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三明市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0-03-20 14:46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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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教财〔2020〕3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学校:

  现将《2020年三明市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9日

2020年三明市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全市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把教育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教育在精准扶贫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提高教育扶贫实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在全面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全面推行“133”教育扶贫工作机制,推进教育扶贫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贡献力量。

  一、落实学生资助,促进教育公平

  1.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进一步创新学生资助工作方式方法,大力推广“一生一档、五个阶段全覆盖、一个应急救助”的“151”学生资助工作机制,扩大宁化县“三全三扶一档”、尤溪县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统一采购集中配送试点改革、清流县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补助标准等教育扶贫做法和经验的覆盖面。

  2.推进精准资助。做好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识别比对工作,细化认定和资助工作,确保一个不错、一个不漏。加强动态跟踪,对于因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及时摸排并将其纳入国家资助政策范围,并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使用学校按事业收入或学费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的学生资助基金,采取减免学费或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关爱贫困留守儿童,实施“红烛暖心”计划。关注并落实城市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3.加强队伍建设。以巩固和提高各级资助中心标准化建设质量为抓手,健全资助机构和队伍,提升资助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加强资助工作队伍学习培训,鼓励和支持开展资助理论研究,不断提高资助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落实资助人员待遇政策。

  4.注重立德树人。要进一步发挥好资助育人的重要责任,让每一个资助项目和每一个资助环节都融入育人要求,要在做好经济保障的基础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心发展、道德品质培养、学业、就业等方面给予更多关怀和帮助,促进他们的全面成长。

  5.做好“控辍保学”。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分层管理,关注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群体、特殊群体学生和辍学学生跟踪帮扶,有针对性地防止初中生辍学。做好流转学生动态监测工作,加强失学辍学情况监测,对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对居家无法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实行“送教上门”,确保其入学入籍。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寻求支持,帮助敦促辍学学生尽早复学。

  6.强化监督检查。将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市、县(市、区)教育专项督导范畴,确保工作不遗漏、效果不缩水。积极配合省、市纪委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做好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的数据上报工作,自觉接受财政监管部门及公众监督。

  二、落实项目支持,促进补齐短板

  7.加大项目支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乡村振兴战略,在教育项目及资金安排上继续向5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农村贫困地区倾斜,持续改善农村学校育人环境,缩小城乡、区域、校际间办学差距。2020年,5个扶贫县计划投入1865万元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类项目22个,计划投入784万元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设施设备采购,计划投入3060万元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含中小学扩容工程)项目7个。

  8.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持续推进紧密型总校建设,实现质量共同提升。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推进奥赛、人文、科技、艺术、体育、普职融通等领域的特色建设,支持和帮助沙县金沙高级中学发展体育特色、宁化二中发展普职融通特色,提升相对薄弱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9.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主动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根据贫困农民需求,依托涉农学校和县级职教中心,有针对性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培训。建立特殊群体接受职业教育体系,落实国家有关助学政策,推进脱贫举措与技能培训精准对接,拓展职业技能培训范围。2020年,全市职业院校(县级职教中心)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达6000人次以上。

  三、落实教师支教,促进教育均衡

  10.推进校际交流改革。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制度,采取定期交流、跨学段交流、跨校竞聘、小片区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和村小、教学点流动。各校每学年交流轮岗的人员,一般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各级名师等)、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

  11.落实跟岗支教政策。继续选派20名骨干教师到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支教,通过承担学科教学任务,开设讲座、公开课、示范课,参与校本研修、集体备课、班队和家访等活动,提升支教学校教育教学水平。选派75名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校长、教师到市区优质学校跟岗,为每位跟岗人员配备1名具有丰富教学和管理经验的优秀教师、校长作为指导教师,提升跟岗人员教育教学、学校管理能力。

  12.保障乡村教师待遇。推进教师职称评聘改革,提高中、高级岗位比例,落实对现有学校编制数和职称岗位数进行动态调整机制,并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和教师交流倾斜。落实每月300元乡镇补贴和每月500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对凡在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及以上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可直接聘任,不占核准岗位数。组织开展优秀乡村教师休假活动。

  13.强化乡村教师培养。继续委托三明学院开展师范生公费培养工作。实施学费代偿制度(不含公费师范生),从2020年起新录用到我市乡镇(不含县级政府所在镇)及以下的公办农村中小学任教的应届或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履行相关协议和符合有关要求的前提下,任教满1年后每人每年退费5000元,连续退费4年,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承担,吸引和鼓励大学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解决乡村教师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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