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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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政策解读
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是国家层面在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方面的一次重大创新,是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办的一件好事实事。为精心组织实施好这项工作,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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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开展第二轮养老服务“点题整治”督导调研
6月26-27日,市纪委监委派驻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傅树朝带领市民政局养老科和财务科有关同志,到明溪、清流和宁化3县开展养老“点题整治”第二轮督导调研。督导组一行深入明溪县夏阳乡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雪峰镇紫岭社区长者食堂,清流县光荣福利院、宁化县社会福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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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政协齐参与 联动监督有成效——市民政局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点题整治”督导调研
为深化“点题整治”工作,树牢“群众主体、群众参与、群众满意”理念,5月30-31日,市民政局副局长杨芳、市纪委监委派驻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傅树朝带领有关科室负责同志,组成2个督导组分别前往泰宁、将乐和尤溪、永安4个县(市)开展督导调研,并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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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深化“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民养老〔2024〕58号
各市、县(区)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持续深化“点题整治”工作要求,我厅制定了《深化“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有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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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到将乐督导养老工作
4月29日下午全省养老服务领域“点题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后,4月30日,市纪委监委派驻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傅树朝,带领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负责同志“四不两直”到将乐县督导调研养老工作。督导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将乐县龙人伍心家园养老院、水南镇新兴村长者食堂,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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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
闽民规〔2023〕10号
各市、县(区)民政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23〕53号)要求,用好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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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四强四抓”推动养老服务领域“点题整治”取得实效
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市民政局紧紧抓住“部分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这一群众关切的难点和焦点问题,深入开展“点题整治”工作,促进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更加完善、规范,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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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概述
服务对象:特困对象中的老年人。
服务内容:加强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管理,提升集中供养服务质量,确保有集中供养需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均能及时入住供养服务机构,满足集中供养需求。
服务标准: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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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题整治•一图读懂丨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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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四强化”做好养老服务领域“点题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养老服务领域“点题整治”工作方案,会同市纪委监委驻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召开动员部署会和2次点评会,明确整治重点和整治措施,点评项目推进情况,确保点题整治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摸底排查。督促指导各地建立机构信息台账,梳理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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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认定办事流程图(现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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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
闽政〔2016〕4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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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
闽民救〔2021〕127号
各市、县(区)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福建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民政厅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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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养老服务机构名录
序号
县(市、区)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咨询电话
1
三元
三明市社会福利院
三元区荆西街道荆东村27号
8337502
2
三明市国德老年康复中心
三元区荆西街道荆东村27号
8090000
3
三明市芦桥养老院
洋溪镇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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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