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抓好农业生产保障供给措施的通知
明农办〔2021〕4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属有关科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论述精神,扎实抓好市场供给保障工作,确保粮食、肉品、蔬菜、水产品等农产品市场供应数量充足、质量安全、价格稳定,现将抓好蔬菜、畜禽、水产品生产保障供给工作措施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蔬菜生产保障供给工作措施
2.畜禽生产保障供给工作措施
3.水产品生产保障供给工作措施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
附件1
蔬菜生产保障供给工作措施
一、合理引导生产。要按照“增加叶菜、长短结合”的原则合理安排蔬菜生产。充分发挥叶菜种类多、品种全、生长期短的优势,大力发展菠菜、叶用莴苣、茼蒿、青梗菜、小白菜、菜心、空心菜、地瓜叶等叶菜及速生蔬菜,尽快增加产量提高自供能力,同时加强永安飞桥莴苣、萝卜、包菜、花菜等在田蔬菜管理,保证蔬菜均衡生产供应。在生产空间布局上,市、县郊区以发展叶菜类、果菜类为主,远郊区、高山区以根茎类、甘蓝类等较耐贮、耐寒的蔬菜为主。
二、稳定生产规模。发挥省级标准化示范基地和秋冬种示范片在提高冬季蔬菜生产中的示范作用,鼓励和引导从事蔬菜生产的示范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积极组织冬春蔬菜生产,带动农户种植。要在收获前茬蔬菜后尽早抢栽抢种,或通过大棚内套种、立体种植等方式,提高复种指数,力争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的58万亩秋冬种蔬菜任务。同时,为了确保蔬菜生产不断档不断供,要及早谋划春季蔬菜生产,现下达2021年春季蔬菜种植面积指导性计划(见附表),请各地进一步细化分解,切实将春种蔬菜面积落实到乡(镇)到村到基地。2月3日前报告秋冬种完成情况,2月5日前报告春种落实情况,并实行每周一报制。
三、加强技术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成立蔬菜生产技术服务组,实行技术负责人和专家负责制,要组织技术服务队,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培训,为提高蔬菜生产水平提供有力技术保障。要加强蔬菜冻后的补救措施落实,及时收获,及早补种、抢种。要强化种子调度,及时向菜农提供种子供应信息,引导菜农因地制宜选择适栽品种。加大扶持叶菜生产、加大蔬菜保险力度,推广集约化育苗、营养袋苗移栽技术、基质栽培、防寒防冻,设施促早栽培、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生产技术,提高蔬菜生产产量和品质。指导生产主体通过设施生产和栽培技术管理,促进在田蔬菜早发快长,及时采收,及时上市,增加供应。
四、及时掌握信息。各县(市、区)要对已有省、市蔬菜生产调控基地及传统蔬菜基地生产情况进行深入摸排调查,摸清辖区内当前在田蔬菜种类、面积、产量,准确掌握本地需求、外调能力和购入需求,做实做好做细工作,确保菜田应耕尽耕、应种尽种,保证当地蔬菜正常生产与供应。要加强监测预警,定点调查蔬菜生产基地及销售市场,加强产销分析,及时发布主要蔬菜产品供求信息,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和销售,对基地反映的困难和提出的技术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
五、做好产销衔接。发展和推广“订单农业+农产品交易”产销方式,支持企业发展蔬菜配送服务,建设蔬菜分捡、包装、冷藏、物流体系,支持生产者与营销主体开展产销直接对接,完善各级批发市场建设,支持和发展电商。“非必要不阻断交通”,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提高运输效率,降低流通成本。保证全市蔬菜日消费量需要,保证满足全市市场供应。
六、加强质量管理。绝不允许出现因市场急需而忽视蔬菜质量管理的情况。积极推广节药、节水、节肥等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强病虫监测,加强病虫害统防统治,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诱虫板、性诱剂、频振式杀虫灯、防虫网绿色防控技术,完善和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全面实施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加强农残检测力度,保障蔬菜质量安全。
联系人:卓美容,联系电话:8235368,邮箱:smsjzz@126.com。
附表
各县(市、区)春季蔬菜种植面积指导性计划
单位:万亩
单位:万亩县(市、区) |
春季蔬菜 |
其中 |
||
1.露地 |
2.设施栽培(复种) |
绿叶菜 |
||
全市 |
30 |
27 |
3 |
14 |
梅列区 |
0.6 |
0.55 |
0.05 |
0.5 |
三元区 |
0.9 |
0.85 |
0.05 |
0.7 |
永安市 |
5.3 |
4.8 |
0.5 |
2.3 |
明溪县 |
1.3 |
1.2 |
0.1 |
0.7 |
清流县 |
1.2 |
0.9 |
0.3 |
0.6 |
宁化县 |
5.1 |
4.6 |
0.5 |
2.5 |
大田县 |
4.3 |
4.0 |
0.3 |
2.2 |
尤溪县 |
4.7 |
4.3 |
0.4 |
2.3 |
沙 县 |
3.1 |
2.7 |
0.4 |
1.2 |
将乐县 |
1.3 |
1.1 |
0.2 |
0.6 |
泰宁县 |
0.9 |
0.8 |
0.1 |
0.2 |
建宁县 |
1.3 |
1.2 |
0.1 |
0.2 |
附件2
畜禽生产保障供给工作措施
一、稳定畜禽生产。一是稳定提升生猪产能。继续推动生猪养殖用地、用电、金融、保险等惠农政策和补贴措施落实到位。组织现有生猪规模养殖场按照标准化建设新要求,加大生猪生产、环境控制、动物防疫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环节改造提升力度,不断提高行业生产效率、资源化利用率及生猪出栏率,稳定生猪存栏在 120万头以上,确保猪肉产品有效供给。二是推进特色畜禽发展。发挥养殖地理区位优势,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家禽产业,以及牛、羊、兔等节粮型畜牧业,多元化缓解市场供应压力。大力推进蛋鸡产业规模化、工厂化、链条化、园区化发展,力争年底蛋鸡存栏达到600万羽以上。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建宁奶牛生态养殖现代产业园发展,实现肉蛋奶生产保持稳定增长。
二、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一是加强免疫工作。各地针对新补栏、超过免疫保护期和免疫抗体不合格的家禽家畜组织开展强制免疫病种补免、效果监测行动。确保应免尽免,免疫抗体达到规定要求。二是加大监测排查力度。加大对禽流感监测力度,增加监测频次,及时掌握监测情况。继续做好规模猪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点)、洗消中心(车辆)等重点场点非洲猪瘟入场采样监测工作。严格落实生猪养殖、屠宰、交易和无害化处理等场所非洲猪瘟全覆盖排查和日报告制度。三是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准备。做好强制免疫疫苗、诊断试剂、消毒剂等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疫情报告和信息畅通。
