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解决克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费及补助等问题的整治方案

日期:2020-07-17 09:08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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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解决克扣义务 

    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费及补助 

    等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列东中学、三明市实验小学、三明学院附属小学、三明市北大附属实验学校:

  现将《三明市教育局解决克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费及补助等问题的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三明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6日    

   

  三明市教育局解决克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费及补助等问题的整治方案 

  按照《中共三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的任务分解》的要求,现就“解决克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费及补助等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营养膳食财政补助资金年度预算是否及时下达,是否专款专用;是否用于向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是否存在截留、克扣、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拖欠或用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等问题;是否出现虚列支出、白条抵账、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是否符合程序;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与管理;食堂聘用人员工资、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是否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是否挤占学校公用经费。

  (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政策落实:2019年8月27日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建立资助档案、困难学生认定、公示、学生信息安全管理等工作机制。

  2.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账目管理是否规范、财务档案是否健全;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公开透明;地方配套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足额;是否管理好结余结转资金等。

  3.资金发放:资助对象认定是否精准;补助资金是否通过银行卡按学期集中发放给学生。

  二、目标要求

  聚焦特殊群体,全面落实教育脱贫攻坚政策,进一步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杜绝克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费及补助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精准落实补助政策。在精准识别上下功夫,充分依托“福建省建档立卡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信息,有力促进义务教育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的精准落实,确保一个不漏。

  (二精准落实经费补助。各县(市、区)在及时拨付中央和省级资金的同时,及时、足额拨付县级配套资金。

  (三)建立健全认定机制。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寄宿生认定标准和评定机制。

  四、进度安排

  (一)春季学期(4月-7月)。4月30日前,将2019年秋季已认定的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到位,预拨部分营养改善资金;5月31日前,将春季营养改善资金全部下拨到位;6月30日前,将春季学期新增贫困学生困难生活补助发放到位。

  (二)秋季学期(9月-次年2月)。9月10日前,预拨部分营养改善资金;11月15日前,将秋季认定的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到位,秋季营养改善资金全部下拨到位。

  (三)监督检查(9月-11月)。结合开学初工作检查、审计部门监督等工作,检查贫困生认定、资金拨付、发放等各个环节,杜绝克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费及补助等问题。

  各县(市、区)教育局于每个季度前5日向三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报送本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情况,11月10日前报送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总结。

 

  抄送: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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