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推广农村相对贫困家庭“239”精准帮扶工作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推广农村相对贫困家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
一、工作目标
二、认定标准
根据农户家庭收入和支出情况,实行两类困难家庭认定标准:
(一)识别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
(二)识别农村支出型困难家庭。农村家庭成员中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等导致家庭支出较大,且扣除重大支出后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家庭。
三、识别程序
采取一申请、三审核、两公示一公告的“三步工作法”进行识别认定。
(一)“一申请”:由农户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三审核”:一是村委会审核。由村民代表和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等对申请户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审核,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将初审情况报乡镇(街道)。二是乡镇(街道)审核。通过公安派出所对申请对象户籍人口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报县级扶贫部门进一步审核。三是县(市、区)扶贫部门审核。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对象房产、车辆、存款等信息进行比对,核对户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类型的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相对贫困家庭管理。
(三)“两公示一公告”:一是村委会公示。
四、帮扶措施
(一)结对帮扶。建立党员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与农村相对贫困家庭“点对点”“一对一”“多对一”等形式的结对帮扶模式,帮助农村相对贫困家庭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增收计划、对接政策,解决实际困难。
(二)就业帮扶。
(三)产业帮扶。
(四)金融帮扶。
(五)教育帮扶。
(六)医疗帮扶。
(七)住房安全帮扶。
(八)综合保障帮扶。进一步推进扶贫与低保制度相衔接,对无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鼓励和支持各地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对因灾意外变故的相对贫困对象,及时落实灾害临时救助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因残致贫的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开展扶残助残行动。
(九)社会帮扶。充分发挥市、县扶贫开发协会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基金会、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等各类组织从事扶贫开发事业。搭建社会帮扶资源与农村相对贫困家庭帮扶需求相对接的信息平台,支持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爱心人士开展专项帮扶,努力实现政府帮扶与社会帮扶的有机结合、共同发力。开展消费扶贫,通过政府食堂采购、工会组织购买、联系买家和电商销售等方式,促进农村相对贫困户农产品销售。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广农村相对贫困家庭精准帮扶工作机制的重要性,明确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党政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确保农村相对贫困家庭精准帮扶工作深入开展。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市扶贫办要加强对帮扶工作的跟踪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按照县级负主体责任、乡镇负直接责任、行业部门负分工责任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实施动态管理。
(三)落实帮扶资金。各级政府要把帮扶资金投入放在优先位置,既要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又要统筹使用好各项扶贫资金。各级扶贫部门要严格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确保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专项资金优先用于农村相对贫困家庭帮扶,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到位。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人社、教育、卫健、医保、住建、民政、残联等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加大产业、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兜底保障、扶残助残等方面资金投入,既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又要统筹各方资源、政策、资金,共同做好农村相对贫困家庭精准帮扶工作。
(四)严格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相对贫困家庭精准帮扶工作监督机制,开展常态化监督指导,并纳入当地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年度考核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探索建立农村相对贫困容错免责机制,对符合政策、程序规范、无重大不良影响、未以权谋私或优亲厚友等情况的给予容错免责,最大限度地调动基层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适用期限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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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 部工作要求,根据全国及我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现就纵深推进 我省资助育人工作通知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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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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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推广农村相对贫困家庭“239”精准帮扶工作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明政办〔2020〕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推广农村相对贫困家庭“239”精准帮扶工作机制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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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
明政〔2017〕9号
梅列区、三元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三明扶贫事业全面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围绕“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以实现共同富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城市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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