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商务局关于开展首届三明老字号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0-08-21 17:08 来源:市商务局
| | | |
   各县(市、区)商务局、三元区工信与商务局: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促进老字号企业的传承和创新发展,树立三明市地方商业品牌,留住乡愁记忆,推广三明味道,推动我市服务业发展及品牌提升,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0年首届“三明老字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市境内的法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重点围绕餐饮烹饪、旅馆住宿、烘焙饮品、美发美容、传统特产、商务礼品、商超百货、书店服务、手工艺、生产加工、文化(非遗)等行业推荐、挖掘、培育三明老字号。

  二、申报条件

  1.在三明市登记设立、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2.字号创立已满25年(含民间工艺传承时间);

  3.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4.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5.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6.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或市场监管部门已受理该单位提出的与申报字号一致的商标注册申请。

  三、时间安排

  2020年8月启动“三明老字号”评选工作,9月中旬完成报名汇总,10月中旬完成首届“三明老字号”评审,10月底完成《三明老字号画册》等宣传资料编制,林博会期间设立老字号专馆进行展示宣传推介,并举行“三明老字号”授牌仪式。

  四、评选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申请认定为“三明老字号”的申报主体,应向所在县(市、区)商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可在市商务局网站下载)。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9月18日。

  (二)初步审查

  各县(市、区)商务局指导申报单位按照规定格式填报、提交有关资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重点核实申报主体名称、营业执照、商标所属情况以及单位历史沿革传承、文化特色、独特产品或技艺、社会荣誉描述等。证明性材料须真实、有效、完整,力求叙述清晰、证据充分,避免引发争议或歧异。

  请各县(市、区)商务局在9月28日前完成对“三明老字号”材料的初审,并于10月1日前报市商务局服务业发展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论证

  市商务局待申报材料收集后,聘请福建省老字号协会组织国内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论证工作。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主体提交的资料进行分析评价打分必要时将对有关内容进行现场调研,在征求公众评议网络投票意见后提出拟认定“三明老字号”名单。

  (四)公示复核

  市商务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其他媒体向社会公示拟认定的“三明老字号”评审名单。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拟认定名单有异议的,均可向市商务局提出,市商务局将及时对异议进行复核。如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取消资格的,则予以取消;空余名额将根据得分高低依次替补。

  (五)授牌奖励

  符合报名要求、评选标准且经公示无异议的的老字号及其所属企业和代表性注册商标、品牌、商号列入三明老字号名录,由市商务局统一制作颁发“三明老字号”牌匾表彰,2020116林博会上授牌,并给予1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联系人:市商务局服务业发展科 赖士鑫 联系电话:8271027

  附件:“三明老字号”申报表

                                      三明市商务局

                                      2020年8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