三、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做好检疫工作。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按照新版检疫规程做好产地和屠宰检疫工作,使用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系统。严格实施准调证明管理制度,落实屠宰环节“两项制度”。加强养殖、屠宰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逃避检疫、违法违规调运等行为。二是加强省际防堵。3个省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施入闽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管理,并对跨省调运动物及动物产品按规定进行查验和消毒。
四、加强技术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成立畜禽生产技术服务组,为养殖业主提供科学养殖、疫病防治、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全方位技术服务,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多种途径开展技术指导,提高畜禽生产产量和品质。
五、强化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与重点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信息报送渠道,实行每日报送生猪价格和畜禽产品生产情况,并收集有关问题和建议,更好地掌握具体情况。同时,由市畜牧兽医协会负责及时发布畜禽产品供求信息,畅通信息渠道,保障均衡供应。
联系人:张占春,联系电话:8222013,
邮 箱:smnyjxmz@163.com。
附件3
水产品生产保障供给工作措施
一、抓好生产管理。各地要加强现有存塘水产品养殖管理,组织技术力量指导养殖主体抓好水质调控及塘口日常管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水产品生产稳定。统筹安排好今年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设施设备更新维护、水产亲本引进、培育和苗种生产工作,指导养殖主体提前做好准备,协调相关部门、企业做好种苗、饲料等生产物资供应,确保渔业春繁春放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水产技术推广、科研机构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App、微信、短信等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服务形式,在疫情防控期间指导养殖主体加强渔业绿色发展新技术新模式的学习和应用,进一步推进水产品健康养殖,提升生产管理水平。
二、加强用药指导和病害防控。加强健康养殖、用药的宣传指导,密切关注天气及病害情况,强化防灾减灾意识,认真做好水产养殖病害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和防范工作。密切监测我市渔业主要养殖品种常规疫病,如水霉病、肠炎病、烂鳃病等易发疾病预防和治疗,确保不暴发重大水产养殖病害,加强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防护。为保障水产品稳定生产提供经常性公共技术服务,加强健康养殖、用药的宣传指导,推动精准减量用药,加强监控养殖生产者疫情,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养殖区突发事件并向市局报告。
三、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水产养殖投入品、苗种生产、成鱼养殖等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监测管理。针对问题多发地区、单位,进一步加强水产养殖企业日常巡查,围绕我市主要养殖品种,深入开展产地水产品滥用药物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充分利用水产品药残快检设备,加大对生产养殖企业的抽查力度。加强执法查处。加大执法检查频次,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监督执法,加强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是否使用禁用药物,督促养殖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三项记录。实施检打联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药行为。加强溯源管理。结合我市已开展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码”追溯工作,统筹推进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部署的食用水产品合格证制度,进一步落实生产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
四、加强渔情生产监测与调控。加强渔情信息监测和调度,及时掌握重点县区、重点品种的渔业生产、水产品市场和贸易等方面情况,及时发布水产品供求信息,更好地指导生产和市场供应。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建议。及时准确传递政府和主管部门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保供稳价的举措、成效,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热点舆情,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于信息不实的恶意炒作,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加强与各种媒体的联系,准确报道本地区水产品供求和价格形势,稳定群众心理预期,防止出现盲目抢购、哄抬物价等现象。
五、抓好防疫措施落实。各地要加强对渔业从业者的摸排工作,特别是对重风险、中风险地区来明及返明的从业人员,进行逐一登记检查,不留死角和漏洞。要加大对渔业从业人员的宣传指导,指导从业者增强防护意识,做到返乡离乡要报告、自我防护要加强、有了症状要就诊、公众活动要取消、群体聚餐要禁止、清扫庭院要勤快、造谣传谣要抵制、野生动物要远离“八个要”,确保渔业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联系人:吴德喜,联系电话:8223734,
邮 箱:smssj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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