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指南

日期:2023-09-19 11:14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
| | | |

  1.概述:

  为逐步解决残疾人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偏重问题,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对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进行了顶层设计和统筹指导,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国家层面首次建立的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

  2.补贴对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补贴对象: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补贴对象: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3.享受待遇:

  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7元

  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28元,非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15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07元,非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85元。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长期照护需求变化,将适时调整两项补贴标准。

  4.怎么申请: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5.申请材料:

  残疾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要如实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表》,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残疾人证及复印件,贫困残疾人同时提供生活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6.办理流程:

  ①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②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③补贴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

  7.办理地点: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

  8.相关事项:

  既符合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又符合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返回图谱首页
服务图谱

  • 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进度表(截止2024年6月)

查看详情>

  •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残联:
      近两年民政部联合财政部、中国残联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21〕70号)、《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意...

查看详情>

  • 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意见

    民发〔2022〕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政局、残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完善帮扶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等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

查看详情>

  • 三明市民政局 三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残联:
      为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动态管理,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

查看详情>

  • 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民发〔2021〕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政局、残联:
      2016年,国务院全面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日益成为保障基本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助力...

查看详情>

  • 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进度表(截止2023年8月)

查看详情>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指南


      1.概述:
      为逐步解决残疾人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偏重问题,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对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进行了顶层设计和统筹指...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