排查的通告
根据市区公租房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市区公租房入户走访、排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排查内容
(一)排查承租人居住情况。核查是否有以下行为: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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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三元区第三批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结果的公示
2024年4月24日三元区第三批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公共租赁住房已选房完毕,现将选房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4日2024至4月30日止。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相关部门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受理部门:三明市住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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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明市三元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复审的通告
根据三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实行定期检查制度,保障对象家庭应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和住房等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三元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复审对象及保障方式
(一)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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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三元区第二批中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结果的公示
2024年4月20日三元区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已选房完毕,现将选房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2日2024至4月28日止。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相关部门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受理部门:三明市住房保障中心,联系电话: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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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元区第二批中低收入家庭公租房配租选房通告
根据市区保障性住房配租相关规定,结合市区房源和轮候家庭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三元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配租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租对象
根据可选房源情况、配租规则和轮候摇号情况,本次选房配租对象为共计83户,其中50户为低收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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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三元区第二批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结果的公示
2024年2月2日三元区第二批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公共租赁住房已选房完毕,现将选房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日2024至2月8日止。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相关部门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受理部门:三明市住房保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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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三元区第一批中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结果的公示
2024年1月27日三元区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已选房完毕,现将选房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9日2024至2月4日止。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相关部门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受理部门:三明市住房保障中心,联系电话: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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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元区公共租赁住房收回公示
三明市三元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紧张,为加强我市公租房管理,现将1户因故未办理退房手续申请人名单予以公示:
王*峰 身份证号:350403********0019,配租于海西金属市场一期公租房三元区长安路31号1幢303;
公示时间为7天(从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3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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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元区第一批中低收入家庭公租房配租选房通告
根据市区保障性住房配租相关规定,结合市区房源和轮候家庭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三元区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配租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配租对象
根据可选房源情况、配租规则和轮候摇号情况,本次选房配租对象为共计144户,其中95户为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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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三元区第一批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结果的公示
2024年1月10日三元区第一批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公共租赁住房已选房完毕,现将选房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0日2024至1月16日止。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相关部门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受理部门:三明市住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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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一批三元区新就业大中专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通告
根据市区保障性住房配租相关规定,结合市区房源和轮候家庭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三元区第一批三元区新就业大中专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配租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配租对象
根据可选房源情况、配租规则和轮候摇号情况,本次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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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复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经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住建、不动产登记、公积金、民政、公安、工商、人社、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机构)联合审查,现将2023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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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保障概述
服务对象: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
服务内容:提供租赁补贴或实物保障。
服务标准:具体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支出责任: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省级财政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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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次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入户排查的通告
根据市区公租房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市区公租房第二次入户走访、排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排查内容
(一)排查承租人居住情况。核查是否有以下行为: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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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区公租房租金标准是多少
1.低保和低收入家庭
按《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准入标准等市区保障性住房政策的通知》(明政办〔2013〕93号)规定执行:按家庭每人15平方米的标准进行保障,标内每平方米1.2元,超标每平方米2.4元。低保家庭保障面积部分免收租金。
2.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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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三元区公租房需提供哪些材料
1. 符合原廉租住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申请材料
申请人向其户籍地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
(1)《三明市三元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书面诚信承诺及书面授权书,声明同意审核机关及相关部门、单位调查核实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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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三元区公共租赁住房?
现三元区公租房申请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申请
1. 申请人可至户籍所在的社区申请,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可至工作单位所在的社区申请;
2. 申请人可通过“公租房”APP、“e三明”、“闽政通”等方式进行线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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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三元区公租房的条件
1.符合原廉租住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成员构成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满28周岁的未婚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监护人。
(2)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单身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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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到年底了需要一次性缴清一年的租金吗?
根据《三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三明市三元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可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年度提前5个工作日到政府指定的物业服务企业缴交。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市住房保障中心,联系电话:510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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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大学生新就业公租房,如果买了房子没有能力装修导致无法入住,可否申请延缓一年退公租房?
