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3-10 11:08 来源:三明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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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闽财金〔2020〕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开展情况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1.请各县(市、区)财政局及时组织企业申报,编制本地区贴息资金申请表,做好项目初审工作。

2.切实保障政策真正惠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的人群、企业和地区。

3.请于2020年5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财政局外经科。

 

 

 

 

三明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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