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商务局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三明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并于3月1日正式公布。办法实施以来,我局共接到2家外资企业咨询,并现场进行了答复。
今年以来,根据省厅要求,我市指定了三明市商务局作为我市市级外商投诉工作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分别指定了县级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构。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指导县区机构制定办事指南并公布。如县区投诉机构无网站的,可由县区政府网站或市级机构可代为公布。二是规范受理投诉件。对属于投诉范畴的,要按照规定开具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等。三是规范管理。建立档案管理、信息报送、保密制度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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