根据目前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如已购房已不再符合我市公租房在资格,请您尽快办理退租手续。如有其它疑问可致电三明市住房保障中心(联系方式:8268530、5106006)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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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三元区新增新就业大中专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结果的公示
2023年第三季度三元区新增新就业大中专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1户,于2023年10月10日选房完毕,现将选房结果予以公示
序号
姓名
身份证
选房地址
申请时间
通过时间
1
罗锦豪
350426********6514
乾龙新村141幢302-1
20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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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明市三元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申请受理的通告
根据三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三元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申请的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材料
本类型公共租赁住房受理保障对象为三元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申请条件及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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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促进住有所居:今年三元区第二批公租房选房交付
促进实现住有所居的中国梦,住建一直在行动。市住建局以安居为基点,积极为中低收入人群、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解决住房难的问题。8月26日,市住建局举行2023年度第二批公租房选房配租活动,顺利完成73户中低收入家庭、25位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公租房选房工作。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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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赋能 信息化助力--三明市住建局着力提升住房保障工作质效
近年来,三明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不断探索住房保障政务服务模式,积极深化改进公租房APP运用,精简流程、提高质效,持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目前,该项工作整体推进水平居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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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获新居:三元区公租房选房工作圆满完成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住建局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努力为老区苏区人民谋幸福。4月22日,市住建局在局大厅举行2023年度第一批公租房选房配租活动,顺利完成111户低保低收入家庭、26位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公租房选房工作。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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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安全防线——市住建局开展公租房消防安全演练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公租房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及群众消防安全意识,4月27日,市住建局联合白沙特勤站、白沙消防所在海西公租房小区举办了消防演练培训。
白沙消防所教官首先给大家讲解了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初期火灾的扑灭、消防水带的展开连接,以及发生火灾险情后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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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分解的通知
明建函〔2023〕35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住房保障中心: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顺利推进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棚改项目建设,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固化2022年、公布2023年棚改和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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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元区碧湖乳牛场公租房等项目租金标准的通知
明建函〔2023〕12号
市住房保障中心,市房地产物业公司: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办法》(闽价服〔2017〕305号)及《三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明政文〔2013〕128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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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建住〔2022〕13号
现将《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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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明建〔2021〕12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发改局、数字办:
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方案》(闽纪办〔2021〕9号)和省住建厅等部门《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整治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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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明建〔2021〕8号
梅列区、三元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市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提高住房保障效率,建立健全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方式,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现将《三明市区公共租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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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明市区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土地出让金缴交办法》的通知
明建〔2020〕27号
梅列区、三元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市住房保障中心、房屋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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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明财综〔2020〕1号
市直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
为了规范市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明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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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区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
梅列区、三元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区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区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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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三元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结果的公示
2023年8月26日三元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已选房完毕,现将选房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8日2023至9月3日止。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相关部门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受理部门:三明市住房保障中心,联系电话: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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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元区第二批公租房配租选房通告
根据市区保障性住房配租相关规定,结合市区房源和轮候家庭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三元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配租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租对象
根据可选房源情况、配租规则和轮候摇号情况,本次选房配租对象为共计98户,其中66户为低收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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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三元区公共租赁住房低收入优先家庭轮候摇号结果公示
2018年三元区公共租赁住房低收入优先家庭已于2023年8月7日轮候摇号完毕,现将轮候摇号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3年8月8日2023至8月14日止。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相关部门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受理部门:三明市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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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元区公共租赁住房收回公示
三明市三元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紧张,为加强我市公租房管理,现将2户因故未办理退房手续申请人名单予以公示:
徐*辉 身份证号:350402********0034,配租于梅列区瑞和人家小区公租房乾龙新村312幢601;
袁*华 身份证号:350402********002X,配租于梅列区碧玉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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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三元区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结果的公示
2023年4月22日三元区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已选房完毕,现将选房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3日2023至4月29日止。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相关部门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受理部门:三明市住房保障中心,联系电话: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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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三元区公共租赁住房新增低保家庭轮候摇号结果公示
2022年三元区公共租赁住房新增低保家庭已于2023年4月11日轮候摇号完毕,现将轮候摇号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1日2023至4月17日止。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相关部门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受理部门:三明市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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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元区第一批公租房配租选房通告
根据市区保障性住房配租相关规定,结合市区房源和轮候家庭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三元区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配租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配租对象
根据可选房源情况、配租规则和轮候摇号情况,本次选房配租对象为共计219户,其中127户为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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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复审申诉合格结果的公示
2022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复审结果公示后,部分家庭提出申诉,经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住建、不动产登记、公积金、民政、公安、工商、人社、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机构)联合审查,现将2022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复审申诉合格结果予以公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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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市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公共租赁住房新增申请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经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住建、不动产登记、公积金、民政、公安、工商、人社、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机构)联合审查,现将2022年市区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公共租赁住房新增申请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3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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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复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经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住建、不动产登记、公积金、民政、公安、工商、人社、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机构)联合审查,现将2022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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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三元区公共租赁住房处理情况的公示
一、处理公示
经市住房保障中心核查,三元区部分公共租赁住房房屋因承租人去世并无法与其亲属取得联系等原因,致使租住房屋空置时间已超过6个月以上,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相关规定,我局将依法收回空置房屋。
二、公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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